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
我委靡地放下电话,邢燕冷眼地看着我。
“怎么?”她喷出一口菸。“又没有空?又回老家探访他那三个宝贝孩子与前妻?”
我说:“是的。她是他孩子的母亲。他说的。”
邢燕捺熄了香菸。“这么爱她,就不该离了婚来跟妳。”
刹那间我很疲倦。“他跟我?”我哈哈地笑两声。“是我离了婚去跟他的好不好?”
“现在每个人都那么说。”邢站起来。“力群,妳是城里公认的聪明女人,妳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三十老几、快四十岁的人,还跟他同居,他一甩妳,妳就完蛋。”
我打一个冷颤。“他不会的。”
“他不会?告诉妳,他能甩他那老婆,他就能照样的对付妳!妳有什么了不起?不都已陪了他六年。力群,同居、试婚呢,是十几、二十岁年轻人的玩意儿--做错了回头,还有大把时间在等着。而妳还有什么?我劝妳想清楚。”
我的声音轻下来。“邢燕,妳好不讨厌,妳触我楣头还是怎么的?他不过偶尔回家去看看儿子而已。”
“是吗,力群?咱们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大家梳小辫子的时候已经认识,我不得罪妳恐怕没有人会给妳听逆耳的忠言。他偶尔回家?是谁告诉我在农历年他一回去便十天整,谣传妳在家开煤气自杀?”
“那是五年前的事,谁又自杀了?都是瞎说的。”
“我走了,多说连朋友都做不下去。”她拿起皮包。
“不,邢燕,妳说好今天陪我吃饭的。”
“妳有空吗?不是没有一个晚上不出去吗?周世健与邓力群,天天都有应酬。”她夸张地做一个手势。“亿万富豪的派对、大公司的鸡尾酒会、著名人士的大宴小宴……”
“说完了没有?挖苦够了吗?”
“结婚吧,力群。”
“他不肯同我结。”
“那离开他吧。”
“谈何容易。”
“为什么不容易?”
“我们有公司。”
“拆股呀。”
“没了他,我一个支撑,六个月就关门。”
“真的?”邢燕瞪着我。“原来传说中的每个字都是真的?妳真的靠他?”
我默然。
邢燕反而不好说什么。
“已经太迟了。”我说。“所以只好撑到底。沈若安已经再娶,他老婆真绝,忙不迭生了两个,仿佛怕我会再回头似的。现在我前有追兵,后无退路,只好跟周世健下去,走到哪里是哪里。”
邢燕幽默地说:“表面上你们还是挺相配的,虽然他比妳矮一公分以上,他人前人后都捧妳场,称赞妳能干得不得了,公司里妳才是灵魂。”
“妳有没有见过他喝醉酒指着我骂?”我大笑。“何必替我挽回面子?正如妳所说的,二十多年的朋友了。”
“与他分--没有可能?”
“太晚了。”
“力群,妳是一个唸过书的大学生,虽然三十多岁,打扮起来,不怕没人追,嫁个好一点的人,索性退出江湖,还出什么穷锋头?这一、两年妳的皱纹也很多了,好些场合我看到妳穿上低胸装,都替妳捏一把冷汗。”
我低下头,猛抽菸。
“对不起。”
我无奈地说:“算了,也只有妳敢刺激、伤害我。”
肉都松了,邢燕说得对,低胸衣裳随时会掉下来。
每张帖子我们都出席,疯疯癫癫地喝、唱、玩,忽然间,我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六年来,除了赴宴外,我与周世健之间实在无事可以联系,两人单独相对时,永远不多话,只有在朋友中间,我们才可以活泼起来、不互相冷落。这种关系是否健康,明眼人一看就知,我感慨地低下头。
“别想太多,来,吉人自有天相。”
我与邢燕去吃饭。
追求我的人不是没有,看的多,买的少,看看有什么机会借个便宜说几句笑话、跳个舞、幽会一、两次那当然是有可能的,可是谁愿把一个摆惯架势的中年离婚妇人娶回家供奉?我不是不知道这一点。
六年来对世健也很失望,但仍然跟他在一起。
真奇怪,上帝造一朵花、一只鸟能做得十全十美,造人却个个千疮百孔。
邢燕说:“别沉默,到底妳还坐在司机驾驶的宾士里。”她笑。
公司的车、公司的司机。况且城里的女人,哪个不是坐在司机驾驶的宾士里。不见得个个要早上九点半到公司帮男人打理业务。这些年来,我也不知道自己过的是怎么样的生活。
邢燕说:“开心点好不好?女人上了三十岁,如果一贯地维持优雅的微笑,那还可以看。愁眉苦脸的,跟他家那个黄脸婆有什么两样?”
