第5章

7

肚里的孩子不停踢她,罗贝利痛不得已,只好站起来走走。

于曼之把最后一幅油画从木箱里拿出来。她拆开包着油画的那一张纸,看到了整幅画。

“这幅画好漂亮!”她想起了一个人。

“是的,好漂亮。”罗贝利站在她身后说。

“李维扬该来看看这幅画。”她在心里沉吟。

第二天,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李维扬,问他可不可以来油画店一趟。他在电话那一头欣然答应,但表示可能要晚一点来,因为他今天有很多工作要做。

“没关系,我等你。”她说。

傍晚时分,杜玫丽先下班了。罗贝利也走了。她一个人,坐在后面的小花园里。今天下午的天气很热,到了晚上,又变得凉快了。一轮皓月悬挂在清空上。

波士顿的月色大概也是如此吧?

她已经记不起那里的天空是什么颜色的了。她曾经多么渴望看到波士顿的天空。如今却记不起那种蓝色是哪一种蓝。

几天之前,她打电话给谢乐生,告诉他,她这个暑假不能过去他那边。

“为什么?”他有点儿不高兴。

“老板娘要生孩子,我走不开。”

她希望他会说:

“那么我回来吧!”

可是,他并没有这样说。

大家在电话里沉默了片刻之后,她终于问:

“你可以回来吗?”

“不行。这个暑假我要跟教授一起工作。在众多学生之中,他只挑选了几个,我是其中一个,而且是唯一的中国人。这个机会我不能放弃。他是很有名气的教授。”他说。

“我知道了。”她失望的说。

“油画店的工作,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是的,对我很重要。”

“你最近好像变了。”

“我没有。”

“自从换了工作后,你跟以前有点不一样。”

“只是现在的工作比以前更忙罢了。”

“真的吗?”

“是的。你也要努力读书。”

“你会等我吗?”

“我不是正在等你吗?”

放下话筒之后,她沉默了很久,也许他说得对,她变了一点点。他何尝不是也变了一点。两个人生活的空间不同,成长的步伐也有了分别,甚至于每一句说话的意思,互相都有所不一样了。

8

李维扬在晚一点的时候来到油书店。于曼之坐在花园里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看到他,微笑说:

“你来了,你看看。”

她转过脸去,看着前面。

昨天那幅油画就搁在她面前的一把椅子上。

“这是不是就是你想要的面包店?”她问。

画里有一片星空,星空下,是一家面包店。面包店就在两条人行道的交汇处。差不多是关店的时候了,玻璃柜里,星星点点的,剩下几个面包。一个性感丰润的女店员悠闲地坐在柜台那里,手托着头,像在做梦。面包店外面,有几个看来是赶着回家的路人,这些人有男有女,也有带着小孩子的老人。最奇怪的,是有一个圆圆扁扁的白面包飘浮在半空,就在这些人的头顶上。

“比我梦想中的那一家漂亮许多了。”他在她身边坐下来。

“这幅画是昨天送来的。”

“是什么人画的?”

“一个未成名的匈牙利画家。”

“我特别欣赏那个性感的女店员。”他开玩笑。

她格格的笑起来:“那个面包为什么会悬在半空?”

“大抵是从面包店偷走出来的。”他笑笑说。

“为什么要偷走?”

“因为呆在面包店里太寂寞了,所以想出去。”

“你仍然认为爱情是很短暂的吗?”因为,她的信念有点动摇了。

“你仍然认为爱情并不短暂?”

她很用力的点头,流下了一滴眼泪。她努力使自己确信,爱情并不短暂。

“你为什么哭?”他看到她那一滴眼泪了。

“我没有。”她愈想掩饰,愈哭得厉害。

“还说没有?”他望着她。

“对不起——”她一边狼狈地用手抹眼泪一边说。

“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他关心地问。

她摇了摇头。

“那是不是挂念着他?”

她更用力地摇头。

她不是挂念乐生,相反的,她害怕自己不再像从前那么挂念他。她曾经是那么的爱他,可是,他们之间的距离好像愈来愈远,大家要走的路也好像不一样了。过去的快乐已然模糊,她用回忆来支撑一段日渐荒凉和苍白的感情。

“那为什么哭?”他问。

“只是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她用手捧着头呜咽。

他伸出手去拍拍她的头,摸摸她的头发。

“你头顶也有一个面包。”他说。

“胡说!”

“真的。不相信的话,你抬头看看。”

她泪眼汪汪的抬起头,果然看到一个芝麻面包在头项,是他用手拿着的。

“你为什么会有面包?”

