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女人 2

7

我又一遍一遍地打他的手机,呼他,连服务台的小姐都替我担忧起来,深更半夜还睡意惺忪地为我服务,感动得我都想送给她一面奖旗表示感谢。

我度过了平生第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下午,他兴冲冲地回来了,我问他去了哪里,他轻描淡写地说跟一个朋友去上海玩了一趟。我问他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他毫不隐瞒地回答是女朋友。我马上猜到是她,服装学院的一位同学。既是他的,也是我的。

他们原来就很要好,只是强子觉得她跟他好是因为她想毕业后留在北京,不像我那样单纯。我始终觉得他们之间或许会有点什么,不过都是过去的事了,决没有想到今天他们还藕断丝连。

我的火气忽然一下子就上来了,忍不住用讥讽的口吻数落他,你倒好,跟旧相好恩恩爱爱地潇洒,我在这儿活受罪。当你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时候,你知道我在干什么吗?我寸步不离地守着电话机。以为你被人绑票了,准备拿多少钱也要将你赎回来,哪怕倾家荡产,谁知道你却是跟别的女人去鬼混,你对得起我,对得起良心吗?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再也说不下去。

他愣了一刻,然后,有些委屈地辩解,谁去鬼混了,我是去谈一笔业务,指望速去速回,没承想耽搁了几天,用得着那么大惊小怪吗?

我说,既然去谈业务,一去好几天,也不给家里打个电话,说得过去吗?他说,怕我一听在上海就犯疑,所以干脆“回头再说”。我冷笑了一声说,你这样不声不响地行事,就不怕我犯疑吗?他说,随你的便,反正就是那么回事。我们什么事儿也没有。再说,你现在根本就不需要我,我在这个家里是多余的,常常一连好几天咱俩见不着面,说不上一句话,也从未见你问起过,为什么这一回你就那么在乎?兴师动众的,闹得人心惶惶。

目睹强子一副不服气的样子,我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忽略了他。我说这件事算了,到此为止,就这么过去了。上海的那桩生意也不用做了。他说我狭隘,存心让他在朋友面前下不来台。他坚持要做,我坚持不做,彼此闹得很不愉快。

最后,他说我阻拦他做这桩生意就是怕他跟那个女人在一起,我气不过,便说是的,你要做你自己去做,不要拿我的东西打水漂。他的脸色立刻就变了,阴沉沉地冷笑道,噢!我明白了,在你的心目中,我只是你聘请的一个高级打工仔。很好,现在,我可以辞职了,即使不拿你的东西,我也要做成这桩生意。后面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讲出口,但我心里清楚他一定闪过这个念头,即使不做这桩生意,他也要和她在一起。

我知道强子是怎样的人,明白自己的这句失语对他造成的伤害。真的,我真的没想到自己一不留神会溜出那么一句话,我赶紧向他说明,我决没有那样的意思,你想想看,我怎么会那样想呢?

强子盯了我一眼,用那种眼神,他一语未发,转身离开了。但是,我感到在他的心里肯定投下了一块阴影。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对他解释,不知道应该怎样消除他的那种想法,我真的很苦恼,真的很难,我们曾经那样相知相爱,他为什么就一点都不体谅呢?

天凤握住方向盘的手微微发抖,她紧紧咬住下唇,强忍着眼泪。我示意她将车停在路边稍作歇息后再走,她摇摇头,神情异常坚决。从她的侧影,我看见了一份男儿的刚毅之风。

平平淡淡地相处了一段日子,强子又开始夜不归宿。有位姐们儿警告我说,男人夜不归宿常常是变坏的开始。这显然是个危险的信号。

我的心情越来越糟糕,越想让他说明白他越不肯说,我也就越怀疑,越缠着要他说,他嫌我婆婆妈妈的,干脆躲着不见我。

8

一天夜里,我好容易打通了他的手机,说话的是个女人,我一听就是那个上海的同学,问她在哪里,她告诉我在宾馆里,强子正在洗澡。我火冒三丈,但还是尽力克制,因为毕竟曾经是朋友,况且并没有真凭实据。我客气地邀请她来家玩,她说不必了,她只想跟强子聚一聚。那种口气,听起来挺别扭,可是,我并不想到宾馆去证明什么,我坐在客厅里等强子回来。

他进门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刚好是十二点半。我叫他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我说我想跟他谈一谈,他满不在乎地说,有什么好谈的?我诚恳地希望他对这件事有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他不屑一顾,说他不想解释什么,你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我生气地质问他怎么这么说话呢?你只要随口说一声没有,让我心里踏实就行了。他说他不想在解释中过一辈子,如果要解释的话,那就是我和他不合适,当初的选择是错误的。

我一下子瘫软在沙发里,半晌说不出话来,眼睛直瞪瞪地盯着灯光下这个冷酷的男人,难道他就是我魂牵梦萦的那个人吗?从他的嘴里,竟然会说出如此绝情的话?这让我感到陌生,更让我失望。

接着,他说出了一番显然是深思熟虑的话,他说,无论怎么样,我毕竟只是一个商人而已,而且,他还加重语气,特别强调了后面四个字。他的这句话,和说这句话的语气,像一根锋利无比的钢针,深深地刺进了我的心灵,并且彻底地摧垮了我。至此我才明白,在他的心目中,我一直只是一个漂亮有钱的女商人而已。

那时,我们的女儿还不满一岁,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力图挽救我们的关系。大不了我受一点委屈。但他去意已决,他对我说,你应该懂得这个道理,爱情破了一个洞,打上一个补丁,还会是原来的样子吗?他不想一辈子穿一件打着补丁的衣服。

