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下午三点,玫瑰点起一根烟,瞇眼看着萤幕,一面思索着,接下来的剧情该怎么安排。

用脑过度,她觉得口渴,端起桌上的水杯,凑到红唇边,这才猛然发现,杯子里已经见底,下剩半滴水。她拿着杯子转身,寻求援助。

「阿志,帮我倒——」话只说到一半。瞧见房内空荡荡,只有她一个人,再没有别人的影子,她这才想到,张志扬今早替她做了早餐,还陪着她吃完后,才惋惜的告诉她,今天得出门一趟,不能陪着她。

临出门前,他还吻了她。

那个吻热烈、缠绵,让她脚都软了。

看着床畔,他遗留下来的运动外套,她的心里竟觉得有些儿的若有所失。她已经渐渐的习惯,有他在身边的感觉,被他宠爱着、呵护着、伺候着,放肆的爱着。

他明明带着笑容,实际上却蛮横得很,擅自闯进她的生活,用可怕的耐心把她的拒绝磨尽,再用温柔与体贴,让她步步沦陷。当她醒觉过来时,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已过了试用期,正式进展成为男女朋友。

才两个月不到,她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体温、他的味道、他的体贴、他永不餍足的欲望。即使短短的分离,都会让她觉得,心中原本完整的拼图,似乎少了很重要很重要的那一块——

走到床边,她拿起运动外套。

外套已经冷了,却还有着他的味道。一种她已经开始熟悉的味道。

蓦地,手机铃声响起,打破静默。

玫瑰走回桌前,找到淹没在杂物中的手机,看见一个已被她牢记在心的电话号码。

是他!

她按下通话键,连自己都没有发现,口气里充满了快乐。

「喂?」

「玫瑰,是我。」

「我知道。」她正在想他,他就打电话来了耶!就连小说里的情节,都比不上此刻来得浪漫,她的心里甜滋滋的,高兴得好想唱歌。

「吃过午饭了吗?」就算不在身边,他还是不忘了嘘寒问暖。

「早吃过了。」他贴心的先做好义大利面,只要搁进微波炉,两分钟后就是热腾腾的美食。「你要回来了吗?」她问道,尽尽量克制着,不流露出迫不及待的口气。

「还要两个小时左右。」

「喔。」

她好失望。

「玫瑰。」手机那头,传来他的呼唤。

「嗯?」

「我很想妳。」

下垂的红唇,因为这句话,情不自禁的又悄悄的往上弯起。她用力咬着唇,偏又故意装得很冷淡,不肯诚实的表达情绪,不想让他知道,他的一句话,就能牵动她的心情。

「你打电话来,就是要说这些吗?」她淡淡的问。

低沉的笑声,从手机那头传来,带着莞尔、带着宠溺。

瞬间,玫瑰的脸儿微微的一红。她心头猛跳,直觉的知道,他其实早已经看穿了她的别扭性子,知道她故意装得冷淡,是因为已经开始在乎他。

讨厌,她早该知道,这家伙的心机,可比她重得多!

「玫瑰。」

「干么啦?」

「乖,先替我找出皮夹。我放在运动外套里,忘了带出来,里头有一张英文名片。」

她依言去找,在运动外套里找出黑色皮夹。皮夹整理得很整齐,钞票、信用卡、证件、发票、名片,各自分开放妥,所以她很轻易的就找到他所说的那张英文名片。

「只有一张是英文的吗?」她确认。

「对。」他回答。「告诉我上头的手机号码。」

玫瑰拿起名片,照着名片上的数字,念了一长串的号码,为求正确,还再度重复了一次。

「谢谢妳。」透过手机,他的声音更低沉好听。「妳晚餐想吃什么?」他问道。

「随便。」

他的声音,变得低哑。「我想吃妳。」

玫瑰忍不住笑出声。

「吃我又不会饱。」

他也笑了,醇厚的嗓音,震动着她的耳膜。

「玫瑰。」他带笑的语调,有着浓浓的亲昵。「我会尽快赶回去的。」

「喔。」

「晚点见。」

「嗯。」

手机断线,张志扬的笑声、张志扬所说的话,却早已从她的耳里,溜进她的心里,让她胸口暖暖的、甜甜的,甚至不由自主的露出傻笑。

他说,他想她呢!

玫瑰躺在床上,快乐的翻过来又滚过去,脸儿红润润的,快乐得心花朵朵开。

他说,他想吃她呢!

