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和光阴赛跑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你全都拿了A?”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有什么奖励?”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他摸着脸说:“还以为会是一个吻。”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你在吃什么?”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转过来。”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他朝她微笑。他一笑,她就明白了。“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那就是啊!”“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但是,你会读什么书?”“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他想了想,认真地说:“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他摸着脸,说:“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天读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紧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到了医科三年级下学期,徐宏志已经为她读完了三部引人入胜的福尔摩斯故事。她的“华生医生”在朗读方面很出色。他的声音抑扬顿挫,还非常可恶的经常在紧张关头故意停下来,懒洋洋地说:“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那么,这件案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呢?如果是谋杀,凶手又是谁?福尔摩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就了然于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请求他,甚至假装生气,命令他继续读下去。读书,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私密和幸福的时光。别的情侣是去跳舞、唱歌、看电影,他们却在树下、草地上、房间里,下雨天的某个楼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难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于是,有时候,她会提议出去走走。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会走失似的。那一刻,她会抗议:“我还没有盲呢!”每一次,当她说到“盲”这个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忧伤的味道。她岂不知道,她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失明的那天来临之前,她要尽量地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记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视力,却永远拿不走她的记忆。她曾经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爱的小斑马,这种无法像马般被驯服的动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飞扬的尘土后头追赶一群羚羊,傻得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追上它们。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几年前,她读过白芮儿。玛克罕的自传故事《夜航西飞》,这位生于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亚训练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单人驾驶飞机由东向西横越大西洋的英国女飞行家,在她的自传里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个和生命赛跑的故事。改天,她要徐宏志为她再读一遍这本书。一个阳光温煦的午后,在医学院旁边的那棵无花果树下,徐宏志为她读一本刚刚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肯亚的文章。他们背靠着背,他拿着杂志,说:“听着啦!是关于你的故乡的。”他喜欢把肯亚唤作她的故乡。对她来说,那个地方,既是故乡,也是异乡。