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3
星期四的晚上,朱玛雅正在家里的厨房做苹果沙拉和肉酱意粉。门铃响起来,她在水龙头下面把手洗干净,匆匆跑去开门。
一个男人站在门外,微笑着。
她让男人进屋里来。
“你要喝点酒还是什么的?”她问。
男人把她搂在怀里,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个澡吗?”她问。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颗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问他:
“今天过得好吗?”
“嗯——”男人说。
男人用舌头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来。
如果日子永远像今天这样,那该多好?
她十七岁那一年跟冯致行相恋。那时,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学生,他已经是大学生了,在建筑系念最后一年。
那个时候,她常常埋怨他没时间陪她。她那么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么年轻,她不甘心一辈子只有一段爱情。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学。
九年后,他们在香港重逢。
他已经是建筑师,她从大学艺术系毕业之后,就在古董店里工作。
她还是单身,他结婚了。
漫长的日子里,她常常想起他,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记忆里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当然地回到她的生活里。他们的故事还是不该完的。今天与从前,唯一的分别,是他已经结了婚。
他告诉她,他跟太太的感情并不好。
这是她最想听到的。
她并不怪他,是她首先放弃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当她甘心情愿只要一段爱情的时候,他已经是别人的了。
命运既然要把他们分开,何必又让他们重遇?
有一天,她终于明白了,那是要她后悔。
带着后悔的爱,总是特别精采的。她再不会让他走了。
14
于曼之一个人走在路上。她约了李维扬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见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上司告诉她,杂志一直在亏本,所以决定结束。她现在失业了。
来到“胖天使”,她看见那台光亮的古董点唱机放在柜台旁边,原来放在那里的一张桌子给移走了。本来狭小的酒吧,现在变得更小了。
李维扬和酒保兴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点唱机。
看到了于曼之,他跟她介绍说:
“他是这里的老板顾安平。”
“谢谢你替我找到这台点唱机。而且,一九六五年这个年份实在太好了。”顾安平说。
“为什么?”于曼之间。
“他是在这一年出生的。”李维扬说。
“原来是这样。”
李维扬带她到柜台那边坐下来。顾安平拿着一块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点唱机,把它抹得光光亮亮。
于曼之觉得整件事很凄凉。这个男人永远不知道,这台点唱机是他深深爱着的一个女孩偿还给他的;而且,她行将离开这个世界了。那一台点唱机是她的悔疚。恒久地留在他身边。点唱机制造的年份,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谬吗?
荒谬得让人想哭。
“干吗闷闷不乐?”李维扬问她。
“我失业了!”她叹了一口气。
“那总比是我失业好!”他嘻皮笑脸的说。
她生气了:“你这个人真是自私!”
“我跟你开玩笑罢了!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
“找工作困难吗?”
“现在的经济环境不是太好。我们这本周刊已经是办得最好的了,还是做不下去,其他的更不用想。”
他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放在她手上,说:
“去点一首歌吧!”
“点歌?”她诧异。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她笑了笑:“你说得对。”
她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把手上的硬币投了进去。点唱机全身的灯泡都亮了起来。她点了那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翻,哀怨的歌声丝丝缕缕的飘起来: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转过身子去挨着点唱机,朝柜台那边的李维扬笑了笑。
李维扬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抛给她,她伸手把硬币接住了。
她要一直点唱下去。
15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谢乐生。她本来想告诉他关于失业的事。
“什么事?我明天要考试呢。现在很忙。”谢乐生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把想说的话又吞回去了。
他知道她失业的话,一定会叫她不如到波士顿去,反正他从来不认为她的工作重要。
“乐生,你有梦想的吗?”她问。
“我当然有梦想。”
“我记得,你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
“不,现在不是了。我们这一科是很吃香的。有些毕业生专门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担任顾问,赚很多钱呢!”他雀跃地说。
他什么时候已经把梦想改变了,她也不知道。他们曾经热切地讨论过彼此的梦想。他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她说要一直画画。弹指之间,这一切已经改变了吗?两个人的梦想是否一样,那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们能够分享各自追求梦想的那个过程。然而,她现在甚至不知道他的梦想已经改变了。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
16
她写了很多封求职信,一直也没有回音。别说梦想了,她连工作也找不到,租金也快付不起了。她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现在有点动摇了。
一天,李维扬打电话来。
“找到工作没有?”他问。
“没有。”她沮丧的说。
“那你一定没钱吃饭了。”
“我可以吃面包。”她苦笑。
“天天吃面包也不行。这样吧,我请你吃饭。”
“好的。什么时候?”
“就今天晚上。”
李维扬约了于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厅吃饭。
于曼之来到的时候,李维扬已经坐在那里等她了。他头发有点湿,身上穿着一件圆领的棉衣,好像刚刚做完运动,身旁放着一个背包,塞在背包里面的一只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来。
她坐下来,要了一杯西班牙酒。
“你会打棒球的吗?”她问。
“我是大学球队的。几个同学现在偶而还会一起打球,大概一个月一次吧!”
“我在学校里也有打棒球。”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你是说我看来很斯文吗?”
“不。喜欢运动的人,比普通人更有奋斗心和好胜心。你看你,暂时失业已经垂头丧气,太不像话了。”
“你是打算请我吃饭还是想奚落我?”
“两样都有一点吧!”
“喔,很高兴认识你的残忍。”
“谢谢。请随便点菜。在你还没找到工作之前,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饭。”
于曼之没好气的笑了笑:
“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
“你有想过转行吗?”
“转行?”
“或许有更适合你的工作。”
“但我喜欢画画。”
“没人要你放弃画画,但总要先解决生活问题。我也喜欢开面包店。”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了。如果到时你还找不到工作,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面包。”
“你真是黑心!”