她捣着嘴,红着脸,格格格的偷笑,既害羞又暗爽。

心情太好,她在床上滚了五分钟以上,才慢慢恢复冷静,快点爬起床来,把丝质床单拉好,免得被眼尖又心思缜密的他,看出她曾因为他的话,快乐的在床上乱滚。

扯平床单时,搁在床单上的黑色皮夹,恰巧被抖落,啪的一声落地。她看了看皮夹,终于压抑不了好奇心,伸手拿来翻看。

钞票不多,没有零钱;信用卡则有两张,当然都是白金卡。她翻啊翻,翻到证件的时候,忍不住欢叫出声,像是挖到了宝藏。

哇!

玫瑰瞪大子眼睛。

证件上的照片,大概都是他高中时期拍的,每张照片看来都是浓眉朗目,俊帅中还带着清秀。这么有魅力的学生,在学校里肯定是风云人物,如果她跟他同校,绝对会变成跟踪狂,花比念书更多的时间,用在观察他的作息。

她偷笑着。

如果是同校,他们会是同届的同学,还是——

她的视线落在出生年月日那栏。

笑容消失了,她瞪着他的出生年份,看了好久好久、好久好久。

不会吧!他,他、他他他他他他——他的年纪居然——居然——

「啊——」

玫瑰发出惊骇的惨叫声。

那可怕的惨叫声,惊得正巧买蛋糕回来、开门要问她喝不喝下午茶的春芽,差点摔烂了手里的蛋糕礼盒。

「妳干么啊,吓死人了,叫得活像是杀鸡似的。」春芽抱怨着,抱紧怀里的蛋糕,努力护住。「大伙儿都在客厅,要喝下午茶,妳来不来?」

玫瑰还拿着那张身分证,因为大受打击,而趴倒在床铺上。埋在棉被里的小嘴,还断续发出闷闷的尖叫声。

原本坐在客厅的小菁跟依依,也被那可怕的声音吸引,同时都挤进了玫瑰的房间。

「哇,妳房间变整齐了!」

「一定是阿志帮妳收拾的吧?」

「真好,妳真的是赚到了!」

室友们叽叽喳喳的讨论着,趴在床上的玫瑰,却突然跳下床来,咚咚咚的跑到化妆桌前,抱出那三大箱的保养品,激动的开始做起保养。

「妳发什么神经啊?」春芽瞪大眼睛。

「我、我要做保养……」呜呜,左旋C、玻尿酸、Q10、胶原蛋白、PITERA,什么都好啦!

「我看得出来,妳要做保养。我是问,妳干么突然要做保养?」春芽极有耐心的问,正要往前走,就发现脚下踩着东西。「这是什么?啊,阿志的身分证……哇!」她也大叫出声。

「怎么了?」小菁细声细气的问。

「不会吧,太厉害了!」春芽连连摇头,急忙拿着身分证,跟其他室友们分享她的重大发现。「妳们看,这家伙才二十四岁,比玫瑰小五岁耶!」这消息太霹雳了!

「天啊,真的耶!这样算不算犯罪啊?残害国家幼苗耶!」依依满脸担忧的问。

「他还这么年轻,妳这简直就是采阳补阴!」春芽发表意见,把她说得像是黑山姥姥,那种专门吞吃年轻男人的怪物。

「我先前不知道嘛!」玫瑰用发抖的手,洒出大量的红色梦露化妆水,心里乱极了,她怎么也想不到,张志扬的年龄,竟然跟她相差足足有五岁之多。

天啊,五岁!五岁耶!

别人会怎么说?说她老牛吃嫩草?还是说她诱奸未成年——呃喔,不对,他已经成年了,而且实际上,还是他诱奸她才对——

「喔……」她把脸埋在手心里,发出绝望的呻吟。「那晚,他脱了衣服之后,看起来很成熟嘛!」她还以为,他们可能是同年,或是差个一、两岁罢了。

「请问,妳看的是他的『哪里』啊?」小菁问得一针见血。

玫瑰再度发出呻吟。

好啦好啦,她承认,当初就是被他那阳刚结实、生气勃勃的肉体蒙了眼!可以了吧!