那篇文章说的是肯亚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给猎杀之后,遗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们无法自己生存,志愿组织的保育人员会用奶瓶来喂哺这些可怜的孤儿。“你看!是个香港女人!”徐宏志指着上面一张图片说。她心头一震,转过身去,眼睛凑近那张图片看。图片里,一个女人慈爱地抱着一只湿漉漉而长相奇丑的小犀牛。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奶瓶给怀中的小动物喂奶。不用细看说明,她也知道这是她继父拍的照片。她继父是拍摄野生动物的华裔美籍摄影师。相片中那个四十出头的女子,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爱动物胜过爱她的孩子。不,也许她错了,母亲爱的是自由,胜过爱她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她父母在她两岁那年分开。她父亲是个感情的冒险家,轻率地以为婚姻和孩子会让自己安定下来。结果,这段短暂的婚姻只能使他明白,还是单身适合他。于是,有一天,他提着行李,搭上一班飞机,再没有回来。她的母亲在她四岁那年认识了她的继父,他是另一种冒险家:在非洲野外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母亲深深爱上这位勇敢的摄影师,连他那个蛮荒也一并爱上了。她把只有四岁的女儿留给自己的母亲照顾,跟随她的情人奔赴肯亚。在那里,这个经过一次婚姻失败的女人,发现非洲大陆才是她向往的天地。为了赎回某种歉疚,母亲在她七岁那年将她接到肯亚去。九岁那一年,却又把她当作邮包一样扔了回来。她无法原谅的是:母亲为了后来那一场可怕的意外而无情地把她送走。她慈爱的外婆再一次接住了这个可怜的小孙女。直到外婆过身之后,母亲才从肯亚回来一趟。然而,亲情也有等待的期限,久等了,就再也无法修补。她和母亲在葬礼上总共说不上十句话,像两个陌生人似的。她没有好好喂养自己的孩子,却温柔地喂养一头小犀牛。她很想告诉徐宏志,这个拥有一双任性的眼睛的女人,正是她母亲。然而,也许还需要一点光阴,她才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苏明慧的外婆出生于重庆一个大富之家。家道中落又遭逢战乱,外婆逃难到香港的时候,已是孑然一身。外公早逝,外婆在国内取得的大学学历得不到承认,只能在公立图书馆当一名小职员,靠着微薄的薪水,把独生女养大。到了晚年,还要背起孙女儿这个小包袱。同外婆相依为命的日子,图书馆是苏明慧的家和摇篮。外婆上班的时候把她带在身边,她会乖乖的坐在图书馆里读书和画画。书和画笔是她的玩具,陪着她度过没有父母的童年。外婆很疼她。晚上回到家里,无论多么疲倦,外婆都会坐在床畔,给她读童话故事。她怎么会料到,许多年后,命运之手竟安排另一个亲爱的人,为她朗读故事?虽然读的不再是童话,却是更动人的故事。她只是担心,徐宏志花了太多时间为她读书。三年级医科生要读的书,堆起来比他整个人还要高出一些。他哪里还有时间温习?于是,许多时,她会说:“我想听你的医科书!”他读的时候,她会很努力去理解,时而拿起一面放大镜认真地瞄瞄书里的图片。那些艰涩的内容,由他口中读出来,竟成了诗韵。人体的各样器官、五脏六腑、复杂的神经,以至磨人的疾病,都化作一支为灵魂而谱写的歌。她用以回报这种天籁的,是牢牢记住,别再在他面前提起“盲”这个单音节的字。多年来,她一个人生活,习惯了独立,也很会照顾自己。同徐宏志一起之后,她总希望能够照顾他,为他做点什么。两个人在便利商店再遇的那天,他傻呼呼地说:“我是绊倒你的那个人。”他并没有把她绊倒。刚好相反,他是扶她起来的那个人。她一向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即使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后,她也冷静地安排以后的路,为的就是不需要依靠别人。那天,她把所有画具拿去扔掉。回去之后,发现手里沾了油彩。她用松节油使劲地擦掉那些油彩。就在那一刻,她对镜一瞥,吃惊地发现,她像她母亲,同样冷漠无情。我们都遇过这种情况:某人跑来,说:“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她会毫不犹疑地选择先听坏消息。不是出于悲观,而是骄傲,同时也是对世情的愤怒。她从来没想过逃避,即使前面是一头发怒的狮子。徐宏志是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医生说,她将会渐渐看不见。然后,他出现了,�她哭笑不得。明日天涯,总有他在身畔。他治好了她的愤世嫉俗。遇上了他,她恍然明白,独立和有一个可以依赖的怀抱之间,并没有矛盾。我们为什么渴望照顾自己所爱的人?那是爱的延伸,想在对方的生活中留下爱的痕迹。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在徐宏志的房间里,一边听音乐,一边替他收拾。她把洗好的衣服挂在衣柜里,顺便嗅闻一下刚洗过的衣服上面的、香香的洗衣粉味道。她把他的袜子一双双卷好,放到抽屉里。一天,她发现他的袜子全是蓝色的,而且都是同一个款式,她觉得不可思议。他笑笑说:“全都一样,就不用找对另一只。”她咯咯地笑了,没想到男生是这样的。她舍不得花钱买衣服,倒是多买了几双袜子。她每一双袜子都不一样,都是有图案的,用最低调的方式来点缀她一身朴素的衣服。