我啼笑皆非,弄不懂爱来爱去,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没有钱的时候,要靠给人打补丁维持生计,现在有了钱,又要给自己千疮百孔的感情补来补去,仔细想来,所谓人生,其实就是一场缝缝补补的事。这儿破了,补一下,那儿破了,又补一下。等到补丁打满了,一辈子也就完了。

天凤吐了一口烟,叹息说。

我真的不明白,究竟为什么,我们必须要分开。几乎说不出任何像样的理由,就那样匆匆忙忙地分道扬镳。我们不缺钱,有房子,有车,有完满的家庭,还有什么不如意的呢?公公婆婆也劝过强子,提醒他三思而行。最终仍无济于事。这对老人只能持我们当初结婚时一样的态度,一切由我们自主解决。如果双方不愿带孩子,可以交给他们。

我说不行,女儿是我的心肝宝贝,谁也不能带去。除了女儿以外,强子需要什么拿什么,存款、车子、铺面、工厂,都可以给他。我要带女儿在这套房子里安安宁宁地生活。

强子说,他并不想从我这儿带走什么,也不会跟任何人结婚,他只是想换一种活法。我说,我不怪你,也许这个社会是变动的,人需要一点变动才能活出个滋味儿。等到哪一天,你想通了,我还会等你回来。

我们下了车,边走边谈。我问起强子的近况。天凤告诉我,强子在深圳开了一家针织厂,产品专供出口。天凤说,他还没有结婚,有时也打电话回来,问一问孩子的情况,说一些家长里短,心情比几年前平静了许多。

这时,天凤的手机响了。她打开机,一个浑厚的声音隐隐约约飘进了我的耳孔。不用听天凤的对话,只要瞅一眼她红润的面孔,你就能猜出对方是谁。

“他说今年有可能回来过中秋节。”说完,天凤从皮包里取出化妆盒,照了照镜子,补了补妆。她对我笑了一下,说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有时,我都不敢照镜子,担心自己在等待中一天天红颜渐衰。

临近天凤那间铺面门口的当儿,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跑过来叫喊着妈妈扑进了天凤的怀抱。母女俩甜蜜地亲吻着脸颊。我马上举起照相机,摄下了这个珍贵的镜头。

三、风中一朵孤独的云

1

1998年8月8日,一个吉祥的日子,有着浪漫的天气,飘飘洒洒的一阵太阳雨过后,澄净的天空抛下一道绚丽的彩虹。

BP机欢畅的鸣响,告诉我这个信息的不同寻常。我按下阅读键,显示屏上打出如下几行字:

陈先生你是否有心情倾听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孩的平凡的故事。

后面是联系电话。

这个乔伊斯式的长句,主人似乎是一气呵成的,中间没有任何停顿。也许是寻呼台根本没有标点服务。

我赶紧拨通那个电话,里面清晰地送来一个柔和的声音。就这样,凌云像一首诗,带着都市清晨的旋律飘进了我的视野。

由于寻呼台统称男性为先生,女性为女士,所以凌云在我的BP机上的身份显示是凌云女士,但是,从留言的内容和电话里的声音判断,我猜想她一定是那种在阳光底下捕捉蜻蜓的小女孩。

不一会,我来到凌云约定的地点,红领巾公园的六角亭。亭上空无一人。只有岸边的垂柳正对着明澈的湖水依依梳妆。树丛间的幼蝉,用它那稚嫩的歌喉炫耀着幸福的童年。

我禁不住怅然若失,准备转身离开,蓦然,一道亮丽的风景,扑进了我的眼帘。

在连接湖心岛的一座石拱桥上,一位身着紫色长裙的少女,正斜倚着白色大理石的栏杆向这边�望,纤尘不染的蓝天宛若一幅巨大的背景向远方展开。

凌云,正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女孩,娇小的身材,圆圆的脸蛋,天真无邪的笑容,看上去像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她问我,咱俩又没有什么特殊的约定,你怎么能够肯定桥上的女孩就是我?我说跟着感觉走。她几乎调皮地一笑,狡黠地反诘,干你们这一行的都那么相信自己的直觉吗?我点点头。回答:至少我是。

凌云告诉我,在看见了出版社的征稿启事以后,她再三犹豫,要不要向一个陌生人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最终,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占了上风,于是便有了我们的这次相见。

我对她的决定深感欣慰。在这个急功近利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缺乏交流和沟通,追求生活美好的愿望已把人弄得头晕目眩。

一进入正式的谈话,我发觉凌云是一位讲故事的能手,她表情平静,有条不紊的叙述如行云流水。

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我来到北京。那是去年的春节过后不久,大概是正月十五吧,你说为什么对这个日子记得那么清楚?我说给你听,第一,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印象特别深刻;第二,这一天是元宵节,我妈亲手做了好多元宵,圆圆的,白白的,有豆沙,也有黑芝麻,里面搁些冰糖、猪油,吃起来又香又糯,味道倍儿棒。

我和我姨表姐各吃了一大盘,还用塑料袋包了一袋,然后,我们才兴高采烈地结伴出门,表姐已经在外面打了好几年工,这一次是要到北京的国际文化学校学习英语。她老想出国,但不懂外语不行,出去了活受罪。

我哩,没考上大学,在家闲着没事干,寻思着跟她出去遛一遛弯儿,开开眼界,长长见识,兴致好,多玩几天,要是没什么意思,立马打道回府。

我跟你说过吗?我是漯河人。河南漯河。虽然漯河离北京并不远,坐火车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到过北京。

从凌云的一席开场白,我开始意识到她并非外表看上去的那么简单、柔弱,在她的内心深处,有一种非常坚韧的力量,后来,从她的一些经历里面,我透视到她的性格的多重性。

2

其实,我很早就想到北京来。背起书包上学的第一天,老师就教我们念“北京”“天安门”,唱“东方红,太阳升”,长到这么大,也不知道北京、天安门是个什么样子,你说这心里多委屈。