这个嘛--周世健与我在三年前吵架时已经说过了,他抗议我管他头管他脚,跟他老婆一个模样干涉他的自由。并且约了他的老友出来喝老酒诉苦,不到半年,全世界的人都沸腾地传着:周世健虽然为那个女人抛妻弃子,但是并没有享到艳福。
在世人的眼中,我是罪人,周世健受我的诱惑,跟了坏女人,离开了家庭;我呢,又抛弃丈夫,情愿不要名义,存心犯贱。
要是周世健真正的对我好,我不会介意,问题是开头那股热情已经冷了下来,大家都不很明白当时是哪来的勇气,时间一过,更加迷糊。
邢燕问:“力群,吃什么?”
“杂菜沙拉。”
“力群,妳也不怕嘴淡,吃沙拉吃了有十年、八年了。”
“吃沙拉是为维持体重,都什么年纪了,一胖起来不可收拾。”我说。“拼命也得压抑着。”
“照说老了就老了,”邢燕说。“何必这么担心?妳是不敢老对不对?因为只有最年轻貌美的女人才能做别人的情妇,所以妳才苦苦经营,为求青春常驻?”
我不响。
“如果今日妳已经结婚生子,有个名正言顺的丈夫,就可以雍容地老去。力群,这些年来妳累不累?有时看见妳穿着粉红色的迷你裙,真替妳吃不消。”
“好了好了,”我不耐烦地说。“再下去就没有朋友做了,妳拼命地挖苦我干什么?”
邢燕说:“也许我妒忌妳有义无反顾的勇气。”她泄气。
我笑了。“邢燕!”
她懊恼地说:“真的,像我们这样,丰衣足食地嫁了人,闷都闷死,以后的三、五、十年不晓得怎么过。要我学妳,牺牲太大,实在做不到,但又不甘心坐着等头发白。看到妳不踩妳几脚,像是对不起列祖列宗。”
我不出声,各人有各人一本难唸的经,做人是越来越难做了。我深深叹息。
“其实妳当初是怎么离婚的?这么熟的朋友都不明白,所以我想研究一下。譬如说,单是觉得闷,算不算离婚的理由?”邢燕说。“我也想离婚。”口没遮拦。
我又苦笑。
“大家看沈若安,都觉得他是个人材--英俊、有份优差、脾气又好。也难怪你们一离婚,他就结婚了。”她说。
我喝闷酒。
“妳的生活真是多彩多姿。”邢下一个结论。
有一个少年过来同我打招呼。我停眼一看,是世健的大儿子,这孩子有十六、七了,长得一身高大。
我朝他点点头。
他挽着女朋友一路走出去。
我用手撑着头。
“谁?”邢燕问。
“世健的大儿子。”
“他父亲不是今天去陪他们吗?”邢瞠目。
“这么大的孩子了,哪里还需要他陪?”我说。
“那他回去做什么?”
“表示他是个标准丈夫呀,离婚归离婚,孩子归孩子,这里面最不会做戏的人是我。他们一个是失婚女人,哭哭啼啼的弱者;另一个是忘不了孩子的伟大父亲;就我一个人,是永恒的狐狸精。”
“妳何必妄自菲薄。”
“咦,怎么搞的?我踩低自己,妳就来帮我了。”
她讪笑地问:“他的儿子跟妳关系如何?”
“都六年了,他们知道我是他们父亲的女朋友。”我耸耸肩。
“叫妳什么?”