她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她要把袜子凑近眼睛看,才能找出相同的一双。他的书架乱七八糟。她把挂在书架旁边的那副骷髅骨头拿下来,放在床上,然后动手整理书架上的书。过了一会,她转过身去,发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口,似乎已经来了一会儿光景。她除下耳机,问:“请问你找谁?”“我找徐宏志。”“他上课去了,你是?”“我是他爸。”徐文浩说。他朝那张床一瞥,不无震惊地发现,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一具骷髅骨。她没想到这个高大的,有一把冷静而威严的声音的男人,是徐宏志的父亲。她连忙拉了一把椅子给他。徐文浩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发现他儿子的房间比他上次来的时候整洁了许多,似乎是有一双手在照顾他。“世伯,你要喝点什么吗?”她问。“不用了。”“他应该快下课的了。”她朝他微笑。他朝书架看了看,问:“这些书,他都看过了?”“嗯,他喜欢看书。”她一边收拾一边说。“我不知道他喜欢福尔摩斯。”他留意到书架上有一套福尔摩斯。“他喜欢读侦探小说,说是可以训练逻辑思维。他也喜欢描写法医生涯的小说,虽然他并不想当法医。”“他想修哪一个专科?”“脑神经外科。”她带笑回答,心里奇怪为什么他不知道。徐文浩朝这个女孩子看了一眼。他对她有些好奇。许多人都怕他,觉得他高不可攀,连他的儿子都有点怕他。眼前这个女孩子,却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看待。现在,他甚至要从她那里才知道儿子将来想要修哪一个专科。多少年了?他和儿子之间,总需要一道桥梁。他听到脚步声,是他儿子的吧?也许是,也许不是,他不太确定。“他回来了。”她肯定地说。果然,过了一会,他看到儿子怀里揣着书,神清气爽地爬上楼梯。徐宏志看到自己的父亲和苏明慧待在一起,不禁吃了一惊。他没那么轻松了,笔直的站在门口,叫了一声爸。“你找我有事吗?”他问。“我经过这附近,顺便来看看你。”徐文浩说。沉默了一阵,他问儿子:“这位是你朋友吧?”他点了点头,走到她身边,说:“这是苏明慧。”徐文浩锐利地瞧了她一眼,说:“那张画,就是你画的?”他记起那天来看儿子,在一本画展的场刊上见过她的画。他的记性一向超凡,也遗传给了儿子。她讶异地朝徐宏志看了一眼。“爸在画展那本场刊上看过你的画。”他温柔地告诉她。她明白了,朝徐文浩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世伯。”“这个周末是我的生日,苏小姐,赏面来吃顿饭吧。”她转过头去看徐宏志,征求他的同意。徐文浩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对儿子下一道命令似的,说:“八点钟,就我们三个人。”徐宏志无奈地朝父亲点了点头。“我走了。”徐文浩说。“爸,我送你出去。”“不用了,你陪着苏小姐吧。”徐文浩出去了。徐宏志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放下书,在那具骷髅骨头旁边躺下来,头枕在双手上。“你很怕你爸的吗?你见到他,像见鬼一样。”她朝他促狭地说。“我才不怕他。”他没好气地说。“是吗?”她笑了,说:“你们两个说话很客气。”“他喜欢下命令。”他不以为然地说。“我从来不知道我爸是什么样子的。我两岁后就没见过他。”她说起来甚至不带一点伤感。他却怜惜起来了。我们爱上一个人,希望和她有将来,遗憾的是,我们无法回到过去,修补她的不幸。她从小就没有父亲,他告诉自己,要对她好一点。“你不怕我爸?你真的敢跟他一起吃饭?”他笑着问。她投给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神,说:“我连狮子老虎都不怕。何况,他是你爸。他又不会吃人。”“他比狮子老虎可怕。”“你不是说,你不怕他的吗?”她瞧了他一眼。“我是不怕。”他揽着那副骷髅骨头,懒洋洋地说。他不怕他父亲这个人,他是怕跟这个永远高高在上的人说话。隔了一些距离,苏明慧只能看到徐文浩的轮廓。他突然到来,彼此初次见面,她不好意思凑过去看他。然而,因为变成了模糊的五官和轮廓,她能够把这两父子的身影重迭在一起来看。她发现他们有着几乎一样的轮廓,连声音也相似。唯一的分别是,父亲的声音冷一点,是中年人的声音;儿子的声音年轻温柔一点。然而,她还是嗅闻得到,父子之间那种互相逃避的味道。儿子回来之前,父亲威严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关爱,问起她,他儿子将来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儿子回来了,关爱的语气倏忽变成命令,造成了彼此之间的屏障。徐宏志也拒绝主动去冲破这道屏障。在房间里荡漾的,是父子间一场暗暗的角力。她的童年没有父母在身边。全赖外婆,她的亲情虽然有遗憾,却不致匮乏。她甚至不知道别的家庭是怎样的。认识了徐宏志,他告诉她,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她看得出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丧母之痛,几乎把他打垮了。一天,他朝她感激地说:“幸好遇上了你。”原来,连她自己,也是紧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爱情往往隐含在机遇之中,他们何其相似?