可那时候年纪小,一个人不敢出远门,大人也放心不下,稍微大一点,懂了一些世事,又天天要上学念书,有个节假日,没完没了的作业,累得你死去活来,有时还要帮助父母做家务,根本没有那个闲功夫。再说,即使有那个闲功夫,大人也舍不得给你花那一份闲钱。你瞧,我够坦率的吧。这没有什么忌讳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我和表姐下午三点多钟从漯河车站出发,到达北京时已将近八点钟。我嘴里的元宵味儿都还没有消失。

平生二十载,头一遭进北京这么大的现代化城市,一切对我都很新鲜,也很有吸引力。那一夜,长安街的灯令我终生难忘。

这一来,我再也不想走了。我暗暗发誓,我要在这里实现自己的梦想。

然而,我很快便认识到,这并非易事。北京大归大,也一天比一天繁荣昌盛,但来来往往的人多如过江之鲫,谁都想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竞争十分激烈,所以,要争取到合适的发展机会并不容易,甚至在某个层面上可以说是相当艰难。

我和表姐到郊区租了一间小屋,二人合住,一则省钱,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呗,二则生活方便,有个照料。

安顿下来后,离开学还有几天时间,表姐便带我到处去玩。首先要去的当然是天安门广场,登上巍峨的城楼,挥一挥手,恍然能摘到天上的云彩,自有一份豪迈和潇洒。

走进紫禁城宏伟高大的城门,你顿时感到历史的气息,向你迎面扑来,或者说,你就走进了历史幽深曲折的隧道,在你的心头平添一种庄严与肃穆。

接着,电视剧里熟悉的镜头一幕幕重现眼前,像一串串冰糖葫芦让你慢慢地咀嚼、回味,品尝出人世间的变幻莫测。

故宫最吸引我的是城门上的铜钉。一颗颗,繁星般密布环宇。我认真地数了数,每扇门上共有九排粗大的铜钉,每排九颗,我不懂得前人如此匠心独运的奥秘,只觉得看上去格外宏美。一个字:爽!

我伸出自己柔弱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那一颗颗锃亮的铜钉,感到了一种历史的悲凉,多少代过去了,多少人曾经触摸过这历史的见证物,然而此刻,他们又在哪里呢?

那根沉重的门栓没有能拴住沉重的历史,岁月在沉重的叹息中流逝。

悬挂在城楼前的那张毛主席的巨幅画像,以一种具体的形式,让人实实在在地感到了这种无可奈何的流逝,或许能够说,更迭。

当我刚刚呀呀学语,向这个苍茫的世界发出第一声呼唤的时候,毛主席他老人家到了另一个世界。天似乎塌了,地似乎陷了,大人们放声恸哭。

害怕,茫然的恐惧,使我流出了人生的第一滴眼泪。我坐在木盆里,咧开小嘴呜呜地悲鸣,两颗突兀的门牙暴露了我的孤立无助。

虽然我出生那年,毛主席就去世了,按理说不会有前辈人那样深刻的烙印,但从周围人的谈话和其他媒介里,我仍然时时刻刻感到他老人家的存在。在位于天安门广场南侧的毛主席纪念堂,老人家的遗容令人联想到他生前的风采,给人一种信心和力量,换句话讲,让人觉得踏实。

凌云的想象力十分丰富,往往从一个话题跳跃到另外一个话题,甚至没有一点过度,却让人觉得浑然一体,不知不觉地被她吸引过去。

3

凌云说:我之所以跟你漫无边际地谈这些感受,是因为这些东西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你说什么?说我既像一个诗人又像一个历史学家?陈大哥,你在嘲笑我吧。说实在的,我这样一介草民,既没有那么大的本事,也没有那么高的奢望,我只是觉得这些东西让人做事有信心,有勇气,别的没有什么,真的。

嘻嘻!我也不明白,说来说去为什么扯到这些事上面来了,可能是后来在不顺心的时候常想起这些东西吧。

现在,让我们回归主题。

表姐开学以后,每天到学校里上课,早出晚归,就顾不上我了。

我决定留下来,当务之急自然是找工作,总不能老靠表姐养活吧,那多别扭。况且,她的积蓄也不多,又没做事,交学费、吃饭什么的,都得花钱。

北京那么大,除表姐之外,可以说举目无亲。我刚从学校毕业,满脑子书生的幻梦,丝毫没有在社会上闯荡的经验,压根儿不懂得该如何去做。

碰了几回壁后,我不免有些泄气。表姐劝我先将就一点,随便找一份活儿干,脏点、累点,只要能挣到钱,站稳脚根,等熟悉环境之后再慢慢发展,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这个道理,我当然一清二楚,也尝试着去做,比如去发廊里当洗头妹,到餐馆里当服务员,我都试过,早晨出门的时候,劲儿憋得足足的,命令自己一定要面对现实,但事到临头,又退缩了,有时简直就是逃之夭夭。

倒不是嫌脏、怕累,实在是抹不开面子,而且心中总不服气,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好的生存方式。

这也许只是一种个人的错觉,可我无法摆脱。在别的女孩非常自然的事情,而我却常常难以接受。

你看,我是不是有些与众不同,或者说得那个一点,孤芳自赏?

有一回,我碰巧和另外一个女孩同时到一家快餐店应聘,老板二话不说,只要我们站在店门口吆喝一声。那个女孩马上跑到街中心吆喝开了:

“刀削面!”

“手擀面!”

“四川担担面!”

