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女人 1
——湖北妹子闯北京的故事
《边缘女人》是本关于漂泊在北京都城的外地女性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文学,情节曲折,文笔生动,极富可读性。
(编者)
一、想你想到梦里头
1
这一天是星期五,早晨出门的时候,天上浓雾弥漫。这个季节,北京极少有这样的天气。按照报纸上的说法,都是那个什么厄尔尼诺闹的,包括南方百年不遇的洪水,差不多持续了两个月,滔滔浊流淹没了大片美丽的庄园,碧绿的田野一派汪洋。
在电话里,江雪梅告诉我,她的家乡湖北属重灾区,就是那个准备抽闸泄流的分洪区。她格外为家乡的父老乡亲们担忧,天天为他们祈祷平安。而且,有一个令她牵肠挂肚的人也被洪水隔在了那儿,至今杳无音信。他们之间有过一些小小的疙瘩没有解开,她想借助我的笔表明自己真实的心迹,一个,向故乡的亲人们道一声祝福,另外,她要向那个令她牵肠挂肚的人讲述那些曾经发生的当面说不清楚的故事,希望他看见我的文章后能够体谅她的苦衷。只要这样,无论他今后是否还回到她的身边,她都无怨无悔。我想,我手中这支笨拙的笔起不到江雪梅希望的那么大的效力,但是,我无法拂逆一个平凡女子真诚的心声。
刚一下车,一位短发女子笑吟吟地迎面走来,我下意识地抬腕看了一眼表,差一分八点。她说:“你很守时。”略带一点口音。
江雪梅是酒店打印服务部的打字员,一身豆绿色套装,胸前挂着贴有彩色相片的工作证。彼此未作任何多余的介绍,我们像认识多年的老熟人一样侃侃而谈。主要是她说,我听。
上午一般没什么活儿,下午比较忙。除非请假,我没有休息日。要不这么早麻烦你跑过来,真不好意思。
江雪梅抱歉地一笑,脸上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我着意瞅了她一眼,看不出一丝忧郁的痕迹。
我知道我长得不算漂亮,但大家都说我有喜庆相,特别是笑的时候,脸上的酒窝很好看。我喜欢笑,高兴的时候笑,不高兴的时候也笑。其实我的命一点都不好,谁也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总想找一个人说一说,总找不到合适的人。愿意听的人听不懂,听得懂的人不愿意听,或者没工夫听。现在,大家各忙各的事,成天团团转,谁也难得坐下来倾听别人说些什么。所以,我要对你一吐为快。
她突然缄默不言,脸上现出一种严肃的表情。沉吟俄顷,她转入正题,偏着脑袋边想边说。
虽然我和林如风同属一个县,但在来北京之前互相并不认识,也不知道有这个人。我和他认识,是在去年夏天的一次联谊会上。
说起来也真够什么的。我的家乡在长江边上,武汉上游。这些年天公不作美,雨水特别多,老是下个不停,动不动就发大水。家乡政府到北京来寻求支援,发动在北京工作的老乡捐款。本来,按照以往的做法,联谊会只通知在京有职有位的人参加,说白了,就是有点身份的人,局长啊书记啊,编辑、记者、工程师之类,也有几个做大官的。一般不通知在京打工的人。
碰巧,负责联络的是我的一个亲戚,觉得我跟普通打工的有所差别,就让我也去参与一下那种场面,捐多捐少随便。这样,我认识了林如风。一交谈,才知道他是邻近一个村子里的,出来当兵两年了,给老家的一位将军开车。我们那儿出了不少将军,老的,年轻的都有。
我和林如风的座位紧挨着,我们说了许多话,彼此都很有好感。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那么痛痛快快地与人畅谈过了。散会后,林如风让我等着,他送将军回去后再来接我,不一会儿,他果然来了,仍然开着那一辆黑色奥迪。
“我请了半天假。陪你去玩。”他打开车门,对我说。
2
这算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我们到香山坐缆车,这是我头一回坐,心里十分害怕,我不敢往下看,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到了中途的时候,缆车突然剧烈地颠簸了一下,吓得我尖叫一声,不顾一切地扑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拥抱,不能算是情人之间的那种搂拥。实际上,是因为我太恐惧,躲进他的怀里寻找安全。
后来,我们一块儿吃饭,吃完饭,又一块儿看了一场电影,他才开车送我回了酒店,临走时,林如风留下了他的BP机号码,叫我有空跟他联系,我把自己办公室的电话告诉了他,二人便有些眷恋地分手了。
次日中午,林如风打来电话,问我昨天在缆车上吓着没有,是不是心有余悸?我的脸立刻烘烘作热,不知如何回答。他似乎察觉了我的心情,马上说等哪天他有时间再带我去玩富斯特滑道,比坐缆车要刺激十倍、百倍。他喜欢冒险,喜欢富有刺激性的运动。这种性格,一半来自他的天性,一半与他的军人身份有关。林如风告诉我,他十来岁时,酷爱爬树、游泳,在墙洞里掏鸟蛋,有时掏出一条长蛇。他说,有一次,他伸手进去,触摸到一个冰凉的东西,他心头一紧,知道那是蛇头,但既然抓在了手中就不能松开,一松开,蛇就会窜出来咬你一口。他抓紧蛇头顺势一带,拉出一条米把长的毒蛇,吓得他父母面如土色,而他却若无其事。我听他说的时候,都吓得心咚咚乱跳。他跟没事儿一样,说那条蛇吃饱了鸟蛋,不会再咬人。他就这么大胆儿。
江雪梅的语气里带着欣赏的口吻,一个女人只有对自己心仪的男人才会用这种口吻谈论。那么,不难断定他们的关系将有一个意料之中的转折。