在人生逆旅中彼此安慰。他很少谈到他父亲。见到他们两父子之后,她终于明白了。她想她爱的人快乐。一天,她问:“我能为你做什么?”他微笑摇头。她以为自己可以为他做点什么。后来,她羞惭地发现,这种想法是多么骄傲和自大。她不仅没有将他们拉近,反而把他们推远了。周末的那天,天气很好。徐宏志和她在石澳市集逛了一阵。她带了一份生日礼物给他父亲。那是一尊巴掌般大的非洲人头石雕,莉莉去年送给她的。莉莉做的石雕很漂亮,同学们都抢着收藏。这个雕像的表情,既严肃又有几分憨气,看着很令人开怀。徐宏志的父亲会喜欢的。黄昏的时候,他们离开了市集。他牢牢握住她的手,沿着小径散步到海边。“到了。”他突然停下来说。浮现在她面前的,是一座童话中的美丽古堡。蜿蜒的车路两旁,植满了苍翠的大树,在晚霞与海色的衬托下,整幢建筑恍如海市蜃楼,在真实人间升了起来。“你住在这里?”她吃惊地问。“我爸住在这里。”他回答说,带她走在花园的步道上。“你还说你不是公子哥儿?”她瞧了他一眼。“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些东西是我爸的,我有自己的生活。”“你在这里长大的吗?”她站在花园中央,问他。他点了点头。“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她调皮地说。虽然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然而,因为留下了自己所爱的人长大的痕迹,也就不一样了。她朝他看,心里升起了一份欣赏之情。他是那样朴素和踏实,一点也不像富家子。他们走进屋里去。佣人告诉徐宏志,他父亲给一点公事拖延了,正赶回来。穿过长长的大理石走廊时,她发现墙上挂着好多张油画。她凑近点去看,这些艺术品在在显示出收藏者非凡的聪明和精致的品味。“他是一位收藏家。”徐宏志说。来到客厅,挂在壁炉上面的一张画把她吸引了过去。那张画并不大,是一张现代派田园画。她凑上去看,画里的景物流露无穷尽的意味。“这张画很漂亮。”她向往地说,眼里闪耀着喜悦的神采。放弃画画之后,她已经很少去看画了。这一张画,却震动了她的心弦,是她短短生命中见过最美丽的一张画。她不无感伤地发现,她离开她的画,已经很远了。“你也可以再画画的。”徐宏志在她身旁说。她朝他坚定地摇头。她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你固执得可怕。”他投给她一个怜爱的微笑。“我是的。”带着抱歉,她说。然后,她告诉他:“能够看到这张画,已经很幸福。它真是了不起,是谁画的?”“一位未成名的法国画家。”后面有一把声音回答她。她转过身去,发现徐文浩就站在她后面。“这张画是这间屋里最便宜的,但是,不出十年,它会成为这里最值钱的一张画。这个人肯定会名满天下。”徐文浩脸上流露骄傲的神色。他带着胜利的笑容,赞美自己的眼光,同时也发现,在一屋子的名画之中,这个年轻女孩竟然能够看出这张画的不凡。他不免对她刮目相看。这张描写欧洲某处乡间生活的油画,一下子把三个人拉近了。徐文浩对苏明慧不无欣赏之情。她那么年轻,看得出并非出身不凡。她见过的绘画作品,肯定比不上他。然而,这个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眼光。徐宏志很少看到父亲对人这么热情。他意识到,这一次,父亲是朝他伸出了一双友善的手。这双手暖暖地搭在他的肩头,告诉他:“你喜欢的,我就尊重。”父亲看到那个非洲人头石雕时,也流露赞赏的神色,那不过是一件学生的作品,他深知道,他父亲收藏的,全都是世上难求的珍品。他的赞赏,并非礼物本身,而是对这份心意的接纳。父亲这双友善的手感动了他。苏明慧惊讶地发现,就在这个晚上,徐宏志和他父亲之间,少了一分角力,多了一分感情。这一刻,他们留在客厅里。这个寂寞的中年男人,放下了平日的拘谨,跟她侃侃而谈,谈到了画家和画,也述说了几个关于交易的轶事。她由衷地佩服他对艺术品丰富的知识、超凡的口味和热情的追寻。他好像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很想跟他们打成一片。待到他发现,不断地提到自己的收藏品,似乎有点自鸣得意。于是,他换了一个话题,问起她,她家里的状况。“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我是外婆带大的,她在我十五岁那年过身了。”她回答说。他微微点了点头,又问:“这个暑假,你们有什么计划?”“我会留在学校温习。”徐宏志说。她看见徐文浩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他也许希望儿子回到这间空荡荡的大屋来,却无法直接说出口。他们之间还需要一点时间。但是,比起上一次,已经进步多了。“我申请了学校图书馆的暑期工。”她说。“是不是我们家捐出来的那座图书馆?”徐文浩转过脸去问儿子。徐宏志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她诧异地望着他,没想到学校最大的图书馆“徐北林纪念图书馆”原来是他们捐的。他从来就没有告诉她。“是爸用祖父的名义捐赠的。”他耸耸肩抱歉地朝她看,好像表示,他无意隐瞒,只是认为,这些事情跟他无关,他还是他自己。后来,话题又回到绘画之上。“你最近画了什么画?”徐文浩问。“我已经没有画画了。”她回答道。“为什么?”“我眼睛有问题,不可能再画画了。”“你的眼睛有什么问题?”他关切地问。“我会渐渐看不见。”她坦率地说,“我患的是视觉神经发炎,我的视力在萎缩,也许有一天会完全看不见。”