眼看室友愈来愈沮丧,依依忍不住走过来,善良的安抚她。「别这样啦,妳要换个角度想啊,是我们看起来太年轻了。瞧瞧,妳这么有魅力,根本就看不出年纪皮肤又这么的滑嫩……滑嫩……」依依一边摸着她的手,一边瞪大眼睛。

白嫩嫩的肌肤,充满着弹性,滑嫩的皮肤摸起来,咕溜咕溜的,状况比二十岁的青春少女还要好。

春芽也走过来,摸了好几把。

「哇,真的有差耶,妳的皮肤变得更好了。」

「应该是阿志的功劳吧!」小菁说。

春芽也同意。

「嗯啊,年轻有活力的蛋白质,就这么……」她的手,在玫瑰软嫩的皮肤上,溜过来、溜过去。「滋养着滋养着……」

「这不就好了吗?既然看不出来,要是妳不说,谁会知道妳的年纪啊?」依依的说法实际得很。

「但是,我会在乎啊!」玫瑰拧着眉头。

「在乎什么?」

「他年幻比我小。」

众人陷入沉默。

男大女小,不但是小说的惯例,其实也是现实中人们挑选伴侣的习惯。女人总是希望,能被呵护、被疼宠,不知是谁给了这个根深柢固的观念,年长的男性不但较为成熟,也有经济基础,能为女人撑起天地。

玫瑰从不曾想过,也万万想不到,自己会遇上的,竟是年纪足足小了她五岁的张志扬。

站在一旁的小菁,看出她的挣扎,微笑着提醒。

「玫瑰。」

「嗯?」她抬起头来。

「妳在乎他吗?」

她点了点头。

「妳对他的在乎,会因为年龄差距,就有所改变吗?」小菁的问题,总是那么的犀利。

玫瑰坐在化妆桌前,停下所有动作。濡湿的化妆棉,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每一种保养品都分门别类,整理得一目了然。这是他帮她收拾的。

他让她快乐、他让她感觉到温暖、他让她体会到想象不到的激情。她习惯了他的存在,会因为他的一句话,就高兴上半天。

在她尚未看见他身分证上的出生年份时,她对他的在乎,早已远远超过她曾对任何男人的分量。

年龄,改变了什么?

他给她的快乐、温暖、甜蜜,还是深深的影响了她。

年龄,并没有改变任何事情。

紊乱的思绪,突然之间,变得清晰无比。玫瑰抬起头,从镜子里头,看见小菁的微笑。

「我相信,妳心里已经有答案了。」

小菁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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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男小。

而且足足陷差了五岁。

接下来许多天,玫瑰的脑子里,就不断回荡着这几句话。起先,她真的很困扰,但是小菁的提点,让她心里的结稍稍松动了些。

其实,她不需要这么困扰啊!毕竟张志扬已经成年,他们的感情是你情我愿,最起码没有任何的法律问题。

再说这几年来,姊弟恋的新闻时有所闻,明星、名人们都身先表率,还下是一对又一对,谈情说爱甜蜜蜜。

那天晚上,张志扬回来时,她慎重的问过他的年纪,他面带微笑的照实回答,之后就不再多问,反倒是将她抱进怀里,靠在她的耳边,反复低语着有多么多么的想她。

年龄,改变了什么吗?

玫瑰攀住身上的男人,随着他细碎的吻、不规矩的大手,那些困扰着她的思绪,就渐渐的、渐渐的消失。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改变。

浓情化不开的日子,还是一如往常。

玫瑰又交出一本新稿,前一本书也顺利上市,读者们的反应,比先前更好,连编辑都夸奖她情色场面写得更出色了。

她感觉得到自己的沉溺,却压根儿一点也不在乎。唯一的改变是,她对于保养更加狂热,而且不论再忙再累,也会乖乖做完所有的保养程序,好几次就让不耐等候的张志扬,忍不住下床来偷袭,扛着娇声抗议的她,回到床上去,让猫儿又小死了好几回。