“今天上班时买的,是我的早餐。忙了一整天,根本没时间吃。”他从旁边的公事包里掏出一个放着面包的纸袋,说:“这里还有一个,你要不要吃?”

“对不起,不知道你还没有吃饭。冰箱里有水果沙拉,你要不要?”

“快点拿来,我快饿死了。”

她站起来,去拿水果沙拉。

“别躲起来哭。”他说。

“不会了!”她抹干眼泪。

她发现冰箱里除了水果沙拉之外,还有一瓶白葡萄酒。

她们坐在月光下吃面包和喝酒,彼此的肩膀碰到对方的肩膀。大家都不敢再靠一点,她舍不得移开一点。他们像一对纯真的朋友那样,用不着说些什么,也不必说些什么。这一刻,没有任何一种语言比他们的身体语言更意味深长。

“我要缺席两次棒球练习。”他说。

“为什么?”

“明天大清早要去北京公干。”

“是这样——”失望的语调。

她不舍得他走,如同这一刻她不舍得晚餐要吃完,他的肩膀要离开她的肩膀,他的手,也要离开她的头发。她生命中的男人,总是要和她别离。

“我十天之后就回来。”他说。

她笑了笑。他根本没有必要告诉她,但他还是告诉了她。她望了望他,又望了望他的膝盖。她突然很想坐到他的膝盖上。就只是坐在他的膝盖上,没有其他任何的要求。她在想,世上有没有一种爱情,是介乎最好的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她可以完全的信赖他和靠着他。这种爱情是一辈子的,比情人更长久,比夫妻更思爱。他们变成了彼此心灵和血肉的一部分,永远相思。

白色的月光流泻在他两个膝盖上。有一天,她会坐到他的膝盖上去,而他也不会觉得突兀。她会靠着他的胸膛,而他会抱着她,恒久思念。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9

他走了,她才知道,十天比她想像中要漫长很多。躺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她的四肢不知道该怎样放。无论怎样放,脑海里总是想着他。她换了许多个姿势,企图找出一个不想他的姿势,最后还是失败了。

一天,她在书店里接到他打来的一通电话。她用力地握着话筒,重新尝到了久违了的恋爱滋味。

“你不是在北京吗?”

“是的,我现在在万里长城。”他在电话那一头愉快的说。

“长城?”

“是的。你听得清楚吗?”

“听得很清楚。你为什么会在长城?”

“这里的朋友带我来游览。你有没有来过长城?”

“没有。”

“你该来看看,这里的风景很漂亮。”

“真的?”

“将来有机会我陪你游一次长城。”

“好的。”

“好了,我的朋友在前面等我,我要挂线了。”

她放下话筒,心里激荡良久。他在长城想起她,也许还牵挂着她。她何尝不是想念着他呢?

可是,她的想念,充满罪恶。

那样想念一个人,不是已经在背叛乐生吗?她对他有道义和责任。她知道他对她忠心耿耿,而她想着另一个男人,这样不是太无情吗?

然而,她难道没有想念一个人的权利吗?她难道没有快乐的权利吗?她把身体留给乐生,把思念留给另一个男人。也许有一天,她会坐在他的膝盖上,她会和他手牵着手在长城上漫步。她和他之间,无可奈何地有着痛苦的距离。他们认识得太迟了。

10

后来,当朱玛雅约她出去聊天,她叫朱玛雅在“胖天使”酒吧等她。当他不在身边,她想去一个他常去的地方。

“我们昨天吵架了。”朱玛雅说。

“为什么?”

“他下星期要和他太太,他的岳丈、岳母,还有和他爸爸妈妈一起去日本旅行。”朱玛雅的声音有点震颤。

她想不到怎样安慰她。

“他们是一家人。”朱玛雅悲哀的说。

“是的。”

“而我只是他的情人,一个和他上床的女人。”

“他是爱你的。”

“家人和情人是不同的。情人的关系是多么的脆弱,随时都会完。有时候,我宁愿我是他的一个亲人,是妹妹或者表妹。那么,我可以一辈子也见到他。”

“但是你不能碰他啊!所以,还是做他的情人最好。”

朱玛雅苦涩地笑了。她不像于曼之,她是个不容易哭的人。有时候,她宁愿自己脆弱一点,那么,冯致行会觉得她比他太太更需要他。

她很想离开他,可是,她知道自己做不到。当他从日本回来,她又会原谅他。

当他吻她,抱她,用他那双温暖的手抚摸她,她便会心软。每一次吵架之后,他们也用性爱言归于好。

于曼之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投进一个硬币。那支歌在空气里飘荡: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你相信有超乎肉体的男女之爱吗?”她问朱玛雅。

“天方夜谭。”朱玛雅笑笑说。

“不可以用接吻来分离吗?”