“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就在这刻,徐宏志牢牢把她的手握住,投给她支持的一瞥。“那很可惜。”徐文浩朝她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和明白的样子。然后,他站了起来,说:“来吧,我们去吃饭。”徐宏志把苏明慧送了回去,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来。临走之前,他在床畔给她读完了福尔摩斯的《吸血鬼探案》。然后,他把灯关掉,压低声音吓唬她:“我走啦!你自己小心点。”她滑进被窝里,两条手臂伸了出来,没好气地说:“我不怕黑的。”刚才,离开家里的时候,他告诉她:“我爸看来很喜欢你。”“我的确是很可爱的。”她神气地说。他笑了:“非洲热情的沙漠溶化了南极的一座冰山。”“你看不出他很寂寞吗?”她说。他耸了耸肩。“也许他想念你妈妈。”停了一下,她说:“我要比你迟死,我先死,你一定受不了。”他笑笑说:“你咒我早死?”“男人的寂寞比女人的寂寞可怜啊!这是我外婆说的。我的外曾祖母很年轻就过身,留下我的外曾祖父,一辈子思念着亡妻。当年在重庆,他俩的爱情故事是很轰烈的。”“我爸并没那么爱我妈。”他说。两年前的一个黄昏,他在这里温习,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一通电话:“有兴趣陪一个寂寞的中年女人去吃顿饭吗?”母亲在电话那一头愉悦地说。他笑了,挂上电话,换了衣服出去。母亲就是这样,永远不像母亲。他们倒像是朋友、姐弟、兄妹。她跟父亲压根儿是两个不同的人。母亲开了家里那部敞蓬车来接他。他还记得,母亲那天穿了一身清爽利落的白衣裤,头上绑了一条粉红色的图案丝巾,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形墨镜,遮了半张脸。他取笑她看起来像一只大苍蝇。她紧张地问:“他们说是今年流行的款式。真有那么难看吗?”“不过,倒是一只漂亮的大苍蝇。”他说。母亲风华绝代,不需要什么打扮,已经颠倒众生。车子朝沙滩驶去。在夕阳懒散的余晖中,他们来到一间露天餐厅。“我明天要到印度去。”母亲告诉他。“你去印度干什么?”“那是我年轻时的梦想啊!那时候,要是我去了加尔各答,也许就没有你。”母亲生于一个幸福的小康之家。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子,从小就在天主�会办的学校长大。十七岁那年,她立志要当修女,拯救别人的灵魂。外公外婆知道了独生女的想法之后,伤心得好多天没跟她说过一句话。母亲心都碎了,她想,她怎么可以在拯救别人的灵魂之前,就首先伤透了父母的灵魂?一天,外婆跟母亲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还在疾病的痛苦之中,你为什么不去拯救他们?”终于,母亲顺从了外婆的意思,进了一所护士学校。但她告诉自己,她会慢慢说服父母让她去当修女的。修女和护士的身分,并没有矛盾。总有一天,她要奔向她仁慈的天主。天主在远,爱情却在近。几年后的一天,祖母因为胃炎而进了医院。当时负责照顾她的,正是刚满二十二岁的母亲。祖母好喜欢这个单纯的女孩子,一心要撮合她和自己的儿子。那一年,父亲已经三十四岁了。父亲一向眼高于顶。多年来,不少条件很好的女孩子向他送秋波,他都不放在眼里。祖母为了让他们多点见面,明明已经康复了,还是说身体虚弱,赖在医院不走。出院后,祖母又以答谢母亲的用心照顾为理由,邀请她回家吃饭。当时,母亲还看不出祖母的心思,父亲倒是看出来了。既出于孝顺,也是给母亲清丽的气质吸引。他开始约会她。比母亲年长十二岁的父亲,没为爱情改变多少,依然是个爱把心事藏起来的大男人。他对女朋友并不温柔体贴,反而像个司令官,谈情说爱也摆脱不了命令的口吻。“一年后,我实在受不了他。那时候,我决定去加尔各答的一所�会医院工作,那边也接受了我的申请。出发前几天,我才鼓起勇气告诉你爸。﹂母亲说。就在那一刻,她看到这个男人眼里不舍的神情,在他脸上读到了比她以为的要深一些的爱恋。回去的路上,他静静地朝她说:“我们结婚吧!”她本来已经决定要走,就在一瞬间,她动摇了。发现她没有马上就答应,于是,他说:“你不嫁给我,不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你的天国不在印度。”“那天,我以为他这番说话是难得一见的幽默感,原来,他是认真的。他真的觉得自己是最好的。﹂母亲笑了起来,说:”但是,你爸真的很聪明。我好爱他。我崇拜他,就像一条小毛虫崇拜在天空中飞翔的兀鹰。“他看得出来,母亲一直很崇拜父亲。她爱父亲,比父亲爱她多。她习惯了听命于父亲,把她无尽的深情,奉献给那颗过于冷静的灵魂。“爸也许是一只孤独的兀鹰,但你绝对不是小毛虫。”他呵呵地笑了。“幸好,你像你爸,遗传了他的聪明。他常说我笨。”“妈,你不笨。爸一向骄傲。”他说。“别这样说你爸。不管怎样,你得尊重他。你爸一直是个很正派的人。他也很疼你。”“他疼爱我们,就像天主疼爱祂的子民一样,是高高在上的施予。”他说。“他只是不懂表达他的感情。他跟你祖父也是这样的。他们两父子一起时,就像两只并排的兀鹰,各自望着远方的一点,自说自话。”他灿然地笑了。母亲倒是比父亲有幽默感。“男人就是有许多障碍。”母亲说,眼里充满了谅解和同情。夜色降临的时候,露天餐厅周围成百的小灯泡亮了起来,与天际的繁星共辉映。那天晚上,母亲的兴致特别好,谈了很多从前的事。沉浸在回忆里的女人,好像预感自己不会回来似的。她慈爱地对儿子说:“每一次,当我看到你,我都庆幸自己没进修道院去。