尽管后来我们并没有去玩富斯特滑道———我不敢玩———可我们之间的交往却渐渐多起来,而且谈话一步比一步深入,态度也一天比一天随便。应该说,这是容易理解的。因为,我和林如风说得上在同一个地方长大,喝的都是长江水,血液中流淌着一些共同的东西,又身处异乡,彼此能找到一份相依为命的寄托。
不过,我和他真正发生那种关系是在去年春节的那天晚上。要说谁主动谁被动,实事求是地讲,应该说是我主动把他留下来的,其实这无所谓,大家都想在一起,只不过有一个人首先表示出来而已。
春节期间,我们都没有回家,林如风在部队过完年后,就到我租的小屋里来看我。按照老家的习俗,我们做了一满桌子菜,像哥儿俩一般推杯换盏地喝酒,直喝得舌头打结,他还嚷嚷着要走,我便半醉半醒地挽留,他亦半推半就地留了下来。这种时刻,孤男寡女,还能做什么?自然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我们就那样睡在了一张床上,借着酒意的掩饰,偷尝禁果。看得出来,他是第一次,慌乱而不得要领,而这种事情,对我并不陌生。因此,我一直觉得自己对他有愧,好像亏欠了他一笔永远无法偿还的债务。正是这一笔债务,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个难以解开的结巴,而在我的灵魂里投下了一片今生今世抹灭不掉的阴影。
江雪梅的叙述缓慢下来。
那天晚上,酒醒之后,我面对一派狼藉的屋子和身边呼呼沉睡的男人,心底涌起一股抑止不住的忧伤。即使在最寂寞、最艰难的时刻,我也极少有过那样无以言喻的忧伤。我明白这忧伤不是来自别处,恰恰是来自刚刚跟我做过爱的这个从年龄上应该称我姐姐的年轻男子。不错,我真的爱他很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比海还深,也可以不在乎年龄上的差别。我比他大两岁零一个月,他今年满22岁。
3
江雪梅的脸相显小,但身段很成熟,婀娜着一种妇人的风韵。
然而,我抹不掉自己心头的那块暗疤。从你的眼神,我懂得你已经猜出了事情的真相。我结过婚,并且有一个女儿,已经三岁了,就在北京。我不能把这一切告诉林如风。倘若让他知道了内情,肯定会离我而去,这是我不愿看到的结局。我要嫁给他,跟他生一个儿子,过幸福的家庭生活。但是,一想到要隐瞒事情的真相,欺骗他一辈子,我又感到良心不安。一边是良心,一边是感情,我掂不出孰轻孰重,如何才能取得平衡。
我摸出他衣兜里的一盒烟,一支接一支地抽,心里斗争得异常激烈,直至抽完那盒烟,仍旧没有结果。第二天早晨,他起来,还觉得很奇怪,想不起什么时候那盒烟给抽没了。
之后一有机会,林如风就上我这儿来过夜,有时也只是跟我亲热一阵就走了,部队的纪律毕竟比较严格。房东从来不过问这些事,只嚷嚷着多了一个人,要加收水电费。说实在的,这些人,啧,没法儿说,一间空荡荡的破房,三百多块钱,还只准点一个二十五瓦以下的灯泡。时不时拿只眼瞅着你,稍微那个一点儿,就唠唠叨叨地要加钱。这也难怪,商品社会,人心都磨硬了,哪有人情味。毫不夸张地说,京郊有一小群人是靠外地人的房租养活的。我以前住过一户人家,原来是京郊农民,农转非后,用土地征用费盖了一溜儿平房。房东跟老伴儿年纪大了,没有工作,一个儿子成天游手好闲,全家人就靠三间闲房出租,每月有一千多块钱收入维持生计。报纸上曾经讨论外地人怎么怎么的,简单点说,没有外地人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这些人只能喝西北风。
看来,江雪梅对这一点深有感触,一再坚持要把这个观点保留在我的文章里。其实,这不单单是她一个人的观点,在我采访和认识的不少卓有建树的外地人中,也都恳切地呼吁人们不要一张嘴就带有歧视地分什么本地人外地人,这不是一个国际大都市市民的作派。作为政府,应该要设法改善外地人的待遇和生存条件,比如对在某个领域有相当成就的人应优先解决户口问题,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直保留在江雪梅腮边的两个圆圆的酒窝由深变浅,终于慢慢消失了。一对明亮的眸子随着话题的转换渐渐黯淡下来。
1994年春天,好像是三月份吧,天气还有些冷。我又搬了一次家,像咱这种情况,搬家是常有的事,也是最伤脑筋的事。每搬一次心理上都添了一分漂泊的感伤,觉得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城市里的“游牧民族”。要不我说我的命一点都不好,只是我这个
人生性乐观,不乐观又怎么样呢?愁眉苦脸也是无济无事。
新房东家仅有父子俩,老头儿快七十岁了,身体还硬朗,耳不聋,眼不花。儿子三十多岁,光棍一条,在一家工厂上班。我搬家那天,他去上班了。是老头儿帮我把东西搬过来的,我不会踩三轮车。搬完之后,老头儿嘟嘟囔囔的,意思是要我给他一点脚力钱。虽说路程并不远,从护城河南岸迁至北岸,百八十米的距离,但老人家那么大一把年纪,天气又冷,来来回回跑了两趟,适当付一点报酬也是应该的。于是,我给了老人家五块钱。
他儿子下班回来后,听老人说起这件事,坚决要把钱退给我,说房租归房租,帮忙归帮忙,这钱不能收。我拗不过他,只好收下了,改为给老人买了一包北京牌香烟。接着,他又说北京春上的天气反复无常,白天暖和夜里还是很冷的,有十多度的温差。他把家中的一只旧炉子和烟囱拾掇拾掇,利用倒班的间隙给我装上了。一边安装一边说,我一个大姑娘大老远地从南方到北京来,不容易。这些事,给了我一个比较好的印象。过后细思,从那天开始,他心中一定就萌发了那个念头。
4
那时,我不在这家酒店里上班,在一个个体户开的打字复印店里打字,每天下午6时下班。我最害怕的就是黄昏这一段时间,北京人下了班,匆匆忙忙地往家赶,脸上带着一种轻松和温馨的表情。我没有家,找不到家的感觉。亲人和朋友都远隔千山万水。我想起在老家,这个时候,百鸟归巢,江岸上,丛林间,炊烟袅袅,一家人围坐桌边吃晚饭,看电视,其乐融融。