朱玛雅挨着那台点唱机说:

“最好是用做爱来分离吧!”

“那个时候,会不会因为太悲伤而无法做?”她说。

两个人互相望了对方一眼哈哈的笑了起来。

那支犹唱着用接吻来分离的歌,会不会是一个过分纯真的理想?

11

从“胖天使”酒吧回来的那天晚上,她发了一场高烧。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身上出现了一些一双一对的红疹。

医生说她出麻疹。她的脸孔、脖子和四肢,都布满了红疹。她老是觉得,这些疹子是因为思念和内疚而暴发的。到底是思念还是内疚?也许两样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传染给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经以为自己早已因为这三年的单身生活而变得坚强,可是,生病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脆弱。

她孤单地和那些红疹作战。她没有告诉家人,免得他们为她担心。朱玛雅原来没有长过德国麻疹,所以她不能来,她会被传染的。

谢乐生打电话回来的时候,她尽量把病情说得轻微一点,只是说自己出了一些红疹和有点发烧。他是不会为她的一场麻疹而回来的,那又何必把实情告诉他?她需要一个怀抱的时候,他那个怀抱太遥远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维扬打来的电话。他刚刚从北京回来。他在电话那一头愉悦的问她要不要出来吃饭。她刚刚吃了药,迷迷糊糊的说: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来看看你。”他的声音里充满关切之情。

“不要。我会把麻疹传染给你的。”

“我已经出过麻疹了。”

来到的时候。他看到她满面红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滚烫的额头,她正在发烧。她望着他,那把在长城上的声音,忽尔在她心里回响。所有思念都涌上眼睛了。

他问: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颔首。

他望着她。他在长城上曾经那样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总是记得,她已经有一个相恋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该让自己掉进这种漩涡之中。

他的手离开了她的额头,用一种好朋友的语气问她:

“你吃了东西没有?”

她摇了摇头。

他走到厨房,用自己带来的东西煮了一碗青菜鱼片米粉给她。

“想不到你会煮东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还会煮很多东西。”他笑笑说。

“真的吗?”她软瘫在沙发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么?”

“明天你还会来吗?”

“当然了。我会天天来,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她把头搁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经说:

“你对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着他,把两只脚搁在沙发的扶手上。她还在发烧,她的脸正在发烫。她的眼睑已经不听使唤的垂下来了。

当她午夜在沙发上醒来的时候,她看到自己身上盖着被子。李维扬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离开了。一种暖昧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对她特别的好,她只是故意说“你对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娇。唯有在病中,她才会那样向他撒娇。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么任性,以别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个男人撒娇。她好想听到,又怕听到他说:

“我对你是特别的好。”

以后的每一天晚上,他都来煮东西给她吃。那个晚上,她的烧已经退了。她挨在沙发上,他坐在她脚边。

“你相信三个人的爱情吗?”她问。

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请求平衡。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人。”

“是吗?”她的声音里有点悲哀。

“我们有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双手、一双脚、两边肺、两个肾、两排牙齿。我们身上的器官,不是一个,便是一双。人的身体,便是一个小世界。从我们出生那天开始,已经注定了。”

她想起罗贝利,于是她说:

“有些人的确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

“是的,但到了最后,他必须选择一个。你可以爱两个人,但你只能够和其中一个人生活。”

我们的身体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体跟整个世界何其巧合?这也许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时候,在他身上造了一双一对的器官。一个人也只能跟一个人厮守终生。有什么真理比这个真理更甜蜜而又更无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着用身上的一张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回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来的时候,她看到他还是坐在她脚边,就在她伸手可及之处。他的头枕在沙发的靠背上睡着了。经过了多少时间,他们用这个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亲近地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说,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

她是知道的。每个人都曾经梦想一个崇高的爱情。她何尝不是这样梦想?世上或许有一种关系,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是凌驾肉体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着。一支温柔的安眠曲从他身上飘到她心里。

当她再次醒来,他已经不在她脚边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能够再次睡着。

12

她身上的麻疹已经退了。这天晚上,她把头发梳得贴贴服服,穿上一条白色的裙子,坐在家里等他。当他来到的时候,她问:

“今天出去吃饭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微笑说。

她像一只刚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他们吃了一顿丰富的晚餐。然后她提议去跳舞。她爸爸和妈妈很爱跳舞。童年时候,他们常常带着她一起到夜总会吃饭和跳舞。舞池上飘着一双双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个。她一个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后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这些回忆,穿过多少岁月在回响。她已经二十六岁了。

二十五岁和二十六岁只是相隔一年,却有着很大分别。二十五岁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会认真地去想的,譬如结婚,譬如将来,譬如青春的短暂。到了二十六岁,她忽然想到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岁,毕竟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个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条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样。她比她身边所有年轻的女子更狂热地扭动身体。愈是这样,偏偏愈是让人觉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欢热舞的日子,不会太长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门问李维扬。

“我还没去到怕老的年纪。”他凑近她耳边说。

“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怕老?”

