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我喜欢你

晚上的时候,文青水、程西鸿提了两瓶六十度的江津白酒闯进了向天的狗窝。

老远就听见向天朗诵诗句的声音,他正在背诵诗人柏桦的《琼斯敦》:可以开始了,孩子们可以开始了/这革命的一夜……。鸟儿他们怎么还没有来?我听见屋里传出林川的声音。“鸟儿吐血去了,”白狐说。然后屋里的声音就变得快活起来。�

林川、白狐、文青水都是师大中文系一个班的同学,且关系好得超过了男女关系,这让许多人都很吃惊。他们三个人都写诗,但准确地说,谁也不比谁写得更棒,加上他们三个又住同一个寝室,所以在当地诗坛便有“师大三剑客”之称。然后再加上向天和我,我们这个小文学圈子便感觉良好得如同上厕所拉屎。�

我们经常像小爬虫一样四处走动,穿着风衣,头发横披地在各个高校的文学聚会上拍胸口或者跺地板。我们聚会的地方一般是在向天的狗窝,白酒、花生、猪耳朵,开口就要谈“精神高度”问题,挺吓人的。“妈的,他们又在骂我,”文青水恨得牙痒痒地说。�

“鸟儿”是文青水的绰号,而且这个绰号考证起来非常有意思,这主要是因为他的诗里经常出现“鸟儿”这一意象。文青水刚开始弄诗歌的时候弄得不好,他最喜欢的诗句是美国诗人金斯堡的名句:美国,你用你的原子弹日你自己吧。受其影响,他便开始胡弄现代诗,他写过一首标题叫做《铁》的诗,第一句就把我们乐坏了,他这样写:铁就是铁。林川立刻笑晕了,他说铁不是铁那是个屁呀。后来文青水又写了一首诗,里面有一句叫做“鸟儿一边飞一边吐血”,把我们吓晕了,连忙抬头,发现他仍然活得气宇轩昂,一点没有想死的模样,才放了心。�

现在的文青水常常写出一些可以使人惊艳的句子来,他的诗歌遍发国内的各大刊物,但我们仍然叫他“鸟儿”,他气得不行。

“狗日的,又在背后说我坏话,”我和文青水进屋之后他便叫起来。

桌上有一些卤菜之类的东西,白狐接过酒:“鸟儿,这几天怎么老见不着人?”

“你们是上下铺关系,”向天说:“还找不着人?”

“关系稿”,林川说:“刚才还在背后骂鸟儿,鸟儿一进来就拍人家马屁去了。”�

“关系稿”是白狐的绰号,其原因有二。第一是白狐刚写诗的时候,怎么也发表不了,他急坏了,后来听说晚报有个编辑是他老乡,便提了礼品去拜访,当然还顺便提了一叠诗稿,后来果真在晚报上发了一首只有七八行的诗,这便是他的处女作。还有一个原因是有一天白狐出了一个谜语让我们猜,他说:女作者和编辑睡觉,猜一种现象。我们几个想得肝肠寸断都没能想出来,然后这家伙点上一支烟,揭开了谜底,他说:谜底是——关系搞(稿)。�

我们乐坏了,从此就叫他“关系稿”。“你们来晚了,先喝两杯,”向天虽然是讲师,但依然常常瞎胡闹。我们喝酒,然后谈诗论文。文青水一喝酒脸就红,他有点酒精过敏,一喝了酒,就皮子痒痒的。然后就开始脸红筋胀地背诵他的诗句。

这时候,坐在门边的林川突然叫起来,他在地上拾到一张便条,上面写了几个字:向天老师,我爱你——疯狂地。署名是“一个女生”。纸条上有几个脚印,显然是向天自己踩的,他一向有些马虎大意,肯定没看见。林川一字一顿地念,并且学着女声“我爱你”。向天正在扯鼻毛,他一下一下地扯,正感到很快乐,见大伙轰动了起来,便立即抓过纸条,