要是我去了,将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损失。”他没料到,这是母亲留给他最后的一句话。第二天,母亲提着一口沉重的箱子,带着一张支票,搭上飞往印度的班机,去圆她的青春年少梦。那笔钱是捐给�会医院的。母亲还打算在医院里当一个月的义工。恶劣天气之下,机师仍然试图在加尔各答的机场降落。结果,飞机滑出跑道,瞬间着火,机上的乘客全部葬身火海。梦想破碎和坠落了,母亲在她半辈子向往的天国魂断。那个地方真的是天国吗?假使她没去,也许永远都是。鲜活的肉体,化作飞灰回航,伤透了儿子的心。他的生命,星河寂静,再没有亮光闪烁。在悲伤的日子里,他以为父亲就跟他一样沉痛。然而,父亲仍旧每天上班去,没掉过一滴眼泪。他甚至责备儿子的脆弱。他不免恨父亲,恨他多年来把寂寞留给母亲,恨他那种由上而下的爱,也恨他冷漠和自私的灵魂。直到今天,父亲突然向他伸出一双友善的手。他也看到了父亲的苍苍白发。兀鹰老了。他爱他的父亲,也许比他自己所想的还要爱得多一些。假如父亲能用平等一点的方式来爱他,他会毫不犹疑地朝那样的爱奔去。他记起来了,就在母亲离开之后半年。有一天,父亲在家里摔断了一条腿。他说是不小心摔倒的,并且以惊人的意志力,在比医生预期要短很多的日子再次站起来。父亲真的只是不小心摔倒吗?还是由于思念和悲伤而踏错了脚步?不掉眼泪的人,难道不是用了另一种形式哭泣?两年来,他第一次意识到,他误解了父亲。假如他愿意向父亲踏出一步,母亲会很安慰。二十多年前,这个女孩子为了一段爱情而留在尘俗。她不会愿意看见她亲爱的丈夫和儿子,在她离去之后,站在敌对的边缘。他是如此渴望回报那双友善的手。几天后,当父亲打电话来,要他回家一趟的时候,他几乎是怀着兴奋的心情奔向那羞怯的父爱。经过这许多年,他们终于可以坐下来,放下歧见和误解,放下男人的障碍,说些父子之间的平常话。他会告诉父亲他将来的计划。也许,他们会谈到母亲。父亲在家里的书房等他。书桌上,放着苏明慧送的那个非洲人头石雕。这又是一个友善的暗示。他心都软了,等待着父亲爱的召唤。这一刻,父亲坐在皮椅子里,脸上挂着一个罕有的、慈祥的笑容。“你记得鲁叔叔吧?”父亲倾身向前,问他。“记得。”他回答说。鲁叔叔是父亲的旧同学。“鲁叔叔的弟弟是美国很有名的眼科医生,一个很了不起的华人。关于那个病,我请�过他。”“他怎么说?”他急切地问,心里燃起了希望。“视觉神经发炎,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任何药物或手术可以治疗。”他失望地点了点头。“你有没有考虑清楚?”父亲突然问。他诧异地抬起眼睛,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有一天,她会失明。”“也许不会。”他反驳道。“你不能否定这个可能。”“到那一天,我会照顾她。”他笃定地说。“照顾一个盲人,没你想的那么容易。”“我会尽力。”他回答说。“她会阻碍你的前程。”父亲说。他吃惊地望着父亲,难以相信父亲竟然说出这种话。“爸,你不了解爱情。”他难过地说。“但我了解人性。”徐文浩冷冷地说,“有一天,你会抱怨,你会后悔。爱情没你想的那么伟大。”他沮丧地望着父亲,说:“你不了解我。你太不了解我。”“你这是医生泛滥的同情心。”徐文浩不以为然地说。“爱一个人,并不只是爱她健康的时候,也爱她的不幸。”他说。“一个人的不幸并不可爱。”徐文浩淡然地说。他绝望地看着父亲。母亲用了短暂的一生,也救赎不了这颗无情的灵魂。他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感化父亲?他未免太天真了。“我决定了的事,是不会改变的。”他坚定地说。徐文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你坚持这个决定的话,我不会再支付你的学费和生活费。”他哑然吃惊地朝他自己的父亲看。他从来一刻也没想过,父亲竟会使出这种卑鄙的手段。“我也不需要。我从来就没有稀罕。”他说。眼看这番话没有用,徐文浩温和地对儿子说:“你没吃过苦。”“我会去克服。”“别幼稚了!她愿意的话,我可以送她去外国读书,在那里,盲人会得到更好的照顾。”“她也不会稀罕的,而且,她还没有盲。”他陡地站了起来说。现在,他们面对面站着,横亘在父亲与儿子之间的,是新的怨恨和再也无法修补的旧伤痕。“你会后悔的。”徐文浩骄傲地说。“只要能够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一种坚毅的目光直视他父亲。“我给你一天时间考虑。”徐文浩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怒火。他已经听够了儿子那些爱的宣言和�训。终有一天,这个天真的孩子会明白,他这样做是为了他好。“一分钟也不需要考虑。”那个回答是如此决绝,冒犯了父权的尊严,枉费了父亲的爱。徐文浩的脸一下子气得发白。然后,儿子说了伤透他心的说话。“她可以不说的。她敬重你,说了。你反而嫌弃她,我为你感到可悲。”就在那一瞬间,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徐宏志脸上。他痛得扭过头去,悲愤的泪水,很没出息地湿了眼眶。父亲的那一巴掌,没有动摇他,反而提醒了他,男女之爱并不比骨肉之情大一些,而是自由一些。我们遇上一个乍然相逢的人,可以选择去爱或不爱。亲情却是预先设定的,这种预先设定的血肉之亲,是一本严肃的书,人们只能去阅读它。爱情是一支歌,人们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去唱出来。每一支歌都是不一样的,亲情却总是隐隐地要求着回报和顺从。