我不愿回到那间冰冷的小屋,忍受不了那种凄切的心情。我尽量拖延,买些儿烧饼或买个盒饭吃了又继续干活儿。同伴们常笑我傻,老板又不加钱,犯得着那么卖力吗?她们不能够懂得我的难言之隐,便想法儿排挤我,因为我的过分卖力给她们增加了生存的压力。姐妹中有个老板的姘头专爱挑我的刺儿,在老板耳边大进谗言,说我是故意讨好卖乖,企图博取老板的“赏识”。为了避免这些误会,消除同伴们的敌意,我只得按时下班,在大街上转悠到天黑,才拖着一身疲惫怏怏而归。
房东的儿子大概是猜测到了我的这种心情,异常热情地邀请我下班后到他的房里看电视。他说,人家下班一身轻,我看你下班是一身累。他的这句话,像箭一样射中了我的要害。
我头一次踏进他的房门,真的吓了一大跳。里面乱糟糟的不说,除了一部21英寸的旧彩电外,没有一宗像样的东西。以前只认为家乡穷,没想到偌大的北京还有如此贫困的人家。
开头,只有他去上班,剩下老人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才过去看电视,慢慢,他在家的时候,我也漫不在意了。后来,终于就发生了那件事。他强奸了我。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时确实非我所愿。那一段时间,北京1台正在播放一部电视连续剧,很好看。这一天晚上,老头儿大概是对情啊爱的看不起劲,哈欠连天地回自己的房间里困了。当电视上出现一个床上镜头时,他突然起身使劲地抱住了我,一把将我摔倒在床上,任凭我怎么反抗,他都不松手。他撕碎了我的裤衩,上面粘满了血迹。
事后,我把破裤衩扔到他脸上,骂他混蛋王八蛋,嚷嚷着要去派出所告他。他不生气,只说他喜欢我,说我是一个好姑娘,他要娶我为妻。冷静下来一想,这件事既然已经发生了,也就算了。但我并不想嫁给这么一个人。姑且不论他比我大十多岁,男人大一点没什么,更稳当、可靠,比那些花心的男孩容易把握。可是,他绝对不是我心目中应该要嫁的那个男人。从日常的言谈举止,看不出他有哪一点过人之处。自己这么年轻,选择的机会很多,别说嫁一个现成的功成名就的人,起码应该嫁给一个有希望的人吧。换句话说,就是在才能上具备个人实力的人。
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车间工人,平庸得不能再平庸,一辈子除了吃饭干活,不懂得别的。于他而言,吃饭为了挣钱,挣钱为了吃饭。在他的屋子里,别说书,连一副扑克牌都找不到。我不想成为这样一个男人身后庸庸碌碌的角色。
我想,惹不起,还能躲不起吗?我要搬家,他不让,强行拿走了我的身份证,还给我的房门加锁,我跟他急,他不恼,骂他求他都没用。碰上这么一个赖皮的人。我知道,他三十老几的人了,需要一个女人。可那个寒伧的破家,谁爱跟他呢?套上我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
僵持了一段时间,我怀孕了。这期间,他又强占了我几次,我敌不过他。也许是人的惰性或者什么的,我渐渐地不再反抗,一切顺乎自然。我写信征求家里的意见,亲友们认为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反正每月得付三四百块钱房租,不如两人成个家一起过日子,归根结底,人在哪儿也离不开过日子。
这样,我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只能逐渐调整自己的感情,慢慢适应自己新的生活状态。起初,我特别不愿跟他做爱,看见那张床就感到厌恶,不得已的时候,眼一闭,任他一个人在我身上忙乎,后来,便不是那么回事了,有时,我还主动要他。说起来,凡事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个你不怎么喜欢的人慢慢你就接受了他。
5
江雪梅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沉甸甸的话语像铁锚一样牵引着我的心坠入幽深冰冷的海底。
没想到女儿刚一出生,他下了岗,每月才190块钱,我要哺乳孩子,不能去上班。上有老,下有小,全家人要吃要喝,急得我都差点疯了,每天早晨起来,雪白的枕巾上落满了我黑乌乌的头发,一根一根,让我感到特别难过。我一个人的时候,过得无忧无虑,发了钱,还可以到餐馆里去潇洒,如今跟了他,天天吃烧饼大葱就咸菜。我叫他再去找一份活儿干,他死活不肯,嫌丢面子,成天窝在家里抱着脑袋唉声叹气。他老爸也急得不行,偷偷拣废品卖。老人家黄土埋齐脖子了,还去丢这份脸,他倒闷在家中图脸面。我当时就想,这个人我是没法儿跟他过了———
江雪梅的叙述被一阵汹涌上来的哽咽打断了,她的泪水,不是一颗一颗,而是一片一片地直泻而下,使她的整个面容写满了凄迷,像一朵摇曳在暴风雨中的苦菜花。她一边哭一边说,语言里饱含着泪水的湿润和苦涩。
在我的反复劝说下,拿报纸上的事例打比,他才勉强出去揽了一份活儿,谁想到屋漏偏遭连夜雨,没过多久,他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开始浑身无力,跟着肌肉渐渐萎缩,到医院一检查,说是什么进行性肌无力症,至今我都没弄清这是个什么病。只知道医院根本无法治疗。再说,他下了岗,单位不负责医疗费,即使负责一部分,也拿不出钱。又没有上大病保险。只能听天由命,不久就全身瘫痪了,连起居都无法自理。