我涨红了脸,怎么也开不了口。表姐直骂我傻,面子比吃饭还重要?像你这样不合时宜,只能喝西北风。

她越这样说,我就越不认输。我只想做我自个儿愿意做的事。折腾了一阵子,没有什么结果。表姐见我不听她的话,也懒得理我了。后来,她干脆去了广州,把我一个人丢在了这里。

表姐曾经在广州做过一段时间,在那里有一些社会关系。但是,促使她中途放弃学业的主要原因还是她的男朋友,一个挺帅的小伙子。到我家去过,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他。

不知道为什么,两人闹过一段别扭。有些事情是很难说清个子丑寅卯的。譬如天上有一对雁,飞着,飞着,就分开了。你能说清为什么吗?

表姐是个外表柔弱,内心要强的人。既然合不来,就不愿去勉强。天涯何处无芳草。每个人都会找到一双合脚的鞋。这是她的口头禅。

表姐只身一人奔了广州,我一下子变得无依无靠,心中陡然产生一种空落落的感觉。我站在西客站的月台上,在火车悠扬的汽笛声中,目送着上身探出窗外向我不停招手的表姐,禁不住潸然泪下。

4

这一夜,我辗转难眠。

在异乡的小屋里,我思考着自己的命运,像风中一朵孤独的云,不知道要飘向何方。

我趴在用几块木板搭成的小床上,一边流泪,一边给家里写信,写了满满三页纸。这是到北京来了以后,我第一次给家里写信。第二天一看,吓了自己一跳,全是些伤感绵绵的话语。我赶紧把它撕了,要是我妈看见了这封信,没准儿着急到立马赶到北京来接我回去。

表姐走了,生活上失去了依赖。出门时带的盘缠也所剩无几。看着手中的钞票一张一张减少,自己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心里头的那个愁劲儿就甭提了。

按照表姐临行时的指点,我在报摊上买来一大堆报纸,《北京晚报》《招工招聘报》《北京青年报》《精品购物指南》等等,凡是上面刊登有招聘广告的报纸我都买。

我躲在小屋里,在床上摊开报纸,逐条逐条地寻找,有合意的,便记下那个单位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然后,我拟了一份求职信,附带个人简历,复印了许多份,分别寄给这些单位。绝大部分信都是泥牛人海无消息,偶尔有回复的,跑去一看,早有人捷足先登。

想想也真是的,世界这么大,求职者多如牛毛,据报纸上说,北京市有300多万外地人口,每天有几十万人在流动。谁会耐心等待你的回音呢?

吃一堑,长一智。经得多了,慢慢我也就学乖了,估计有一线希望的单位,不再用信函联系,而是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成就成,不成就不成,立刻知道结果。

这种方式快捷、方便,不过很费钱。占线、无人接、错号或者这个号码根本就子虚乌有等等恼人的情形姑且不提,好容易打通了,接电话的人却不管事,管事的或出差或旅游或探亲或什么什么的,一句话管总,你着急人家不着急,该干嘛的干嘛。

你就只能反复地打,直打到水落石出,一天下来,电话费得摊上拾块捌块的,比饭费还多。

说起来,对有钱的人,这点钱实在微不足道,甚至根本不叫作钱,即使对一般工薪族,在正常情况下,也算不上什么,但处于我目前的这种窘境,必须承认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尽量准确地控制时间,一边说话,一边瞅着电话上的计时表,迅速及时地挂断电话。

不是小气,我不得不精打细算。此刻想起,都还让人啼笑皆非。

即使如此,我的钱包仍然一点一点瘪下去,而希望仍然遥不可及,攥着最后仅剩的一点可怜巴巴的钱,我确确实实感受到了累。

我想到了回家,买一张车票,坐上几个小时的车,我就回到了从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将所有的烦恼遗弃在北京的滚滚红尘之中。

在收拾好行装以后,我把回家的打算告诉了远在广州的表姐,她似乎早有所料,声音平静如水。她吩咐我打开枕套看看,也许就会改变主意。

我照她的话做了,而且真的进入了一个转折。

枕套里面藏着一个漂亮的信封,信封里面有表姐留下的500块钱。在信封背面的空白处,有几行娟秀的小字:

表妹:

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再坚持一下,事情也许就有转机。

留下500块钱,应急。

为你祝福!

表姐

5

我不知道该怎样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相形之下,所有的语言都显得何其苍白无力。我把表姐简短的留言紧紧地贴在自己的胸口,汹涌的热流滚滚翻腾。

有了表姐留下的这一笔钱,我心底踏实多了,又开始东奔西忙地找工作。我早晨六点半出门,依据事先拟定的单位名单,沿着设计好的乘车路线,挨个挨个地找,常常晚上十点多钟,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凑合着吃包方便面,脚也懒得洗,脱掉鞋,往床上一躺,顷刻便睡着了。

早春的天气,北京还很冷,好像还下了一场大雪。我穿得厚厚的,像个棉猴,依然抵挡不住寒风的侵袭。我的脚跟冻破了,直流脓水,一走路,皮鞋帮擦得我的溃处锥心地疼痛。

尽管如此艰难,我还是坚持下来了。而且终于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峰回路转,被眼下我所在的这家广告公司录用了。

这家广告公司,是那天我的日程上的最后一个目标,在四处碰壁之后,我差不多已经精疲力竭,本来已经打算放弃了。

凑巧的是,如果我要回家,带引号的“家”,必须要在那儿的车站倒车。当时大约是傍晚七点多钟,天已经快黑下来了。

我偶然一转身,看见那家广告公司里灯火通明,前排玻璃墙上的公司名称异常清晰地映入我的眼帘。

怀着一丝微薄的希望,我走过去。

玻璃门上果真贴着一张打印的招聘广告,粗大的黑体字分外夺目。

我按捺住怦怦心跳,推门而入。

里面簇拥着一群人,有男有女,一律很年轻,看上去,男的帅气,女的漂亮,正站在一块儿聆听一个背对着门的男子讲话,突然看见我推门进去,大家的目光立刻齐刷刷地投射过来。

讲话的男子转过身,连正眼都没瞧我一下,就大声说:

“小姑娘,别捣乱,快回家!”