“你明天有空吗?”
“干什么?”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第二天,李维扬带着于曼之来到一家油画店。
油画店很大,除了油画之外,还有一些雕塑和陶器。
“这儿好漂亮!”于曼之悄悄跟李维扬说。
一个女人从店里的后花园走出来。女人有一张很精致的脸,肤色很洁白。小小个子的她,踏着一双平底鞋,穿着一袭宽松的连衣裙,肚子微微隆起。
“你们来了——”女人说。
“孩子什么时候出生?”李维扬摸摸女人的肚子说。
“还有六个月呢——”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
“这是我跟你提过的于曼之,这是罗贝利。”李维扬为她们介绍。
“维扬说你是念艺术系的。”罗贝利说。
“嗯,是的。”
“贝利正想找一个店长——”李维扬说。
“旧的店长刚好辞职了。”罗贝利补充说。
于曼之马上明白过来,朝李维扬笑了笑。
“你有兴趣做这份工作吗?我需要一个喜欢油画和对油画有认识的人。”
“我可以胜任得来吗?”于曼之问。
“维扬从来不推荐任何人的,我相信他的眼光。”罗贝利微笑说。
“我好喜欢这里。”于曼之说。
“那就好了,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罗贝利问。
“明天就可以。”于曼之说。
“后天吧!”李维扬说。
从油画店出来,于曼之问李维扬:
“为什么要隔一天?我明天也可以啊!”
“明天我带你去打棒球。”
“打棒球?”
“你不是说自己会打棒球的吗?”
“你以为我说谎吗?”
“那就好了。”
“但为什么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训练一下你的奋斗心。而训练你奋斗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败一下你。”
于曼之哈哈笑了起来:
“你怎知道不会是我挫败你,我可是校队里最出锴的击球手了。”
“那倒要见识见识。”
于曼之忽然凑近李维扬,问他:
“罗贝利是你的旧情人吗?”
“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多旧情人。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画店是他们两夫妇的。”
“那为什么不见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国去买画。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不管怎样,谢谢你给我介绍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拥有自己的油画店,卖自己喜欢的油画和自己画的画。”
“那我的面包店就开在你的油书店旁边吧!”李维扬笑笑说。
“对,如果我的画卖不出去,只好去你那里吃面包。”
“那把钥匙,你一直保存着的吧?”于曼之忽然问李维扬。
“什么钥匙?”李维扬问。
“日记的钥匙。”
“对了,你并没有把钥匙给我。”
“王央妮说,日记的钥匙,总共有两把,一把在她那里,一把在你那里。”
“是吗?我没有印象。也许已遗失了。”
“这是你们之间的盟约。你不是应该一直保存着那把钥匙的吗?”
“当爱情已经消逝,盟约还有值得保存的价值吗?”他反过来问她。
“当你不爱一个女人,你的盟约便不算数吗?”
“那当然了。”
“太过分了。”于曼之忍不住批评。
李维扬笑了笑:
“女人总是希望,她不爱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永远会履行当天对她的承诺。当爱情已经不存在,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诺言?”
“那是一种约定啊!”
“是愚蠢的约定。”
“你怎知道没有这种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爱着对方吧!”
“爱情并不是你所想的那么短暂的。”她说。
电话铃响起,是李维扬的妈妈打来的。
“妈妈,不用了,这种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现在很忙,迟些再谈吧!”他匆忙挂上电话。
“什么事?”她好奇的问。
“我妈妈常常要我去相亲,她说有一个女孩子要介绍给我。”
她笑了起来:“那你为什么不去?”
“看来一定是个丑八怪。”
她格格地笑:“对方也可能这样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别笑了,我明天会好好的挫败你。”李维扬笑笑说。
“是吗?我们走着瞧吧!”她扬了扬眉毛。
17
那天黄昏的时候,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圆领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个棒球。
看到了她,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
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
后来,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
“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他说。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给你!”
“给我干什么?”她问。
“你拿着这个棒球,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
“可以换多少个?”
“能吃多少,就换多少。”
“那么可以用多久?”
“这是永远通用的。”
“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从那天以后,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就只有他们两个。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击中的时候,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
有时候,当太阳下山了,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
在他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
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在他们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
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曾经说:
“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
这个故事,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谈过好几段恋爱,每一次,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五年多之前,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
“我们一起写一本日记好吗?将来可以留作回忆。”
他虽然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答应了。对于女孩的举动,他不觉得奇怪。女人总是希望她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份纪念品留下来,也许是一枚戒指,也许是一个音乐盒,也许是一张唱片。
可是,当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么,他日渐发觉,他和她的距离竟是如此遥远。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世界。当大家那么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人。
那时候,是她提出要写日记,让日记成为回忆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记还给他的,偏偏又是她。
当爱情已经消逝,那份纪念品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负担。
拿到那本日记之后,他并没有再看一次,他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拥有日记的钥匙。然而,日记的其中一页松了,他于是抽出来看。那是关于酒保和那个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记后不久,他便收到女孩从波士顿写来的信。她患了胰脏癌,生命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她恳求他去见她一面,她有些东西想要交给他。他本来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记时,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刚好继续,而且已经有了结局。人生有时候的确很荒谬。
他打从心底同情那个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点离开波士顿,他不愿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师猜错了。长大之后,他并没有成为哲学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当他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他看到床边有一扇窗子。从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梦想中的那家面包店。现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闯进了一个女孩子。她拿着他跟旧情人一起写的日记,飘进他的生命里,她傻气而聪慧,带给他许多快乐。
可惜,她已经有一个她爱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