我一个弱女子,老老小小,还要照顾他这么一个连翻身都不会的人,实在是苦不堪言,人都快要崩溃了。他也格外痛苦,心里明白可什么也做不了,有几次,他想自杀,被我发现阻止了。我想,做人应该是非分明,这件事不能怪他,至于今后怎么样,我也回天乏术。居委会的阿姨们见我们这种情况,也帮我们想办法,能济助一点的就济助一点,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位街坊是个记者,把我们家的事写成文章在报纸上发表,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收到不少慰问的信函,也有人捐钱捐物。尽管这些帮助都是杯水车薪,但让人心中感到安慰。因此,我对写文章的人一直很信赖。
就这样,苦苦挣扎了一段时间,他的病完全失去了转机。别人很难体会,那些日子,对我来说,真是度日如年,比坐牢还难受。“满目凄凉,不足以形容这个悲惨的家。”这是那个记者文章中的句子,对这一段话,我刻骨铭心,现在还能够背诵出来。
记者写道:“一进门,一股臭味顷刻扑鼻而来。屋子里比较昏暗,在稀薄的光线里,一团模糊的黑影在床上蠕动,这就是那个因患进行性肌无力而不幸瘫痪在床的男人。在床的一头,坐着他年逾古稀的父亲,绝望的老人深垂着头颅,另一头,坐着他蓬头垢面的妻子,怀里抱着一个瘦弱的幼儿,由于缺奶正哇哇大哭……”
江雪梅的眼泪不是流,而是泼。我站起身,拉上窗帘。我想,她需要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我伫立窗前,喉咙里格外奇痒。我戒烟已经三年了,然而此刻,我真的好想抽一支烟。过了十分钟,江雪梅渐渐恢复了平静,脸上布满了凌乱的泪痕。
这日子自然是没法过下去了。他曾经对我说,当初他占有我,就是因为舍不得我是个好心眼儿的人,他要得到我,让我跟他一块儿过好日子,没曾想落到今天这个下场。他不怨我,只恨老天不公平。他老爸也不怪我,说我已经仁至义尽,今后找个男人,还能帮着把孩子拉扯大。
跟他离婚后,我回了一趟老家,休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身体才慢慢康复。由于考虑到我将来还要嫁人,家里人不许我带女儿回去,严密封锁我在北京的情况。可我很想念孩子,就又回到了北京,费了一些周折,才在目前的这家酒店里找到工作。
6
江雪梅偏着脑袋,仔细想了想,尔后换了一种语气说。
我觉得我的命运像我的性格一样大喜大悲。碰上林如风这么一个好男孩本来是一件大喜的事,没想到最终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林如风发觉这件事是在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我带女儿到天安门广场去玩,林如风和一群战友正在那儿照相。他以为我带的是别人家的孩子,就逗她玩,说跟叔叔阿姨一起照张合影。女儿脱口而出的一声清脆的“妈妈!”顿时使我的一片苦心付之东流。
林如风当时就愣住了,这记重拳对他实在猝不及防。他怪怪地笑着说我骗得他好苦。仓促间我不知道如何解释,又从哪里解释起,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驾车远去。过后,我呼他,他不回。呼了好多次,他仍置之不理。我便上部队大院去找他,好容易找到了,他躲在房里不见我,最后实在拗不过,和我见了一面,态度冷若冰霜。但我不怪他,这全是我的错。我只想让他听我从头解释,他捂着耳朵,一个字也不愿听,气咻咻地指责我花言巧语迷惑他,想拖他下水,只差没骂我是臭妖精,要我滚。我真的好伤心,我又有什么错,应该受到这样的恶报?
从此,林如风就不理我了。我呼了他千百遍,他一个电话都没回,最后服务小姐告诉我“用户已停机”。一个多月前,我收到他一封短函。他说他可以不在乎我以前有过什么样的经历,也可以不在乎我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但是绝对不能够容忍我对他的蓄意欺骗。在信里,他还告诉我,今年,家乡的洪灾闹得很厉害,他心中惴惴不安,已经提前请探亲假回去了,让我不要徒劳无益的呼他或上部队大院去找他了。
这时,江雪梅对我说,她给林如风写了一封回信。希望有机会我能转交给他,或者将它公布于世,让林如风明了她的心迹,知道有个痴爱他的女人将他珍藏进了她一生的梦里。
回来的时候,我走出地铁,太阳升起来了,天上的大雾已经散尽。一群老头儿老太太敲锣打鼓地扭着秧歌,正在为灾区募捐。我立刻把江雪梅托我转交的二百元钱献给了赈灾委员会设置在街头的捐赠点,相信灾区人民一定不会忘记一个身处异乡的女儿的一片心意。
由于在稿件发排时,林如风归队后因公出差,短期不能回来,所以,在征得江雪梅的同意后,特此将她的那封信附录如下:
如风:
我清楚我跟你已经没有那种可能了,但我真的很想你。以前,我极少看报纸,现在天天看,看完晨报看晚报,看上面登载的抗洪抢险的消息。虽然你并不是部队派出去支援灾区的人员,但我清楚你的脾气,在那种时候你一定不会袖手旁观。当看见报纸上登载某某大校牺牲时,我的心揪得紧紧的,真害怕你有个闪失。武汉告急的那几天,我日夜难眠,守着电视机寸步不离,时刻担忧你的安全。在中央电视台抗洪救灾的义演晚会上,当那位军嫂抱着刚出生的孩子对着屏幕上的丈夫唱那首“真的好想你”时,我的热泪顷刻夺眶而出,对那位军嫂充满了深深的羡慕,她起码拥有一个令之自豪的丈夫,并且知道他的消息,而你却音讯全无,让我不知如何是好。