“‘喂’。”
“妳应该争取更合理的称呼。”邢说。
“谁耐烦做他们的妈。”我又干杯。
“别喝了,妳会醉的,明天面孔又肿又胖、双眼通红,有什么美观?”
“是。”我笑着放下酒杯。“咱们可以死,但是不能死得难看。”
“妳母亲前些时候约我喝茶。”邢燕提起来。
“又是叫我跟周世健分手?”
“是。”邢说。“这些年来,她为你操心,也够受的。”
“三十多岁的女儿,”我说。“叫她放弃我算了。”
“那不行,她始终是妳母亲。”
“我答应放眼瞧瞧,一有好的人,立刻放了周世健。”
“我觉得妳要放了他才有机会。”邢说。
我立刻不响。谈何容易?一般人以为我邓立群是个敢作敢为的时代女性,其实我懦弱,不然也不会跟牢世健六年整。
说他不好呢,他到底养活我这么些年,让我挂个名在公司做总经理。天晓得这种小猫三、四只的小生意!但到底我不必在外头受气,老板是自己的情人,工夫再马虎不打紧,一个月支万把块钱,又有奖金,买两件本地人设计的衣裳也够了,打个马虎眼充大头鬼。
偏又一个弟弟不争气,书没读好,又不能在外头吃苦。世健一并收留了他在公司里,教他一点雕虫小技。所以这里面牵涉很广,教我撇下世健到什么地方去找更好的人?
即使对着邢燕这么熟的朋友,我也不敢说什么。
“跟他分手,顶多搬回娘家住,怕什么?妳娘家还是不错的,不是吗?”
“娘家是娘家,我是我。”我喷出一口菸。
邢燕说:“近些日子来每个人都说我老,我赶紧去做脸部按摩,妳也去试试,很好。”
我叹口气。“一做了那个,连带要做头发,别忘记我每天办公八小时,还得出去应酬。”
“真有推不掉的应酬?”她问。
怎么可能,都是自愿去的,因为留在家中也无事可做。
“嗯,妳喝了不少,我送妳回去。”
我摇摇晃晃地跟邢燕上车。
到家就倒在沙发上,眼睛睁不开来,渴睡得很,盹着了。
半夜醒来,抬眼看钟,是一点半。
世健还未回来。
也难怪我这么累,他无论到什么地方,我都得盯着,稍微放松一下,他就上演失踪记。
我怕寂寞,他不在我身边,我就害怕。怕老、怕失去他、怕没面子、怕以后的日子不知道怎么过。
我靠在沙发里,胡思乱想。
现在朋友虽多,不过是吃吃喝喝,你请我我请你,花花轿子人抬人。要是世健放下我,人们的眼睛是势利的,我一个女人也不能独自赴宴,顿时知名度就往下墬……不堪想像,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
所以我才卯足全力抓住世健。
是谁说的?张爱玲?“没有婚约而要长期抓住男人的心,是困难且痛苦的一件事。”
邢燕要我离开他。真的离了他……我疲倦地起来,洗掉脸上的化妆。
皮肤质地还是不错的,雀斑与皱纹犹在其次,只是松得厉害。
我洗了一次又一次,然后转到床上去躺着。半夜醒了,就很难睡得着,我又起床冲一杯热牛奶。两点整,世健仍然没有回来,我有种感觉:他今天是索性不回来了。
我已经很麻木,心中存着的是气,不是妒忌或吃醋。要是我与他分手,最高兴的应是他的妻子,她等这一天等了好久,我知道。
电话铃响。
这么晚了,是什么人?
我接过话筒。“谁?”
“力群?”是世健。
“你在什么地方?”
“在清吧,妳跟那个老婆娘吃完饭了吧?”他的声音半醉。“要不要出来?”
“明早有合同要签,你不如回家来吧。”
“别扫兴,跟妳在一起就是为了玩,我们在尖沙咀中间道,快快来。”他挂了电话。
我呆半晌,燃起一枝菸。
这种生活,再熬下去人就变老了,还能过多久呢?