我晓得他误会了,尽管有些难为情,但还是鼓起勇气说明了自己的来意。那个男子,后来知道是公司经理,听说我是来应聘的,仔细地打量了我片刻,问道:

“你多大了。”

我告诉他自己已满了21岁,并拿出身份证给他“验明正身”。他对照身份证端详了我一眼,惊讶地脱口而出:

“嘿!我还以为你是个———那正好,刚好还缺一个经理助理。”

这样,我当场就站到了那一群人的行列,可谓皇天不负苦心人。正应了那句俗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过后,我了解到,那是一家新开张的公司,我进去的当儿,经理正召集招聘的新员工开会,什么人都有了,就缺一个搞文案的,我不早不迟,恰好那时候出现了,你说巧不巧?

在我的生命里,有许多偶然的因素,不知不觉地改变着我的命运。呆会儿,我要告诉你的一件事,也是非常偶然发生的,却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在我的心灵里留下了第一道深刻的创伤。

我说过,一些极其偶然的因素在冥冥中左右着我的命运。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北京,又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能够幸运地留了下来。而另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则使我认识了他,并给了我青春的创痛。

对不起,我不愿再提他的名字,就以“他”称呼他吧。

我点点头,表示认同。

凌云艰难地开了个头,又缄默了。

本来,她不想旧事重提,怕戳痛记忆的伤疤。我也不忍心勾起她不愉快的回忆,但是,如果没有这一段真实的经历,那么凌云在北京的生活就会留下一大片无法弥补的空白,也就使我们看不到她内心深处的闪光。

6

凌云象征性地抿了一口水,凝神沉思。好像一名潜水员,正尽力地向大海深处下潜。

“那时候,表姐还在北京。我们住在东郊陈家林。是那种房东临时搭建的鹆子笼,门朝外开着,没有任何遮蔽。

那个地方十分偏僻,是一条死胡同的尽头,白天都很少人走。因为表姐晚上要温习功课,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所以就住了下来。

有一天,表姐尚未下学,我回来得早,发现门锁被人撬开了,屋里的衣物被洗劫一空。好在我还没有找到工作,没有什么钱,手头的一点盘缠时刻随身带着。表姐的存折也从不离身。

表姐有在外面生活的经验,“钱随人走”是她常唠叨的一句话。我反正囊中羞涩,也就不以为然。没想到小偷连这些毫不起眼的陋室也不放过,真可恶!

长这么大,我头一回遇到这种倒霉事,不知如何是好,一个人站在门口,呆呆地望着凌乱不堪的屋子,脑海里浮现出一连串平日里道听途说来的恐怖故事。一个满脸横肉蓄着络腮胡的彪形大汉,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尖刀,蹑手蹑脚地向自己靠近……

啊!

我越想越害怕,感到身体发软。黑夜,慢慢合拢了它那神秘的帷幕。表姐还没有回来,我焦急得茫然无措。

这时候,拐角处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我如获救星,赶紧跑过去。———你想象得到,知道有人来了,我该多么欣喜———他骑着一辆破自行车一拐一拐地朝这边来了。

目睹屋里的情景和我仓皇的神色,他立刻明白了这里发生的一切。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他跨坐在自行车上,一支腿踏着脚蹬,一支腿支撑在地上的神态,我马上抑制住了躁乱不安的情绪,一下子变得镇静自若。

我向他介绍事情的经过,其间夹杂了一些找不到工作的烦恼。他说的一句话,像电流一样击中了我的心。

他说:“你还没有找到活儿?”

眼下想来,这不过是一句平常的话,只是在那个特定的环境、那种特殊的心情下,对我的触动特别大。

他下了车,把自行车支到旁边,然后进屋察看,询问我有没有丢钱。他说,这种事常有,那些毛贼专偷外地人的住屋,见什么拿什么,派出所管不过来,也懒得管,只能自个儿警惕点,没丢钱就算了,自认晦气。

“这锁还能用,我再给钉个绊儿吧。”他捡起地上的锁头,看了看,说:“你去给你表姐打个传呼,让她早些回来。”

原来,他就住在附近,和表姐认识。他一边用改锥给我安装门绊儿,一边与我说话。我好奇地问他怎么知道我在找活儿,他告诉我,他早就注意到我了,而且知道我的名字。我猜想他一定是听表姐叫我才知道的。他就夸我聪明。

他还说,你天天早出晚归,跑了个把月还没找到工作,你想过是什么原因吗?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自己抹不开面子,嫌脏怕累,反正就是表姐指责我的那一套话和盘托出。

他说:不对。

我说:为什么?

他说:你去照照镜子,就有了答案。

我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不对劲,便真的对准挂在墙上的一块小方镜照了照,没发现什么异常,断定他是在嘲弄我,就有些不高兴地问他是不是我长得丑。

他笑着说,要是你长得丑,那世上就没有美女了。我便追问他别人不肯录用我的缘故。他漫不经心的回答,既出乎意料,又让我受宠若惊。

“你看上去太显小了,乍一眼看见你,会当你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在北京,谁吃了豹子胆,敢惹那个麻烦呢?”