现在,到了你应该归队的日子,可你仍然没有消息,我担心死了,夜夜在梦中梦见你回来了,醒来却是一场空。如风,你赶紧回来吧,即使你不肯原谅我,也不要让我日夜为你牵挂啊!如果你想听那首《真的好想你》,此刻我就唱给你听。真的好想你……如风,你知道吗?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再也唱不下去了。信纸也被泪水打湿了,没法儿再往下写了。暂时就此打住,好吗?让我以爱人的身份最后一次吻你。
想你的:梅。
1998年8月17
二、缝缝补补过一生
1
天凤,由一个朋友介绍认识,他们是同乡,宁波人。
据朋友介绍,天凤是做得很成功的那种女人。她很早就来到了北京,开始,租了一间地下室给人缝缝补补,不久,紫禁城对外开放,故宫修建了一批摊位出租,以宁波人的聪明和商业意识,天凤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立刻倾其所有租下了一间旺铺,生意非常兴隆,从此财源滚滚,天凤也步入了富姐儿的行列。
现在,天凤拥有一个相当规模的服装厂,有三间门面,除故宫的那间旺铺外,有一间在名闻遐迩的浙江村,向全国批发中低档服装,另一间在蜚声国外的雅宝路,主要向俄罗斯及外商出口中高档服装。
依照户籍上的意义来讲,天凤已不算是外地人,应该说属于“北京的人”,意即户口已落在北京的外地人。
这件事情,充分体现了天凤的精明。早些年,她在京郊农村花5万元买了一间私房,并迁入户口,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该地被征用,分给她一套两居室,并解决农转非,转为北京市城市户口。别人用几十万才能办到的事情,天凤才花了区区5万元。
为了追寻天凤成功的足迹,我提议沿着她当年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脚印重溯一遍。天凤爽快地答应了,开着她的那辆白色捷达和我一块儿前往西罗园。
这是她进军北京的头一站。
从我爷爷算起,我家三代均靠缝纫为生,前两辈只能说是勉强糊口,到了我这一辈,才算是有了较大的起色。
我爷爷自幼到上海当学徒,那时工具简陋,主要靠手工,一针一线,特别讲究手头的功夫,需要炉火纯青的技艺。后来,老板引进了英国的缝纫机,给上海滩的达官贵人、影星名流们定做华贵的衣裳。
这些人的要求非常苛刻,尤其是那些艺苑名伶,对旗袍的样式、尺寸精益求精,稍有疏忽,即会招致不满,乃至索赔。我爷爷是老板带出来的得意门徒,有一手绝活,找他做服装的人络绎不绝,在上海上流社会声誉鹊起。三十年代的红影星阮玲玉、金嗓子周璇都找他做过旗袍。
可惜后来战事爆发,烽烟四起,我爷爷回乡下避难,只等再度出山,没料到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为了不让手艺失传,爷爷便教我爸干这一行。我爸又传给了我。
七十年代末,我国已经能自行生产“蝴蝶牌”缝纫机,还有“蜜蜂”,我家里有两台,外加一台锁边的三线机。小时候,我就爱在爸爸的裁缝铺里闹着玩。十二三岁吧,缝纫机已经踩得很娴熟,而且能缝一些简单的娃娃服。
爷爷当时尚在人世,见我喜爱此道,就悉心地教我裁剪。像不少身怀绝技的人那样,爷爷自视甚高,隐居乡下后从来不亲自动手缝制衣物,因为在上海替有钱人做惯了锦衣貂裘,每出一款必是杰作,所以不屑于做那些仅仅为遮丑御寒的普通衣裤。
但是,爷爷觉得我在这方面很有天分,比爸爸的悟性强,他不能把浑身的本事烂在棺材里,便手把手地给我传授秘诀。没有布料作试验,便用报纸,常常满屋都是剪得七零八碎的废报纸。我现在能有一手过硬的基本剪功,就是得益于那时的训练。
天凤潇洒地打了一下方向盘,白色捷达从大街拐进一条狭窄的胡同,左转弯,右转弯,徐徐东行二百米左右,一拐,进入一个较大的院落。在一栋六层高的青砖楼前,天凤停下车,说了声:
到了。
这是一栋老式居民楼,地面上有6层,住着人家。一些青茑萝从阳台上倒挂上来。地下是一层地下室,一排小窗露出地面。
天凤环顾了一下周围,说一点儿没变,还是以前的老样子。不过,物是人非,地下室门口的招牌由天凤时装店变成了上海时装店,说这句话时,天凤的嘴角闪过一丝自嘲的神色,不知是为自己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晦暗的日子,还是在暗暗庆幸这一切终于成为过去。
2
地下室的楼道陡而窄,愈往下愈昏暗,一股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一直要下到地底,才见到一线光从门缝里透出来。
我敲门的声音很轻,发出的“空空”声却刺入耳膜。
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张苍白的脸。这是一张男人的脸。
这间屋子不大,中央架着一块铺板,男店主正在给一位胖大婶量体围,手里拎一条软皮尺。两个姑娘正背对着门“嗒嗒”地踩缝纫机。
屋顶上燃着两根日光灯,雪亮雪亮,发出咝咝的蜂鸣声。由于长久不通风,里面的空气浑浊难闻。
店主系浙江人,跟天凤算得上同乡。他们用浙江话叽哩哇啦地交谈,我一句也听不懂,只能从神情上判断,先是寒暄,彼此作一些简短的介绍,后谈生意行情。店主从衣架上取下几件款式不同的上装,提高了给天凤看。
天凤用手指捻捻料子,展开一件西服仔细审视线路,态度非常从容、自然,她既不摇头,也不点头,脸上始终保持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我留意到天凤一边说话,一边时不时地捂一捂鼻子。是啊!如此恶劣的环境对于而今的她来说实在是难以忍受了。
10分钟后,我们匆匆告辞出来。在院子里我情不自禁地暗暗透了口长气。
天凤坐进车里,手扶着方向盘,脸色不无凝重地慨叹,做事真不容易啊!