一通电话来,就叫我去,简直是应召。我以前会兴致勃勃地赶去,今天心情特别坏,而且我已经卸了妆,更何况明日一早有客户来签合同,我不能半夜三更地赶出去。
如果搬出来住的话,至少我多一点自由,不必维持这样随叫随到的关系。
同居,尽了全部义务而得不到一点点权利。
我很踌躇。六年来该考虑到的问题现在全部冒出来了,偏偏等到今夜才拿出来思考,好不奇怪。
最难的是工作问题。
如果搬出来而不必拆股,那就容易解决。
世健并不是那么小器的人,我或许可以跟他说说。
我们仍然做合股人--我想得太理想了。他很快便会认识别的女人,来一招故技重施,提拔新人做总经理,到那时我去什么地方?
大学文凭,我有,谁没有?现在外头在大公司里做见习员的都有大学文凭,三千来块一个月,慢慢升上去。我大学毕业那年是一九七二,咸丰年……太过时太过时,唸的又是不相干的病菌学,哪里找工作去?谁不知道今日流行的科目是管理科学。
最主要的是我已经三十多岁。
我用手捧着头。
外表风光有什么用?这些难题思索起来足以想破你的头。
电话铃又响。
是世健。“怎么还不来?装什么蒜、发什么脾气?快快快!这里都快散了。”
“世健……”
“什么事?别婆婆妈妈的。”那边音乐声震天。
“世健,你回来好不好?我有话跟你说。”我恳求地说。
“妳怎么了?”
“回来好不好?”我同他吵过,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离开他们。”
他的朋友、他的事业、他的家庭……我在什么地方?
我很虚弱。
“快来吧,大家等妳。”他又挂了电话。
我捺熄香菸。
反正没办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妆,换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门去。
夜凉如水,计程车在我身边停下。
一个人,一旦走上一条路,就难以回头。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满街跑。第二天照样上班,这是什么心理?
自己又何尝不是一样?
家里有什么在等我们?
车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车资,我下车。
一打开吧门,就听见喧哗声,世健喝醉了酒,在弹琴唱歌,他唱来唱去都是那几首,我已经听得腻透。但很明显,在他身边,仍然挤着陶醉他歌声的小妞。我有什么好说的?
我一到,众人便上前欢迎我。
“又迟到了,”其中一个说。“还好我们都已习惯力群是个迟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来,我接过,一饮而尽。
世健像是看不见我,拔直喉咙在唱。
无聊。
多少晚上与清晨都是这样度过,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与我面对面讨论生活上的问题。
明天不过是另外一天,他不再关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怅惘。
不熟的朋友趋向前来说:“力群,妳吸菸的姿势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吗?你肯为我迷人的吸菸姿势而娶我吗?”
“什么?”他一愕。
“没什么?”
他讪讪地走开,显然是吃惊了。
任由他当我喝醉了吧。
一个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钱与心血都没有用,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为妻。
连我这个站在时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说穿了,我不外是一个小生意人的情妇。
世健终于过来了。
我却站起来,避到洗手间去。
洗水间内有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
“……那个邓力群,闻名不如目见,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松了。”
“背部尤其是,还穿露背装,肉仿佛随时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无其事地取起粉扑扑面孔,她们忽然发现是我,也不尴尬,反而相视而笑,
现在这一代是勇敢的、义无反顾的、放肆的、残酷的。
当然,他们有青春作支柱,怕什么?
我只好把粉盒放进皮包,走出洗水间。
世健迎了上来。“妳怎么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话跟你说。”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时没有的柔和。“有话留待明天说吧,别煞风景。”
我笑。“你怎么知道一定是煞风景的话?”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个调子。”
“世健,”我说。“让我们结婚吧。”
“什么?”
“结婚,我想要孩子。”
“我已经有三个孩子。”他向我靠过来。
“但是我没有孩子。”我扶着他。
“结婚?”他仰起头哈哈哈地笑起来,笑声凄厉,像那种恐怖片中的配音。
我心中寒了一截。“笑什么?”