7

看得出,他的这一番话确乎是真心实意的,乐得我心里美滋滋的。陈大哥,你不笑话我吧。凡是女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虚荣心。我也不例外。

在此之前,我也听人说过类似的话,一直不以为然,因为本身年龄就不大,所以也就不在乎这种事。

我真没想到一副娃娃相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障碍,怪不得有些老板诧异地瞪大眼睛瞅我,敢情把我当作逃学出来的孩子。

往后,我便尽量注意打扮得成熟一些,穿深颜色的衣裙,化一点妆,脑后挽一个发。但不论怎么遮掩,人家还是一眼就看得出来,毕竟正值青春妙龄。

有时,也挺苦恼。在人们的心目中,你年纪小,办事不牢靠。要不老人们怎么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哩,当然,那是拿男人打比,可道理是一个。

有的人可能觉得奇怪,谁不愿自己显得年轻?怀有这种心态的人,多半是已经不年轻,或正在失去青春的人。像我这个年龄,是不太在乎这种问题的,也许将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亦会看重这一点,但至少眼前淡然处之。

眼前,我注重的是学习和发展的机会,有时候,明明机会来了,却由于对方不信任自己的年龄而坐失良机,心里的那个无奈劲儿哟,真没法儿说。

趁她歇气的工夫,我婉转地提醒凌云,谈话的方向应回归到情感的轨道。我担心她那样信马由缰,会把她跟“他”的一些至关重要的情节飘忽过去。没准儿这正是她耍的小花招。

凌云喝了一口水,冲我略带歉意地一笑。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正面接触,也是我和一个陌生男人第一次靠得那么近。我们说了很多话,天南海北地闲聊,我惊讶地发觉自己竟然那么能侃。

等表姐急冲冲地赶回来,一切都已恢复原状。她一定猜测我慌成了一团,没想到却若无其事。这全亏了他的帮助。表姐直向他表示谢意。

此处是不能久呆了,没过多久,我和表姐便搬到了另外一家。这是一个大杂院,除房东外,里面还住着好几户外地人,有卖煎饼的,有蹬三轮的,都是两口子带一小孩,成天闹哄哄的,大人叫小孩儿哭,真没法儿住,可有什么办法呢?出门在外,只能凑合。

这个期间,他来过一次,和表姐一起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又过了一段时间,表姐嫌这儿吵,另外找了一家清静的住处,屋子小一点,里面特干净。

房主原来住在市区,由于拆迁,期房尚未竣工,故而在此周转一段时间,利用周边空地盖了三间小房出租。价钱比较便宜。

没过几天,表姐去了广州。后来,我也找到了工作,看这家房东大嫂厚道、热情,不愿再搬。

有一段时间,大约3个多月吧,他一直没有来,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也没有放在心上,慢慢地淡忘了。

一天晚上,他突然露面了,头发蓬乱着,一副苦恼不堪的样子。刚一进屋,便坐在小凳上唉声叹气。

我莫名其妙,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没料到他忽然抓住我的手,说了一大堆昏头昏脑的话。

他说这些日子我一直在他心头魂牵梦萦,但由于不能告诉我的理由却只能苦苦地克制。每天夜里,他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反反复复浮想我甜蜜的笑,便控制不住来看我一眼的冲动。现在,他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跟我见面了。

我相信,任何一个女人都会为一个男子的这样一番剖白所感动。没承想我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原来如此重要。当时,我几乎迷醉得忘乎所以。

8

诚然,我从来未曾经历过这样的场面,他的肺腑之言,像一把金钥匙启开了我少女的心扉。我想,我是进入了初恋的那种状态。

我傻傻地站着,简直毫无知觉。我不知道应该抽回自己的手,掌心又潮又热。他不停地说着,似乎压抑了许久,仿佛火山的岩浆,只等一个适当的时机喷发。

当时大概是五月初,天气还有点儿凉,不知是由于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全身汗水淋漓,心窝里湿漉漉的,软得像融化了一样。

说来还是自己心肠太软,不忍心拒绝,以致于自己最终受到了伤害。按照情理分析,我和他原本素不相识,就算经历了那次失窃事件,也顶多对他抱有好感。

他那么突然地说一大堆“胡言乱语”,我却泰然处之,不仅不加以阻止,反而觉得理所当然,根本没有想到询问他“不能告诉我的理由”是什么。

哪个男子不擅钟情,哪个少女不擅怀春?他是单身男子,我是单身少女,干柴烈火一般,一旦相遇,自然会熊熊燃烧起来。

我们的关系进展很快,迅速地进入了热恋阶段,可以说难舍难分。那时候,他对我很好,我对他更是全心全意,什么都愿意给他,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付出那么多是否值得,心甘情愿地为之牺牲。

他在一家街道印刷厂上班,从早晨七时直干到晚上七时,整整十二个小时,累得精疲力竭。我的活儿比较轻松,上班也比较自在,每天下班后,急急忙忙地往回赶,帮他洗完衣服,然后做饭。我们一块儿吃一顿晚饭,虽然简单,倒也其乐融融。

我特别喜欢那种气氛,一边吃饭一边说话,便有了家的感觉,不再觉得孤零零的一个人飘泊异乡。

不可思议的是,我甚至认为,自己活了二十年,一直是为他活着的,就是为了等待他的出现。我暗暗庆幸自己来到了北京,幸运地碰上了一个令自己朝思暮想的心上人。

假如有一天,他回来得晚了一些,我就空虚得要命,掇条小凳坐在门口,一边择菜,一边朝胡同口张望。房东大嫂笑我盼郎归。

发薪水的日子,我必定邀请他到外边嘬一顿,或者去看电影,到公园里面玩,绝大部分时候,都是我掏钱。

他家里穷,孩子又多,他挣的钱还要寄一部分给父母,自己只留下为数不多的生活费。我尽管收入也有限,却只管自个儿花。我对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太多欲望,穿一般的衣服,不化妆,也不戴首饰,相处了那么久,他连一件T恤都没有给我买过。说到这些,我才猛然意识到自个儿从未收到过他的任何礼物,哪怕是一个几块钱的链坠,这样也好,不留下任何痕迹,没有任何牵挂。