进北京的那年,我才18岁,身上带了5000块钱,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只是怀着出来闯一闯的愿望。总觉得北京那么大,又是首都,应该比家乡的机会多一些,只要自己努力做,运气好的话,兴许能争取到一席之地。况且那时年轻,自忖长得不算丑,找碗饭吃理当不成问题。这是我出门时的想法,结果到北京亲身一试,还真找不到,不是人家不用你,而是没有这个政策。碰了几回壁后,我才省悟到事情并非预料的那么顺利。
我出来时,只身一人,在京城举目无亲,听说过有几个老乡在这边工作,不知道怎么联系。家里人放心不下,把5000块钱缝在我的一件西服兜里,以防遇上窃贼。
初次出门,缺乏社会经验。火车到北京的时候,已是晚上。一出北京站,给旅馆招揽顾客的人一拥而上。我又困又乏,昏头昏脑地被人拥上了一辆中巴,又被昏头昏脑地拉到了西罗园的一家地下旅馆。
我平生第一回置身如此陌生、糟糕的境地,内心忐忑不安,既有一丝兴奋,又有一些惶惑,整整一夜没睡着。
在北京玩了几天,到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转了一圈。我便开始找工作,找了大约半个月,没找着合意的,就想打退堂鼓。
旅馆的阿姨问我有什么技艺,我说会缝纫,她说何不开一家服装店,给街坊邻居做做衣服,比什么都强。她婆婆是居委会管事的,可以租一层地下室给我用,并且代办执照手续什么的,只要每月适当给居委会交一点管理费。
我拆开西服口袋,取出备急的5000块钱,买了必需的缝纫机、锁边机等设备,到工艺美术店做了一块“天凤时装店”的招牌往地下室的门口一挂,生意就算开张了。
起初的一段日子比较难,给人做一些缝缝补补的事,后来渐渐打开了局面,陆续接到价值高一点的衣料,由于做工精细,相应做工费高一些,当然,收入也就慢慢增加。
阿姨有一个外甥女,要参加北京市业余歌手大奖赛,让我给她做了一件旗袍。这正是我祖传的拿手好戏。虽然阿姨的外甥女在比赛中没有获奖,但她身上的那件旗袍却让她大出风头,引来人们的啧啧称羡。通过她的介绍,找我做旗袍的女人越来越多,生意日益兴隆,有时竟忙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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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老家招来几个同龄的伙伴,请她们帮工,一般的活儿由她们干,比如换换拉锁,改改腰身,给阿姨婶子们缝缝棉袄什么的。我只做贵重的活儿和负责裁剪,这样一天下来,也还是很累。不过,只要有钱挣,心里仍然喜滋滋的。
头一年,我赚了两万块钱。有了钱,就想做得再大一点。这时,恰好故宫有摊位招租,要一次性交押金五万元,在当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我手头的钱不够。又不想坐失良机,怕人家捷足先登,到时想租也租不到了。我拍下两万块钱定金,匆匆忙忙赶回宁波筹钱。
家里人一听要这么多钱,十分犯难。东挪西凑了8000元,余下的只能到银行贷款。他们心里吃不准,要是赔本了怎么办?倾家荡产也还不起。
当时就这种情况。什么事都是刚刚起步,把握不准。不过,我相信改革开放的政策绝对不会变,中国那么大,人口那么多,手中有了几个余钱,都想上北京玩一玩。到了北京,头一站理所当然是天安门,是故宫。
潇洒了一回,买点纪念品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才不虚此行。出于这种考虑,我贷了十万块钱,经营工艺品,生意还不错。
大概别的业主跟我是同一个思路吧,经营的商品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是些扇子、小玉石、帽子什么的,相互竞争激烈,冲淡了生意。
我尝试着换一换路子,改卖服装,专卖西服。我亲手设计、裁剪,在自己的服装店里缝制,然后摆到摊位上出售。结果,赶上了西服风潮,门庭若市。
中国人讲究吃穿,吃,第一位,穿,第二位。吃饱了肚子,就想穿得体面一些。那几年,正是西风东渐,国人都以穿西服为荣,似乎是体现身份和气派的标志,只要经济允许几乎人人都要买一套像样的西服。
结果证明这个路子走对了,不到半年,我赚了十几万块钱,还清全部的债务后,还剩三万多块钱,用作周转资金,这样苦心经营了一年,局面就完全打开了。我手头的资本已拥有二十多万,仅仅应付目前的生意绰绰有余。
我开始考虑进一步的发展计划,在朝阳区市郊买了一间农民的私房,并迁入了户口,算是铁下心要在北京扎根,彻底解决了后顾之忧。
也就是这个时候,强子进入了我的生活。
强子是北京人,在服装学院念书,设计专业,本科,我到学院自费进修,便互相认识了。
上大学一直是我的梦想,我要趁年轻圆了这个梦。为了适应越来越激烈,乃至残酷的市场竞争,不致于被淘汰出局,必须掌握现代服装设计的专业知识,才能从总体上把握世界时装潮流。
我一边经营着生意,一边上学,忙得不可开交。每天早晨,我6时起床,到店里交待完毕后,去学院上课。下午到铺面上跟雇请的店员结上一天的账,每天一结。有空的时候,我就去进货。
有时,店里接的活儿多,实在忙不过来,强子就过来“实习”。他的设计创意常常在我这儿得到体现。他每设计出一款新式的时装,我都能及时、准确地领悟其创作思想,给他制作出成品。他的毕业作品就是我俩共同制作的,教授给了个“优”。
强子出生在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一家出版社的副总编,母亲是某行业报的高级记者。本来,填报志愿的时候,父母希望强子仍然从文,当记者,或者做编辑。但强子更想干实业。这是一个民主的家庭,强子最终上了服装学院。
一天,也就是在这里,我们伏在栏杆上往水池里投币。据说,只要一对恋人的硬币在水里叠合在一起,就能成为夫妻。