心里希望这几个字是皮珊写的。“不是她的字”,向天心里有一层失望在掉下去。但他的脸上却红红地装着傻乐。

“艳遇艳遇,”白狐高声叫起来,这家伙是个小白脸,他说:“让我们来想象一下这个女孩子的容貌……”大伙便七嘴八舌地描述起来。“行了行了,”林川说:“我来综合一下,大眼睛,小嘴巴,丰乳,肥臀,爱发嗲……”大伙哄笑,一个个都显得非常快乐。

向天心里正因为那纸条不是皮珊写的而有些沮丧,不知为什么,这几天他的心情一直有些忧郁黯淡。向天曾画过一幅钢笔素描寄给皮珊,他在画上这样写:“我爱的皮”。

“她收到了吗?”向天想。一群人正在向天屋里闹着的时候,屋外,向天门前的花在月亮下开得非常闪亮。一个穿白衣裙的女孩像一株小白桦一样地站在那里,她闻到了花香,但她的心却一点点地下沉。她感到有一种眩晕感在倾刻间弥漫了她整个的身体。

“我怎么办呢?”皮珊想。而月光照耀大地,初夏的夜晚飘动着花香。贝小嘉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和我说话了,但我猜测她肯定对我挺好,否则那天我和狗熊打架时她就不会喊我不要去了。

我和狗熊打架的事早已传得满校风雨。有一天我对芳儿说:我怎么你了,要这样害我。她不说话,只是用亮亮的眼睛看着我。我感觉她的眼神有些幽幽的、郁郁的,像母猫的眼神。我有些心软,就拍了拍她的肩,说:“算了吧,我们是同学。”这傻瓜居然被我这句话感动得眼里有了泪花。可是我从此再不和她说话。“她不懂事的样子像只病猫,”我这样恶毒地认为。我最担心的事情是我打架的事儿被学校知道,因为我听说学校由于我在文学方面的成就正准备保送我去读大学。这一段时间我正拼命地写一些文字,然后八方送去发表,尽管我已发表了好几百篇文章和诗歌,并且还曾经被评为“十大校园诗人”,但我仍然对自己多少还持有一些怀疑态度。我唯一的想法就是以多取胜,作品多决不是坏事,我这样想。�

有一天我问向天什么叫做保送,他说就是文艺方面有特长的特招生。

我就表现得很得意,故意问他:“什么叫特招生?”

“特招生就是特别糟糕的学生,简称特招生,”他居然这么给我解释。

尽管我的学习成绩有点糟糕,但我仍然渴望上大学。谁又会不想上大学呢?其实我的成绩也不是特别糟糕,主要是英语差得让人想吐血而已。�

如果我打架的事被学校知道,保送的事……我简直不敢想下去。�mpanel(1);

最近这一段时间我挺老实,上课也不讲话了,班主任老头以为他的教育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成效,快乐得都快发疯了。他在班会上还经常表扬我,他说:你们应该向程西鸿同学学习,后进仍然可以变成先进嘛……他这样说我就有些不服气,我立即举手要求发言。班主任老头还以为我要趁此机会表决心,便让我站起来说话。于是我就装怪,我说:“班主任,你用词不对,我不是后进变成先进,我是原本就先进,现在又继续先进……”班里便有人小声地笑起来,我就更得意,一副理论权威的模样,继续进一步阐述道:“请问我什么时候后进过了,我一进高中就担任学生会副主席,尽管有一些缺点,但俗话说瑕不掩瑜嘛,从辩证的角度来说……。”班主任老头气得差点在讲台上晕过去,他立马叫起来:“程西鸿,你太猖狂了。”他的这句话立刻提醒了我,我想我不是要挣表现吗,我怎么和他叫阵呢。于是我说,对不住老师,我是不是太不谦虚了。班主任见我这么快就承认了错误,脸上用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态示意我坐下,然后他又傻气地说:“同学们,要记住,不能骄傲自大……。”�

这时候我听见旁边的贝小嘉小声说了一句:小坏蛋。我知道她在骂我,但是我就是不理她。贝小嘉依然穿着有花纹的衣裙,眼睛依然亮亮的,我觉得她现在像一个可爱到了极点的洋娃娃。

“为她打架,值!”尽管我和狗熊打架的事与贝小嘉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我偏要认为这事贝小嘉也有份。“如果不是她,我就不会疏远芳儿。”我固执地想。�

有一天班主任老头愉快地把我叫到一边:“你回去把你的个人材料和发表作品的情况整理一下,交到学校去。”他说。“干嘛?”我一脸茫然的样子。他干笑两声,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垢很深的牙齿:“读大学,特招生。”他快乐的样子使我还以为是他要读大学了。“我是学生会副主席,校刊主编,”我得意地想,“我是校园作家,我他妈的要上大学了。”我有些飘飘然,走路都一步三晃了。其实我这个学生会副主席是怎么弄来的,贝小嘉和芳儿最清楚。那时我刚进现在这所中学,中考的失利使我一直被埋在一大片黑黑的阴影中。我讨厌普高。我只想读重高。现在进了这么一所普普通通的高中,我丧气得连继续念书的勇气也没有了。�

刚踏进这所中学的时候,我几乎是什么也不想说。后来我想不管那么多了,听天由命吧。再后来团委的一个老师找到我,他说你文章写得不错你干脆在学生会宣传部当个宣传干事吧。

于是我便当了这么个芝麻绿豆官。�

有一天全校开大会,是选举学生会的干部。其实学生会部长以上的干部都已经定了下来,全是团委老师选的人。开会的目的无非是走走过场,也就是让那些内定的部长一级的干部们做个就职演说,然后再进行投票。而我仅仅只是小干事,连上台的资格都没有。我也有自知自明,我当然不会上台。�

那些学生在主席台演讲得口若悬河的时候,我就开始打瞌睡。当时我的左边和右边分别坐着贝小嘉和芳儿。我耷拉着脑袋正梦见天上在掉钞票,我就激动地去抢啊抢……芳儿一脚把我踢醒,她说:“宝器,你别打鼾行不行。”如果芳儿不把我踢醒,如果我睡觉不打鼾,我就决当不上学生会副主席,这实在是个运气问题。�

我被芳儿踢醒的时候台上的就职演讲已进入了尾声。正在进行最后一个,也就是能使我当上学生会副主席的一个项目。团委老师站在主席台上,宣布说全校所有的同学只要想当学生会干部的,都可以上来自我推荐自我演讲。他的话一说完,便有人冲上了台,我一看便知道是团委老师为了活跃气氛事先安排的。那人一上台便说“我来竞选卫生部长”。我一听就笑起来,哪里有人自愿上台去当卫生部长的呢?既然上去了,为什么不直接竞选学生会主席呢?

“真的是个宝器。”我小声地骂。

我没想到这句话却使两位女同学看不惯了。先是贝小嘉白了我一眼,然后是芳儿的一声喝问:“你骂谁?”她居然对我竖起了眉毛。“台上那个神经病。”我说。

“你凭什么骂别人,有本事你也上去。”芳儿一副主持正义的模样。

“上去就上去。”我最讨厌别人看不起我,但我又说:“我上去了赌什么?”这完全是学生时代的口头禅,没想到芳儿也生怕事情搞不大,“你说赌什么?”她说。�

这时我看见芳儿一脸红扑扑的,她的身体发育得像秋天的紫葡萄,尤其她的脸蛋,柔嫩嫩的,又白又透亮。我一激动,就说,我要是上去了你就得让我拧一下你的脸蛋。

她居然答应了,然后她说:“要是你不敢上去呢……”

但我早已一阵风一般刮上了主席台。一上主席台我便发现团委老师的眼神里有一种迟疑,我为自己给他出了难题而暗暗高兴。要知道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怯场的人。拿过麦克风,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同学们,现在站在你们面前的人叫做程西鸿,你们从现在开始必须记住这个名字,因为他将成为你们的学生会主席……。

全校学生热烈鼓掌。从那一刻开始,我便成了这所学校最著名的学生。�

团委老师没有料到他一手策划的秩序被我打乱。投票的时候,我的票数再一次让我证实了自己的演讲能力,我实在是没有想到,我的票数居然最多。按规矩我应该走马上任学生会主席的,可团委老师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我便只能随意地做了个副主席。�

我一直很担心我和狗熊打架的事被校方发现。如果这样,情况就麻烦了。我一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一边在学校努力装得很老实,那情况有点像一只小狼混迹在羊群中。