他不想批评父亲,他也深爱母亲。但是,他对苏明慧的爱是不可以比较的。她是他自己选择的一支歌。这种全然的自由,值得他无悔地追寻。这一天,苏明慧要他陪她到一个露天市集去。那是个买卖旧东西的地方,有书、衣服、首饰、家具、音响和电器,都是人家不要的。她停在一个卖电视的地摊前面,好几十台大大小小的电视放在那里。手臂上有一个老虎狗刺青的老摊贩,坐在一张小圆凳上读报,对来来往往的人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为什么不买新的?”他问。“旧的便宜很多!这些电视都维修好了,可以再用上几年。”她回答说。烈日下,她戴着那顶小红帽,在一堆电视中转来转去,终于挑出一台附录像机的小电视。“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摊贩。那个摊贩懒洋洋地瞧了瞧他俩,发现是两个年轻人,于是狡诈地开了一个很高的价钱。“这个烂东西也值?”她瞪大眼睛说。“那么,你开个价吧!”摊贩像泄了气似的。她说了一个价钱,他摇着头说不可能。他还了一个价钱。她像个行家以的,一开口就把那个价钱减掉一半。这一刻,徐宏志发现自己尴尬地站在一旁,帮不上忙。他从来没买过旧东西,更不知道买东西原来是可以杀价的。他看着他爱的这个女人。她像一条小鳄鱼似的,毫无惧色地跟一个老江湖杀价,不会骗人,也绝对不让自己受骗。他对她又多了一分欣赏。母亲从小就不让他成为一个依赖父荫的富家子。她要他明白,他和普通人没有分别。他和同学一起挤公车上学。他要自己收拾床铺。他穿的都是朴素的衣服。母亲最肯让他花钱的,是买书。他想买多少都行。直到他上了中学。一天,他带了同学回家吃午饭。佣人煮了一尾新鲜的石斑鱼给他,他平常都吃这个。那位同学一脸羡慕地说:“你每天都吃鱼的吗?”那时他才知道,食物也有阶级。他们是多么富有。然而,他一直也觉得,这一切都不是他的。父亲从祖父手里接过家族的生意。他们家的财富,在父亲手里又滚大了许多倍。但是,这些都与他无关,他有自己的梦想和人生。他朝他的小鳄鱼看,高兴却又不无伤感地发现:她比他更会生存和挣扎。那么,会不会有一天,她不再需要他?他不敢想象没有她的日子。突然,她转过身来,抓住他的手,说:“我们走!”他们才走了几步,那个老摊贩在后面叫道:“好吧!卖给你。”她好像早已经知道对方会让步,微笑着往回走。她竟然用了很便宜的价钱买下那台电视。他不无赞叹地朝她看,她神气地眨眨眼睛。就在他们想付钱的时候,她发现小圆凳旁边放着一台电视,跟他们想买的那一台差不多。“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这一台不卖的。”摊贩说。“为什么?”“质素不好的,我们不卖。”那摊贩骄傲地说。“有什么问题?”带着寻根究底的好奇心,她问。“画面有雪花。”“很严重?”“不严重,就是有一点雪花。”她眼珠子一转,问:“那会不会比这一台便宜?”那摊贩愣了一下,终于笑了出来,说:“姑娘,一百块钱,你拿去好了,你看来比我还要穷。”她马上付钱,这一台又比她原本要买的那一台便宜一些。他们合力扛着那台旧电视离开市集。回去宿舍的路上,他问:“你买电视干吗?”“回去才告诉你。”她神神秘秘地说,头上的小红帽随着她身体的动作歪到一边。“为什么不买好的那一台?”他问。她朝他笑了笑,说:“反正对我来说都没分别。我只要听到声音就行了。”他把电视调校好,画面是有一点雪花,但远比想象中好。她将一卷录像带塞进去,那是一套由美国电视摄制队拍摄的野生动物纪录片。荧幕上,一头花豹在旷野上追杀一只大角斑羚。那头受了伤的大角斑羚,带着恐惧和哀凄的眼神没命逃跑,没跑多远就倒了下去。“原来你要看这个。”他说。“我要把英语旁白翻译成中文字幕。这套纪录片会播一年,是莉莉帮我找的。她有朋友在电视台工作。”她说。“你哪里还有时间?”带着责备和怜惜的口气,他说。“我应付得来的。我是很幸运才得到这份差事的。没有门路,人家根本不会用一个学生。”她说。“我和你一起做。”他说。“你哪有时间?你的功课比我忙。”“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做。”他固执地说。她知道拗不过他,只好答应。片中那头花豹衔着它的战利品,使劲地甩了甩,似乎要确定口中的猎物已经断气。“在动物世界里,互相杀戮是很平常的事。为了生存,它们已经尽量做到最好。”她盯着电视画面说。再一次,他不无伤感地发现;在命运面前,她比他强悍。他曾经以为她需要他。他忽尔明了,是他更需要她多一些。她为他分担了学费和生活费,现在,她又忘了自己的眼睛多么劳累,多接了一份兼职。那个在地摊前面杀价的她,那个淌着汗跟他一起扛着电视穿过市集的女孩,他亏欠她太多了。苏明慧从非洲回来之后,每逢假期,外婆会带她到郊外去。有时候,她们也去动物园。外婆可怜这个小孙女成天困在图书馆里,于是想到要在生活中为她重建一片自由的天地。她并不喜欢动物园,她不忍心看见那些动物给关在笼子里,失去了活着的神采,终其一生要等别人来喂饲,甚至从不知道在旷野上奔跑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值得为之一死的。但是,为了不让外婆失望,每次到动物园去,她都装着很兴奋和期待。有一年,一个俄罗斯马戏团来到这个城市表演。外婆买了票和她一起去看。她们坐在那个临时搭建的大帐篷里,她看到了驯兽师把自己的脑袋伸进一头无牙的狮子口里。她也看到六头大象跟着音乐踢腿跳舞,赢得了观众的喝彩。马戏团是个比动物园更悲惨的地方。这些可怜的动物经常给人鞭打,为了讨好人类而做出有如小丑般的把戏。当它们老迈的时候,就会遭到遗弃或是给人杀掉。当生命并非掌握在自己手里,何异于卑微的小丑?