“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说,然后又问她:“女人呢?女人什么时候开始怕老?”

“十八岁之后,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乐声中喊着说。

离开了舞场,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轮白晃晃的月光。她记得在油画店后花园的那个晚上,不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月光吗?同样的月光,像一盏还没关掉的灯,一盏夜室里温柔的灯。他们开始沉默地走着,她的心怦怦的跳。他们的身躯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边。她故意把皮包从右手换到左手里。现在,她的左手拿着皮包,隔开了两个人的身体。她不让他有机会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不让自己有机会让他拖着。她知道,那将是一只无法拒绝的手。

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思想,后来,她还是想起了一支儿时唱过的歌,那是一支关于生日的歌。她问他:

“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膀。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童谣?里面说,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错。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满喜乐。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较多的忧伤。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爱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谋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乐。”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吗?”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时间记不起所有的歌词。

她重复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这句话刚刚说了出口,她忽然醒觉,那不是说她自己吗?离开她出生之地很远的地方,不正是美国吗?那支儿时唱过的歌原来很准的。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她会和乐生在波士顿重聚。有一天,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她要跟眼前这个男人永远分离。她的心没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换过了一种悲凉的调子。她低着头,把皮包从左手换到右手,让自己的左手空出来。

她抬起眼睛望着他,他也正望着她。他们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人生不可避免的别离和遗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拖着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怀里,久久地吻她。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的肩膀变软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犹豫和伤感,所有尘世里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气息之中。她沉缅在他的爱里。她像一片云回到了湖里,随着水漂流。

夜色飘荡之中,她心里换过一种甜蜜的拍子。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在舞池里快乐地跳着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从小女孩到一个成年的女人,经过了多少岁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许短暂,她不想有遗憾。人在青春岁月里,总会任性地做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也许是故意的。

她把这一个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忆里。当她老了,她会用来回味。

天上那盏白晃晃的灯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头顶。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个崇高的爱情,那种超乎肉欲的男女之爱。她开始有点动摇了。

当他着她回家,她腼腼地跟他说再见。他踏着轻快的步子没入夜色之中。

当电话铃响起,她飞快的去拿起话筒,满以为可以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当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时,她有点儿失望。她为什么会失望呢,七年以来,她从没有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失望,只是无数次因为听不到他的声音而失望。

“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我打过电话来好几次了。”谢乐生说。

“我跟朱玛雅一起。她跟冯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随即撒了一个谎。

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怀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话筒走开。

“什么事?”她听不到他的声音。

然后,一支深情而哀伤的歌透过话筒,从远方飘过来,是用电子琴弹奏的。她记起他早些时候买了一个电子琴。她握着话筒,倾听着他为她弹的歌。

一支久已遗忘的歌萤绕在她心头。

几年前,她和乐生逛唱片店的时候,买了一张钢琴曲的唱片,里面有一支歌。名叫《乘着歌声的翅膀》。这支歌是孟德尔颂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钢琴大师李斯特改编。歌词是德国浪漫派诗人海涅的一首诗:

乘着歌声的翅膀,

我要带你飞上天,

飞向那可爱的地方。

在幽静明澈的月光下,

花园中开满玫瑰。

那儿莲花朵朵,

期待他们的朋友。

在隐僻的棕榈树下,

让我们共享爱情的宁静,

梦到上帝保佑我们。

在平安中不再醒来——

这支歌唤回了她所有的感觉,她握着话筒的手悲伤地支着桌子。

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

“我刚刚学会弹这支歌,你是第一个听众。”

她被那支歌打动,也被那支歌责备。

“我很想念你。”他说。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这一句话,为什么不早点说?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打来?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还是因为害怕被他怀疑。

“吻你——”他在电话那一头吻她。

“吻你——”她回应了他的吻。

挂上电话之后,她的脑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复了感觉。为什么她竟然忘记了有一个人在远方想念她和爱她呢?七年来,他们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他刚刚离开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想像他就在身边。她曾是如此爱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她的记性那么坏,竟然爱上另一个人,不会有另外一个七年了,为时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来爱乐生,她是真的爱他。那里才是她的故土。

为什么她在这刻才猛然醒觉?他爱她如此之深,她却辜负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谎。

为时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