不知为什么,近段时间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起了某种模糊的变化。自从去了王姐家里,头几天我还一想到那事就恶心,有时候还觉得那事太不健康,并且发誓再不这么干了。

谁知道这几天内心竟对此产生了强烈的渴求。有时候我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五彩缤纷的女人,内心就涌出一种冲动。我想冲过去,把她们搂在怀里。

“他妈的,这是怎么了。”我不止一次地骂自己。

有时候我会想到王姐,她那丰满而性感的身体,还有她迷人的微笑,都会让我的眼睛在太阳下失明,但我想我决不能再去找她,她在吸引我的同时也让我感到恶心。�

我最喜欢的女人是丁香,丁香是我的体育教师,丁香很美丽。�

下午上自习课的时候,我慌张地跑到团委办公室,我要去编下一期校刊。

团委办公室没有人,我掏出钥匙打开抽屉,胡乱地翻出一大叠稿件。这个办公室很有可能是我们全校最糟糕的办公室,它显得非常乱。学生会的干部们都有钥匙,有的人简直不知道把这儿当什么了。去年夏天的时候,那个胖胖的体育部长居然带着一个女孩在这里接吻,那小子胆子也大,居然没锁门。当时我找团委老师有点事,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探头一看便乐了,我看见那小子抱着一个女孩正在那里啃得快活,而且一双脏手还在别人身上乱摸,我就哈哈地笑起来。�

那小子吓得差点尿裤子,一见是我,腿立马软了,当即给我跪下。我也没难为他们,因为我发现那女孩也胖,两个胖子正好一对。我就对他说:兄弟,算你倒霉,明天拿条烟来吧。他快乐地答应了,并且当天晚上就把烟直接送到了我家里。�

校刊一个月出两期,我只负责编,印刷则由宣传部负责,每期校刊要印二百份,每个班都要张贴,还要送与外校交流。那时候的确是个文学发烧得厉害的年代,连中学校园也不例外,后来文坛冒出个汪国真,那位大爷诗写得挺臭,但据说很受中学生欢迎。我去找来没读上三页,立即上厕所大便去了,我想这位大爷如果在那个时候走红,肯定要被那一批中学生乱扔砖头。我们校刊的来稿特别多,尤其高中部的女同胞,文章写得和人一样漂亮,我看着她们的文章常常直犯迷糊,我想她们这么好的文笔不读重点高中考大学真他妈是文坛的一大损失。

我坐在团委办公室看稿,看着看着我就想打瞌睡,就想烧根烟。

我慢慢地抬头看了看,心想现在是上课时间,没人会来的。这样想着便准备掏出烟来点上。就在这时候,女体育教师丁香走了进来。

丁香依然那么闪亮,她走路的时候袅袅婷婷,胸脯里仿佛藏了两只可爱的小白兔。我那讨厌的眼睛立刻不老实起来,它们居然阳光一样停在那兔子出没的地方。�

“程西鸿,这期校刊编完了吗?”丁香说。她的声音很甜,我立即想到了一句诗:大珠小珠落玉盘。我说快了快了,不知为什么脸就有些红:“你有什么事吗?丁香老师,办公室没人。”我对她说话的时候眼睛立刻折叠到稿纸上。

丁香轻轻笑起来,“你不是人吗?”她说。这时我注意到她正在嚼口香糖。她的腮帮左右地抽动,她嚼口香糖的样子很好看。“我这儿有一篇短文章,你看能不能在这期发?”丁香递过来一篇文章。我伸手去接文章的时候突然闻到了她身上一股淡淡的香味。这种香味非常好闻,很清新很干洁,我感觉自己内心有小虫在爬。�

那是一篇文笔很纤秀的文章,标题叫做《再见,孩子们》,我没想到丁香居然会写文章。我飞快地一目十行般翻了一遍:“丁香老师,你要走吗?”我吃了一惊,心里非常慌乱和难过。丁香眼睛亮亮的,她依然美丽地嚼着口香糖:“对。”她吐出让我讨厌的一个字。