池子里的硬币堆积如山,表面上只有浅浅的一层水,我俩各投了一枚壹元的硬币。两枚硬币在水里碰撞了一下,渐渐沉落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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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子拍打着栏杆,兴高采烈地说,叠在一起了。天凤,你应该做我的妻子。我们是珠联璧合的一对。强子时常说,他是时装理论家,我是实践工作者,二人的结合完美无瑕。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就不管不顾地吻我,是那种深情地拥吻。
这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初吻。心里有些慌乱,有些陶醉。我倚着栏杆,才勉强支撑住身体。
强子向我求婚,说实在的,我不敢贸然允诺。既非故作矫情,也不是对他不满意,而是担心两人的家庭比较悬珠,恐怕日后滋生变故。
我对他说,两人都还年轻,等干出一番事业来再结婚也不晚,强子同意了,说是先立业后成家。
另外,有一件事,也使我顾不上考虑个人的婚姻问题。由于生意愈来愈好,现有的那个小店根本满足不了需求,我决意盘下一家濒临倒闭的服装厂。
这是一家街道小厂,经营者思想保守,一成不变地生产老式服装,适应不了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产品严重滞销,加上管理不善,连年亏损。
起初,我单枪匹马地去谈判,怎么也谈不下来,强子知道后,自告奋勇地前往,没想到一谈告捷,而且一下子少了10万块钱。
我问强子其中的秘诀,他不以为然,说毫无秘诀可言。这种事,只能让公家吃亏,不能亏了管事的人。
这时,我才觉得自己多么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支撑。我盘下这家厂子后,征询强子的意见,问他应该怎么办,实际上是想请他出来经营。
强子毕业后,分配在一家国营棉纺厂,效益不是特别好。厂里技术人员多,僧多粥少,人浮于事。他也觉得闷,便停薪留职来帮我经营这个厂子。他属于那种想干一点事的人。不过,他反复强调只是临时帮我的忙,随时都有可能走。我说怎么都行,去留自由。
这样,我撤掉了地下室的那间铺面,原来聘用的几个姐妹成了新厂的骨干,留用了老厂一部分熟练工人。我听从强子的建议,添置了最新式的现代化设备,进行流水作业,极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
然而,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问题出现了。上百人的厂子生产出来的产品,仅仅靠自家的一个铺面销售是远远不够的。产品开始积压,供销矛盾愈来愈突出。
为了避免恶性循环,强子认为必须忍痛割爱,迅速对产品进行分流,也就是说,除保留一部分精干力量生产高档西服、套装外,大部分力量应改做普通服装,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大路货”。
这个决定真的太英明了。强子的确是一个有眼光、有魄力的实业型人才。
那时,恰值中国的新一轮生育高峰,我们经过仔细磋商分析,把绝大部分力量投入童装生产。另外,为了疏通销售渠道,我们又在浙江村租了一个门面,向全国批发。
到了1992年下半年,中俄贸易出现热潮,有不少俄罗斯商人到中国采购服装,起初在边境地带,逐步南下,到北京的商人日益增多,可谓商贾云集。
为了保进这种民间出口贸易,北京市在建国门使馆区附近的雅宝路开辟了规范化的市场,主要针对俄罗斯及其他东欧国家。
我们毫不犹豫地租下了一间铺面,尽管租金昂贵,但我们从未怀疑过这种付出是值得的。主要是对俄罗斯这个民族充满了信心,相信他一定会重新强盛起来。
开始一段时间,生意比较清淡,我们以为是新建的市场,来进货的俄商不多,后来,铁道部开通了北京———莫斯科的特快列车,来北京进货的俄商势如潮涌,但我们的生意仍然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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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语言不通,交流困难,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俄商不肯进我们的货,我想,肯定不是质量问题,无论从衣料、做工、款式,我们都是第一流的。
有一天,一个肥胖的俄罗斯妇女拿起一件西服往她丈夫身上比划,一边比划,一边惋惜地摇头,嘴里啧啧有声。直到这时候,我才茅塞顿开。
原来,俄罗斯人身材高大,三围一般比中国人大一号,而我们的服装尺寸完全是按照中国人的特点设计的,跟销售的对象对不上号。
我们很快纠正了错误,生意一天比一天好,用一句成语说,叫蒸蒸日上。
天凤对我笑了一下,问我有没有留意到她的叙述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由“我”变成了“我们”,我点点头。
是的,那时我们已经结婚,还没有孩子,夫妻关系十分融洽。无论从哪方面讲,强子都是个很不错的丈夫。我暗暗庆幸自己找到了这样一个好男人。我真的很爱他。几乎到了唯命是从的地步。
我们住在我现在这套房子里。这是因为拆迁,由那间平房换来的一套两居室,七十多个平方,住着还行。
本来,强子家里有房子,他父母也乐意让我们过去住,但是这样一来,要么我这套房子空着,要么夫妻各居一处,两种选择都不大妥当,最后还是依照我的意见,住在我这套房子里,这样既方便又宽敞。
再说,有私家车,当时是一辆客货两用的小面包。出行、来往都很自在,犯不着挤在一块儿。你说是不是?