他摇头晃脑。“我已经结过婚,我是再也不会结婚的了!”
他并没有醉,酒后吐真言。
我追问:“我对你不好?你对我不满意?”
“不,妳很好,力群,但是我不会再婚。”
“为什么?”
“因为一纸婚书半点用也没有。”他狡黠地用那句惯用的台词。
我长叹一声。
“来,我们跳个舞,”他拉我出舞池。“别扫兴,只要我爱妳就得了,多少怨偶都是正式夫妇,来。”
我甩掉他的手。
“力群,真的,我很高兴,别使小性子。”
我看着他。“世健,但愿你肯听我说一、两句话。”
“改天。”
我转头走。
“力群,”他在我身后很清醒地说:“妳能到哪里去呢?还不是要回来,闹什么意气?”
我若忍了,我就不是邓力群,我转身还是走了。
今天真不知道搞什么鬼,往日我是最忍耐的,任得世健疯。人家抛妻弃子来跟我在一起,就是为了要过这种不羁的生活。
但是今夜我心情特别的坏,人特别的浮躁,也许是缘分将尽。
我跟他说:“你如果还重视我,就跟我来。”
他终于随我走出酒吧。
冷风一吹,他更镇静。
我苦笑。“你心中在想,我比你老婆还要厉害,是不是?”
“妳知道我们是不会分手的。”
我看着他。“我们要同居到几时?”
他的头发长且油腻,小腹微微凸出,面孔极端憔悴,他怎会变成这样子?这不是我认识的周世健,以前的世健充满活力,朝气、勇气、面对现实。但是现在,除了工作,他就缩在朋友堆上大来酒色财气……
“或许……”他说。“再过几年,力群,妳总要给我时间。”
“已经六年了。”我轻轻说。
“结婚与否,还有什么分别?”
“有分别的。”我坚持着。
“回去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说。”
我不说什么,他开动车子,我们回家。
到了公寓,他也不洗脸,就倒在床上,一下子就睡着。
远处天色已明,是一种很淡的灰色。
我对着天空,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时候在英国读书,冬天早起上学,天色刚亮也是这种情景。
那时刚谈恋爱,忙不迭的穿好衣服,奔到男生宿舍去,用小石子扔向男朋友的窗口吵醒他……
至今二十年了。
时间怎会过得这么快?我想来想去不明白,竟二十年了。
我并没好好利用这二十年,邢燕的大女儿已进了大学,而儿子明年也要出国,难怪她看见我穿迷你裙要吃不消。她有一个略微沉闷、愉快、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个大好人,有些不解风情,但忠厚负责,邢燕这二十年来过得风调雨顺。
我用手掩着脸。
原本跟着若安,我也可以平安无事,但那时为了要证明自己的存在与魅力,做出许多傻事。
时间过去,当时的价值观念在今日已经不管用,也许又是从头开始的时候了。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可以帮助我扬眉吐气的人,还是我自己。
如果我们两人一旦分手,吃亏的是我,不是世健。他可以再寻找情妇,一个接着一个,生活跟现在一般无忧无虑:有事业、有家庭、有孩子。我不必理亏心虚。
我决定了。
拉开衣柜,里面塞满衣服,都是镶一条金边、加一颗金星是那种时髦的款式,根本不是我自己的品味,不过在那种场合、在那些环境中,需要这种装扮。
我取出护照、支票簿、存摺、身分证、驾驶执照,以及几件简单的替换衣裳,就
是一夜之间来的勇气,抑或已经积聚多日,到今日才发作起来?
在世健的心目中,我并不是他的情妇,他尚未有资格养得起一个情妇,让她舒舒服服地吃喝玩乐。他太“尊重”我,我只是他的朋友、他的伙伴,他对我不必负任何责任。
我轻轻地掩上门。
我打算先到外国旅行一、两个月,清心地把自己的前途想清楚再作其他打算。我先要埋头睡个够。
天已经完全光亮。
学生、小贩、货车、娃娃车已全部出动,我伸手召来一部计程车,叫他开到最近的酒店去。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周世健的人。
天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