“不教书了吗?”我有些激动:“还在我们这座城市吗?”�

她轻轻地摇摇头,然后我注意到她的脸上开始升起一朵幸福的云彩。“不教书了,我要去另一座城市,明天就走。我不想现在告诉你们,我要去一家报社做文艺编辑,”她说:“我给你个地址吧,你的文章写得挺棒,你可以在我那儿赚点稿费。”

我的心里实在不是很高兴,我说我讨厌那座城市。�

丁香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继续嚼她的口香糖,然后她趴在桌上给我写她的地址。

我看着她写字的模样,心里突然酸酸的。丁香要走了,我想,我再也看不见她了。

“《再见,孩子们》是我写给同学们的,我想你们可能是我一生中所教过的学生里的最后一批。”丁香叹息了一声,轻声说。她的口气有些伤感和忧郁。

她写完地址,对我挥了挥手,她说:“再见了,程西鸿。”我的眼睛有些润。

丁香已经嚼着口香糖出去了。我看着她楚楚动人的背影消失在办公室门口的时候,心里的暗痛突然强烈起来。我傻傻地呆了一会,立刻跳起来跑到玻璃窗下。我看见丁香在阳光下穿过绿色的操场,她黑黑的长发被风吹起来,在她身后轻轻地飘,轻轻地飘……不知为什么,我的泪水在突然之间流满了脸颊。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短袖衬衫,我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丁香健康的身体独自穿过操场的时候风掀起了她的黑发。这个简单的场面鲜明而复杂,它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像闪亮的刀锋一样闪过我沉香的睡眠。�

那一刻,我非常讨厌我作为“学生”的身份,我想假如我不是学生,我就可以用九匹马的速度像一个王子一样追上去,对着她的背影就像王子对着自己最最心爱的公主,用天使一般的声音大声喊:“丁香,我喜欢你。”

但是丁香要走了,丁香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那一期的校刊我编得非常糟糕,但是我没有忘记把丁香的文章发表出来。我手里紧紧地捏着她留给我的地址,直到它沾上了汗我仍然捏着它。晚上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教师楼,呆呆地看着丁香屋里的灯光,躲在阴暗的楼道里我几次都想去敲丁香的门,直到她屋里的灯光慢慢熄灭我也没有决定下来是否该去敲门。那一夜,我在茫茫的夜色中走回家的时候,悄悄地躲在街灯下伤伤心心地哭了一回。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因为一个女性而伤心,而且她居然并不知道我在为她流泪。我在街灯下猜测着她现在已经安然入睡,并且有了吐气若兰的鼾声。但是我不愿意自己这么失败。后来我做出一个决定,我要在明天她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拦住她,对她大声说:我喜欢你!�

我为自己能够做出这么一个英明的决定而暗暗高兴,我甚至还在梦中设计了与丁香相会的场景。我想她肯定会泪流满面地扔开行囊,娇声对我说:西鸿,我不走了,我留下来陪你……我被自己的设想弄得热泪盈眶,兴奋不已。�

第二天早晨,天刚朦朦亮,我就爬起来往学校赶。这座城市的早晨总是被大雾堵满,我手里握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我感觉我的心像这个早晨的露水一样一滴一滴地湿掉。

可是当我赶到教师楼的时候,我惊慌地发现,丁香住的地方已经成了一座空房子。

那时候,一个人内心的秘密在一瞬间被毁灭了。�

我孤独地从教师楼沿阶而下,心情仓惶。我独自走到操场中间坐下来,校园里的人很少,只有大雾义无反顾地罩下来。操场上整齐而密集地生长着纵队一样的青草,有几点露珠在闪闪发亮,我手里仍然捏着丁香留给我的地址。禁果记忆我伸开写有地址的纸张,那上面有几行丁香清秀的字迹。我把它一点一点地撕碎,然后把它往空中一抛,那些被我撕碎的纸屑飘飘扬扬地从空中掉下来,落得我一身都是。这时候,我听见不远处有人在大声喝问:“谁这么早跑学校来胡闹,把纸屑四处乱扔。”�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管治安的王老师,一个非常厉害的家伙。我吓了一跳,心想被他逮着麻烦可就大了。于是我兔子一样地跑出了早晨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