直到某个礼拜一,张志扬突然消失了。

一大早,玫瑰就坐在沙发上,瞪着紧闭的大门,等了又等。一直等到了中午,确定那熟悉的身影,真的不会再出现,才叹了一口气,认命的走回卧房里。

他先前提过,接连两周,他要去美国处理事情,所以暂时不能过来陪伴她、照顾她。

玫瑰走回卧室,搁下新开的稿子不管,慢吞吞的爬上床,躺了下来。没有他在身边,昨晚她睡得很不安稳,翻来覆去的。

半晌之后,她爬起身来,把床脚的被子拉过来,盖在身上,整个人蜷缩得像是个婴儿。

年关将近,寒流一个接着一个,气温骤降,冷得格外难熬。

星期一,她没心情工作,在床上躺了一天。

星期二,肚子好饿,但她没有胃口。

星期三,没有人去倒垃圾。张志扬的出现,破坏了她们先前的规矩,一屋子的女人,都被他宠坏了。一旦他不在,冰箱里空荡荡的,连水都没得喝了。

星期四,编辑打电话来催促,她终于振作精神,爬到电脑前面,开始写起新稿。

肚子一直咕噜咕噜的响着,饿到头昏眼花的她,终于举白旗投降,打电话叫了两个大披萨。

当管理员通知,送披萨小弟到达时,四个女人还用猜拳决定,该由谁下楼去付钱拿披萨。春芽三场都败,不情不愿的下楼,结果花了十几分钟才回来,当她踏进屋子里,肚子里早已塞了一块披萨。

星期五,吃惯了清淡口味的她,突然又改吃外食,不但口味上适应不来,就连身体都发出抗议的讯号。一早起来,她就觉得口干舌燥,不舒服极了,连带的让她的情绪更加低落。

死阿志!

臭阿志!

该死的他,怎么可以在宠坏她之后,就拍拍屁股,飞到美国去了?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初就不接受他的宠爱、他的呵护。

闹钟响了两次,接连被她按掉。低落的情绪,让她没心情工作,缩着身子在被窝里,蜷得更深更深,闻嗅着他留下来的,让她好想念好想念的气息。

呜呜,臭阿志!臭阿志!那个可恶的男人!

被窝里闷得热了,脸儿闷红,玫瑰却还是不肯起床,赖在床上一动也不动。也不知躺了多久、在被窝里骂了他多久,手机铃声蓦地响起。

第一通。

她置若罔闻,懒得起床。

第二通。

她皱起眉头,瞪着电脑桌上的手机,猜想会是谁打电话来。编辑吗?

第三通。

终于,她投降了。

玫瑰心不甘、情不愿的下床,拿起手机时,眼角扫过萤幕上,那一串长得不寻常的数字。

「谁啦?」她口气凶恶的问。

对方顿了一下,几秒之后,低沉的男性嗓音,才传进她的耳里。

「是我。」

她全身一僵。

「我不知道你是谁。」她用最冰冷的声音说道。

怒气透过手机,很快的飞越太平洋,张志扬立刻感觉到,女友此刻心情正差。这个时候,只要稍微下小心,说错了什么话,就等于是踩着地雷。

「玫瑰,妳还好吧?」他小心翼翼的问。

「我说了,我不知道你是谁!」她故意重复。

看来,她不只是心情差,火气还大得很呢!

张志扬声调放软,耐着性子跟她说话。「我是阿志啊!」

「哪个阿志?」

「张志扬。」他几乎想叹气。「玫瑰,妳怎么了?」

她握着手机的小手,甚至有些颤抖。「我怎么了?我怎么了?我怎么了?」她对着手机,愈吼愈大声。「我没水喝、没东西吃。我睡不好、我好冷好冷、我写不出稿子,我,我我我我——你这个王八蛋,怎么可以丢下我?」说不出口的是,她好想好想他。

「我再一个礼拜就回去了。」

「谁等得了一个礼拜?」她尖叫着,明知道自己这是在无理取闹,却怎么也控制不住火气。「我饿了!」

「玫瑰,等我回去……」

「我、饿、了!」

「玫瑰——」

「你不要我了!」

「我没有。」他辩驳着,实在想不通,她怎么会有这么荒谬的指控。

「有,你就是有!你要对我始乱终弃,所以才跑到美国去!」哼,那些金发的、红发的、棕发的外国女人,个个漂亮冷艳,还比她年轻!

张志扬呻吟出声。

「玫瑰,听我——」

「不要叫我!」她气得快要哭出来了。除了饥饿之外,最最折磨她的,其实是对他的想念。偏偏,她性子硬,脸皮薄,就算相思磨人,也绝对说不出口,只能用怒气发泄。「我没饭吃,就快要饿死了!你听到没有?该死的张志扬,等你回来之后,就准备帮我收尸吧!」

说完,她用最快的速度收线。

泪,在挂断手机后,才一滴滴的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