你看我是不是特别傻。别的女孩子都是千方百计在男人身上蹭油,公司里的同事也有傍大款的,独有我毫无怨言地为他付出。我不在乎钱。我在乎的是他对我的那份珍重。

他仍旧住在我起初认识他的那个地方,距离我这里并不太远,我却极少到他那儿去,差不多都是他到我这儿来。有时候,两个人呆到很晚,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去。每当看见他孤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里的时候,我就后悔自己没有把他留下来。

有一天,恰好我俩都休息,我们在菜市场买了菜,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准备好好疯一回。

那天兴致特别好,我们喝了一点酒,颇有点小夫妻的情调。

跟第一次拉我的手那样,他突然抱住我,要求做那件事。说真的,我的身体一下子酥软如泥,好像已经不属于自己,任凭他把我压倒在床上。

但是,我的头脑还清醒,觉得似乎还应该有最后的保留,不能就这样轻易地失去一个女孩子的贞洁,尽管我对他很痴情,并且也很想那么做。总之,最终我拒绝了他。目送他怏怏不乐地离去的背影,我攥紧散开的裙带欲哭无泪,心头隐隐作痛。实际上,只要他再坚持一下,我就什么都给他了。

9

真奇怪,我是一个经常浮想联翩的女子,做什么事又很容易投入,在某些关口,却异乎寻常地理智。

第二天晚上,他没有照例上这儿来,又次日,来了,干巴巴地坐了一会儿,就闷着头走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尽管已经准备委身于人,男人不提出来,我一个未婚女子,怎么也开不了那个口。我不想别人把自个儿看得太下贱。

隔在中间的那道膜没有戳破,双方的隔阂便越来越深,自然而然渐渐产生了分歧,由于双方都没有设法弥补,分歧便慢慢扩大成鸿沟。

借口活儿太忙、加班,他隔三差五地缺“勤”了,乃至连续几天不露面。我格外痛苦,又不懂得该如何去补救。

这一天,我实在忍耐不住,就上他的住处去找他,希望和好如初。

窗口漆黑一团。我推推门,里面上了栓。我一面敲门一面叫他。过了片刻。屋里传来的声音。

我预感大事不妙。

他大声叫我回去,说天太晚了,该睡觉了,他明天再来找我。

我不肯,使劲地打门。

他只得打开门。

我拉亮灯。

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拥着床单坐在床上,双腿弓得高高的。他光着上身,在黑暗中,慌乱地穿反了短裤,显得滑稽好笑。屋子里充斥着一股暧昧的气味。

我惊呆了!真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我不哭,也不闹,只是默默地转身走了。对于一个女人而言,初恋就遭遇到这样的重创,的确是一件悲惨的事情。

说实在的,我本来可以避免那种尴尬的局面,因为在他开门之前,我就已经明白了发生的一切,但我却非要亲眼证实一下不可,跟有病似的。

或者我假装离开,给那个女人溜之大吉的机会,他仍然可以在我跟前装扮成正人君子,但我却偏偏要把他们堵在屋里,使之在道义上欠下我一笔债务。

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是想借此笼络住他,没想到反而将他推了出去。

至此,我才知道他的所谓“不能告诉我的理由”,原来是他跟这个女人早有同居的关系,为了追求我,他好容易跟她分手,跑到我屋里声泪俱下的那个晚上,就是他们俩分手的日子。

现在,他们死灰复燃。

给我惟一的答复是:我太浪漫,那个女人比我更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无言以对。真的,我真的太幼稚了。

末尾的一句呢喃,凌云恍惚在自言自语,对自己过去的种种作出终审判决。“咔”的一声,磁带放完了。小屋里霎时陷入异样的沉寂。

最初一段时间,我几乎痛不欲生,这个打击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重了。和不少女人在此种情形下采取的方式一样,我决定逃避,用时间来冲淡自己心灵的创伤。

我给深圳的一位同乡写了一封信,托她帮助联系一份工作,很快便有了回音。这样,我便只身去了深圳,在一家娱乐城当领位。

安安宁宁地过了一段时间,他不知从哪儿探听到我的消息,打电话来向我道歉,告诉我他已经跟那个“女孩”吹了,想来想去,他的心中还是只有我。

我再一次被他的“真诚”感动了,我原谅了他。而且宽容地替他辩解,在认识自己之前,我无权要求他为自己保留什么,因为谁能预测两个人命中注定就有一段姻缘呢?

然而,当我心存一丝侥幸重返北京后,很快便发现他旧态复萌,脚踩两只船。这是我绝对不能容忍的。过去的事可以既往不咎,首鼠两端,则是对我的侮蔑。我不禁大失所望,彻底和他断绝了关系,从陈家林搬到了这里。

10

凌云往自己的杯子里续水,从她的背影,我发现她多了几分成熟。

那一天,天气阴沉沉的,就像你们文人笔下描绘的那样阴云密布,那种风雨欲来的样子。

别看一个小小的窝,简简单单,什么也没有,但要一搬动,杂七杂八的东西还真不显少,书籍、磁带、小电视机、收录机、被褥、衣物、锅碗瓢盆、液化气灶、箱子,日常用品什么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尽管没啥值钱的玩艺儿,却样样不能缺,一样东西有一样的用途。

我借了一辆三轮车,没有任何人帮忙。身在江湖,一切只能靠自己。房东大嫂瞅了我一眼,怀疑地问我行吗?我倔犟地点点头,说行!有什么不行的,不就是使劲儿踩吗?