为了外婆,那一次,她装着看得很高兴,还吃了两球冰淇淋,结果,回去之后,她整夜拉肚子,仿佛是要把看过的残忍表演从身体里吐出来。然而,人原来是会慢慢适应某种生活的。为了外婆而假装的快乐,渐渐变成真心的。后来,再到动物园去,她脸上总挂着兴奋的神色。她甚至为每一头动物起一个名字。她怜爱它们,同情它们。她也感激外婆,为了她最爱的外婆,她要由衷地微笑。在她更小的时候,她还没到非洲去,一天,她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两个膝盖的皮都磨破了。她痛得蒙上泪花,楚楚可怜的眼睛朝外婆看,心里说:“扶我起来吧!”外婆站在那儿,不为所动地盯着她说:“爬起来,不要哭。”她咬着牙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外婆朝她说:“现在,笑一下。”她忘记了那个微笑有多么苦涩。但是,她学会了跌倒之后要尽快带着一个微笑爬起来。她从没见过外婆和母亲掉眼泪。母亲不哭是无情。那外婆呢?外婆要她坚强地活着。外婆在病榻上弥留的时候,她在床前,很没用的噙着泪水。外婆虚弱地朝她看,像是责备,却更像是不舍。她连忙抹干眼泪,换上一个微笑。直到外婆永远沉睡的那一刻,她再没有哭。外婆死后,她要一边干活一边读书。她的母亲从非洲寄来一笔钱,她退了回去。她不想用母亲的钱。上了大学,她有助学金和贷款,又有兼职,要养活自己并不困难。她只是没料到会有这个病。二年级的暑假之后,图书馆继续用她兼职,于是,她辞去了便利商店的工作。现在,她为电视台翻译一套动物纪录片。她还瞒着徐宏志,为出版社翻译一些自然生态的书。医科四年级的功课那么忙,他根本不可能像她一样去兼职。他成绩优异,却不能申请医学院的奖学金。那个奖学金是他父亲以家族�育基金的名义设立的。接受奖学金,就等如接受父亲的资助。他的家境,也太富有去申请助学金了。现在,他每天下课后去替一个学生补习。回来之后,往往要温习到夜深,第二天大清早又要去上课。他为她牺牲太多了。这种爱,就像野生动物一辈子之中能在旷野上奔跑一回,是值得为之一死的。有时候,她会预感那一天来临,尤其是当她眼睛困倦的时候。到了那一天,她再也看不见了。他将是她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抹,也是最绚烂的一抹色彩,永远留驻在她视觉的回忆里。当约定的时刻一旦降临,我们只能接受那卑微的命运。然而,那一天,她会带着微笑起来,和他慢舞。每天下课后,徐宏志要赶去替一个念理科的十六岁男孩补习。这个仍然长着一张孩子脸的男生要应付两年后的大学入学试。他渴望能上医学院。男孩勤力乖巧,徐宏志也�得特别用心,经常超时。男孩跟父母亲和祖母同住。这家人常常留徐宏志吃饭。每一次,他都婉拒了。并非男孩家里的饭不好吃,相反,男孩的祖母很会做菜。然而,只要想到苏明慧为了省钱,这个时候一定随随便便吃点东西,他也就觉得自己不应该留下来吃饭。今天,他们又留他吃饭。他婉谢了。今天是他头一次发薪水,他心里焦急着要让苏明慧看看他努力了一个月的成绩。从男孩的祖母手里接过那张支票时,他不免有点惭愧。有生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工作赚钱。他从前总认为自己没倚靠家人。这原来是多么幼稚的自欺?整天忙着上课,没怎么吃过东西。离开男孩家的时候,他饿得肚子贴了背,匆匆搭上一班火车回去。火车在月台靠停,乘客们一个个下车。就在踏出车厢的一瞬间,他蓦然看到了一个美丽的身影。她戴着耳机,背包抱在胸怀里,坐在一张长椅上,满怀期待地盯着每一个从车厢里走出来的人。他伫立在灯火阑珊的月台上,看着这个他深爱的女人。他与她隔了一段距离,她还没发现他,依然紧盯着每个打她身旁匆匆走过的人。就在这短短的一刻,他发现自己对她的爱比往日更深了一些,直嵌入了骨头里。火车轧轧地开走了,月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她终于看到他了。她除下耳机,兴奋地朝他抬起头来,举起手里的一包东西,在空中摇晃。他迈步朝她走去。她投给他一个小小的,动人心弦的微笑。他贴着她坐了下来。“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声音里满溢着幸福和喜悦。她脸上漾开了一朵玫瑰,说:“你一定还没吃东西。”她打开怀里的纸袋,摸了一个咸面包给他。他狼吞虎咽的吃了。她用手背去抚摸他汗湿的脸,又凑上去闻他,在他头发里嗅到一股浓香。她皱了皱眉,说:“你吃过饭了?”他连忙说:“他奶奶煮了虾酱鸡,她有留我吃,可我没吃啊!”看到他那个紧张的样子,她笑了,笑声开朗天真:“这么美味的东西,你应该留下来吃。”“这个面包更好吃。”他一边吃一边说。她带来了水壶。她把盖子旋开,将水壶递给他。他喝了一口水,发现自己已经吃了很多,她却还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第一个面包。“你为什么吃得这么少?”他问。“我不饿。”她说。她把最后一个面包也给了他,说:“你吃吧。”“我有东西给你看。”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张折成一个小长方的支票给她看,兴奋地说:“我今天发了薪水。”她笑笑从背包摸出她的那一张支票来,说:“我也是。”“我还是头一次自己赚到钱。”他不无自嘲地说。她笑了:“那种感觉很充实吧?”“就像吃饱了一样充实。”他拍拍肚皮说。她靠在他身上,瞇起眼睛,仰头望着天空,问:“今天晚上有星吗?太远了。我看不清楚。”“有许多许多。”他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