天凤扭头看了我一眼,又一笑。是那种甜蜜的笑容。
要说有私心眼儿,就是我只想和强子朝夕相处,完完全全两个人的世界。新婚的小两口,容不下任何别人,哪怕是最最亲近的人。
头一个月,我俩形影不离,总有说不完的绵绵情语,平时听上去平平淡淡的话在此刻似乎都别有趣味。我甚至不敢出门,怕不好意思,因为我太幸福了。肚子饿了,都是强子出去买吃的。我们自己不做饭。他父母也从未到这边来过,只是偶尔打个电话过来,叮嘱强子注意营养。
到了晚上,我坐在强子腿上,跟他玩一些孩子们才玩的游戏。他要是不玩,我就和他耍赖,不许他看球。他缠不过,只好陪我玩。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那样快活过。
有时候,我甚至傻想,要是早知道女人和男人结了婚会如此其乐无穷,我就该早一点嫁给他。想着想着,我自己把自己闹了个大红脸。
婚后,强子仍然负责照管厂里的事务,我主要照看三个铺面,给店里送货,给客户发货,清单,结账,交管理费等。总之,两人都挺忙,顾不上要孩子。
到了1993年下半年,雅宝路铺面的生意慢慢步入了正轨,我请了一位东北小姐做店员,她在中俄边界长大,会说俄语。一些常来常往的俄商也能用北京话神侃了。所以,相对而言,我身上的担子轻松了一点。
我一年,我26岁,正是女人生育的黄金年龄。假如再推迟,一不利于优生,二会影响我的身体,说白了,就是有难产乃至危及母亲生命的危险。
强子比我大两岁,28岁,也该尝尝做爸爸的滋味了。我们决定松一口气,要一个孩子,次年8月,我生了女儿晓宁。皆大欢喜。
有了孩子,我的大部分精力便放在了家里,生意上的事主要靠强子照管。只有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我才去搭搭手。
没想到正是这一年,我们的感情慢慢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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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凤给店员交待了几句,我们从故宫出来,开车走府右街上了长安街,准备前往此行的第三站,也是最后一站,雅宝路市场。
车子经过新华门,驶到人民大会堂北门路口恰遇红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交警站在岗亭上指挥交通,一招一式,干净利落。
透过车窗,我注意到长安街两侧及广场四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布满了笔挺的哨兵和手持对讲机的警察。城楼前的旗杆上飘扬着中美两国的旗帜。
我这意识到今天恰巧是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的日子。克林顿总统于1998年6月25日到达西安,然后从西安飞到北京。我国领导人在广场上主持欢迎仪式。过了一会儿,二十响礼炮过后,由警车开道的车队风驰电掣般驶离广场。
绿灯。车辆和人群重新开始流动。
天凤冲附近的一位警察打了个手势,那位警察举起戴着白手套的手友好地挥了一挥。天凤告诉我,经常在广场一带执勤的警察几乎都认识她。
比如,一座钟挂在墙上,平常的日子是不大会注意的,直到某一天,它突然停了,才知道里面的电池已经耗尽了。
或者,挂钟的钉子松了,你却毫无察觉,因为你已经习惯了它挂在那儿,就在墙上,似乎永远也不会改变,突然,钉子脱离了墙壁,它承受不了钟的重量。钟从墙上掉下来,摔得粉碎。
我和强子完全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合,中间连个走过场的介绍人都没有,应该说是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而且还一起走过一段创业路,称得上是情投意合的夫妻。
也许,问题正在于此,因为我对他绝对信任,便忽略了他内心的某些变化,认为他是我的丈夫,是我最亲的人,无论自己做什么,他都会理解的。
我意识到事情的变化是在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我忽然感到身边缺少一个人,就问保姆,强子吃过饭没有?
保姆瞪大眼,很吃惊地看着我,接着,她说的话,令我更大吃一惊,她说,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你竟然不知道?
我真的蒙昧不知。
虽然我们请了保姆,洗洗涮涮的事不用我干,但我还是喜欢亲手照料女儿,给她洗澡、换衣服、喂奶。有些小姐妹劝我给孩子吃牛奶,以便保持体形,我不愿意,我习惯用母乳喂养,当孩子趴在胸前吮吸时,我才能体会到做母亲的喜悦,才能感受到这小小的肉团真的是从我身体里分娩出来的。况且,医生也提倡,强子也同意母乳喂养,对孩子的健康有利。我想,女儿的健康比自己的体形更重要。
我几乎全部身心扑在了这个小小的生命上,每天傍晚,我给她悉心地擦洗,扑上香粉,喂她吃奶,哄她入睡,对强子的生活无暇顾及。
况且,他确实很忙,一大摊子事全撂在他肩上,不说忙得晕头转向,也够他忙得团团转。每天晚上,他回来得很晚,有时到这边房里来看看,再过去睡觉,后来他怕打扰我和孩子的休息,便不过来了,直接进房睡觉,一大清早,不等我们起床,他便出门了。所以,我们整天见不着面,也是常有的事。
听保姆说强子几天没有回来,我也并不特别在意,我想他一定是太累了,嫌这边吵闹,到他父母那边去睡了。我给婆婆家打电话,婆婆说他一直没露面,我就有些奇怪。打他的手机,没开。呼他,不回,我又给厂里打电话,都说不知道。我只得罢休。
又过了一天,他还没有回来,我有些慌了,担心出了什么事。我开着车到处找他,仍了无踪影。
这一夜,我连眼皮都没敢合一下。电影里那些绑架的恐怖镜头时时闪现在我脑海,我害怕极了,差一点就要报警。我把手机、BP机都搁在电话机旁边,然后静静地守着它们,可是杳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