房东大嫂逗乐了,夸我别看人小,还样样都能。房东大嫂是一个少见的好人,后来她搬到了万寿路的一幢楼里,我还去她家玩过,特别热情。这样的好人真叫人念念不忘。

东西太多,一次拉不了。我先把一此粗笨的家伙装在车上,尔后再来拉别的。开头,我憋着一股劲,还真的摇摇晃晃地骑出了胡同口,后来,渐渐体力不支,把握不住龙头,三轮车老往街边冲。

千万别小看这破三轮,没一点技巧还真不行。以前我从未骑过,这一回是逞强,跟自己较劲,咬着牙骑了一段路,实在骑不动了,一头栽到路边的阴沟里。

这时候,天上飘起了雨滴,渐渐愈下愈大,我又急又慌,使劲地推、拉、拽,法儿都使尽了,但那家伙死沉死沉的,怎么也弄不动。

路上行人稀少,即使偶尔有人路过,也是骑着自行车飞驰而去。

我仰望苍天,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像我这样风中一朵孤独的云,她的沉浮在别人是微不足道的。一种无奈的悲凉,深深地刺疼了我。

我干脆停下来,就那样坐在雨中。大雨哗哗地下着,冰凉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湿淋淋的一片,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或许我是以此当作对自己错误行为的惩罚。

不知过了多久,房东大嫂骑着自行车赶来了,她一边埋怨我傻,一边把雨衣披在我身上。

两条滚烫的热流从眼角沿着脸颊呼呼淌过。我真的好想抱着她放声大哭。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有这种情感体验,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次。

房东大嫂踩着三轮车在前面,我骑着自行车跟着,忽然发觉自己连自行车都不会骑了,平时我骑得飞快,从没有人超过我。而眼下,怎么也不听使唤。我只得推着自行车走。

凌云放下水杯,抻了抻裙子,似乎要抖落掉什么。她把磁带倒回来,重放。她告诉我她喜欢有一点音乐。

假如不是你再三要求,我决不会再提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往事。用一句书上常见的话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老惦记着,一点儿意思也没有。真的,我那么痴心地爱他,而他却选择了别人。

现在,我仍然在那家广告公司上班,经理待我很好,他以为我辞职去深圳是嫌待遇太低,还给我涨了钱。

我喜欢这个工作。通过我们的劳动,把一些精美的产品介绍给广大消费者,用富有人情的语言或艺术性的画面送给人们一份温馨。社会上有一种看法,认为广告公司就是靠说假话骗消费者的钱,其实并不尽然。真正的广告作品也是艺术创造,比如说,当你看见麦当劳那个金黄色的“M”时,是否感到爽心悦目。中国儿童之所以对洋快餐麦当劳情有独钟,我认为除了好吃之外,主要是那个优雅舒适的环境,那种安逸的情调,甚至那种颜色的搭配,符合人追求美好、温馨的天性。

11

我的日常工作主要是接电话,打印文件,接待客人,到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洽谈广告刊登事宜。有时,也陪客人喝酒。经理不善饮酒,摊上这种事,理所当然就落在了我头上。

虽然我是北方人,又是个文弱女孩,却天生有两能,一能吃辣椒,二能喝酒。公司里有一位同事,四川人,跟我比赛吃辣椒,结果甘拜下风。她说,她头一回碰到北方人吃辣椒这么厉害的。

另外,有一次,想起来特逗,山东来的一位客户请我吃饭,不怀好意地企图灌醉我。他要了一瓶二锅头,65度的那种,两人平分秋色,一杯接一杯,快要见底的时候,他不行了,又抹不下男人的面子,便推说上洗手间一去不返。此后同桌吃饭,这人再也不敢跟我喝酒了。

在客户当中,什么人都有,不过,一般还是很有分寸的,因为广告公司毕竟不是娱乐场所,更多的是业务往来,在人际关系方面协调一点就行了。至于男人们看见漂亮或者性情可人的女孩,动一点想入非非的念头,亦不足为怪。自己心中有数就是了。

爱情这东西,我实在不敢再碰它,命中注定我不能有这种奢侈的享受。这之后,也有不少男子向我求爱,有的条件还很不错,都被我婉言拒绝了。我说我还小,不想谈这些事情。其实,是怕在旧痕之上再添新伤。

或许,再过几年,我会找个人嫁了,稳稳当当过一份也许清贫却不失天伦之乐的日子,但是眼下,我真的不愿去想这件事。我觉得一个人这样,挺好。自己挣钱自己花,无牵无挂。

有时候,我恍惚生活在美丽的梦中,然而,无情的现实常把这些美梦敲成碎片。老实说,在梦和现实之间,我不知道哪一个更真实。

我每天早上7时起床,梳洗完毕之后,骑自行车上班。路上得走将近两个小时。

下了班,我就一身轻松了,什么都可以不管,我东逛逛,西逛逛一个人悠闲自得。大街上灯火辉煌,车水马龙,人流熙熙攘攘,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喜欢这种感觉。我从小爱做梦,一些稀奇古怪的梦。

凌云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萦绕在她心头的迷梦,脸上带着一种梦幻般的表情。我宛若一个孩子一样倾听着,仿佛头一回听到这样浪漫的幻想。

当然,我明白,这不过是一个青春少女向我讲述的海市蜃楼式的梦幻,但是,我真的不忍心打破她的梦。

作为一个富有良知和热情的人,当看见一个美丽、清纯的小女孩,在阳光底下吹起一个个肥皂泡时,你怎么会忍心将那些绚丽多彩的肥皂泡粗暴地扑灭呢?

面对这样一位内心丰富而又天真浪漫的小女孩,不知道你作何感想。我只是觉得自己的心像被泉水漂洗过一样,变得那样晶莹、透澈。

在激烈竞争的社会里,不少人的神经早已如牛皮筋一般坚韧。脸皮一天比一天厚,而心也一天比一天混浊。人世的沧桑和人情的炎凉,多多少少使人们变得麻木、迟钝。

想不到在北京的苍海里,还游动着这样一条美丽的金鱼,玲珑剔透得像一颗玉石。

下午3时多,我跨出门,一束阳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满文军的歌声在我背后温馨的小屋里轻柔地回响:

把爱全给了我,

把世界给了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