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花开的时节

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的灯拧亮了一些。“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天读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点,像白灰水似的,蒙眬了她的视线。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它就跟她一样可怜。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高烧,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也曾为一个人读书。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他把书翻开。他在昨天读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停了一会,她说:“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你长得很漂亮。”“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没有。”他低声说。“我闻到盐味。”“是我身上的汗水。”“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吗?”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幸福的微笑。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女孩转脸朝向门的那边,声音里有着一种期盼和不确定。“医生,这个世界是不是很美丽的?”她问。门的那边没回答。就在那一瞬间,女孩嗅到了眼泪的咸味和鼻水的酸涩,听到了发自一个男人的喉头的哽咽。徐宏志离开病房时,臂弯里夹着那本书和一只秃毛的玩具熊。这只绒毛熊挂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显得那么小而脆弱,就像眼泪,不该属于一个强壮的男人。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踢到脚上松垂的鞋带。他蹲下去把鞋带绑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泪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流过指缝间,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气力,他再次站起来。刚刚下过的一场细雨润湿了他脚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觉到有几只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惫的双腿已经无力把它们甩开了。他想到躺在病房里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后,她将可以看到天空的蓝和泥土的灰绿,看到电影和人脸,也看到爱的色彩。不管她愿不愿意,她也将看到离别和死亡。他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天。在比这一片青葱和辽阔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只迷路的林中小鸟,偶尔掉落在他的肩头,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块肉,给了他遗忘的救赎。那时他并不知道,命运加于他的,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余生的日子,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的思念长相左右。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游戏。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瞇起眼睛朝那个热毒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出卑微的报复。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鸦片般,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对不起。”他瞇缝着眼睛向她道歉。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你为什么躺在这里?”“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谁叫你躺在这里的?”“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他也跟了出去。“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她微笑没答腔。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她马上调转目光。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涂点药膏和吃点消炎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药膏和消炎药给孙长康。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药是他在外头的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药。他吞了一颗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了过去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那她为什么要转系?”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能确定。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说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孙长康出去之后,他拉开了那条灰尘斑斑的百叶帘,把书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开。外面的阳光洒了进来,他把脖子伸出去,发现窗外的世界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就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那只掉落在他肩头的林中小鸟,披着光亮的羽毛,给了他一身的温暖和继续生活的意志。有好几天,他带着一脸微笑醒来,怀着一个跳跃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为了去看她一眼,然后心荡神驰地回去。一种他从未遇过的感情在他心里漾了开来。他的眼耳口鼻会不自觉地挤在一块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个瞬间。生活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学业,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边,溜出这种生活。隔天,徐宏志去了艺术系那个画展。食人族在那里,跟几个男生女生蹲在接待处聊天。他拿了一本场刊,在会场里逛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苏明慧的画。食人族的画倒是有一张,那张画,也是最多人看的。她的画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装异服,用色颇为暗淡,风格沉郁,有点像蓝调音乐。“连食人族都说她画得好,苏明慧的画一定很不错。”他想。他翻开那本场刊,在其中一页上看到一张苏明慧的画。那张现代派油画占了半版篇幅,一头狮子隐身在一片缤纷的花海里,它头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斓的色块,左边耳朵上栖息着一只蝴蝶,天真的眼睛带着几分迷惘。他不知道他是喜欢了画家本人而觉得这张画漂亮,还是因为喜欢这张画而更喜欢这位画家。他拿着场刊朝食人族走去,问她:“请问这张画放在哪里?”食人族似乎并不认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页,咕哝着:“这张画没有拿出来展览。”穿了舌环的食人族,说话有点含混。他凑近一点问:“那为什么场刊上会有?”“这本场刊早就印好了,这位同学后来决定不参加画展。”食人族回答说。带着失望,他离开了会场。外面下着霏霏细雨,他把那本场刊藏在外衣里。那是一头令人一见难忘的狮子,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她为什么要放弃画画?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算,还是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明慧戴着耳机,趴在柜台上看书。她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似乎是在温习。也许是在听歌的缘故,她不知道他来了。直到他拿了一个杯面去付钱,她才发现他。她站起来,把书藏在柜台下面,脸上没什么表情,朝他说了一声多谢。他走到桌子那边吃面。雨淅淅沥沥地下,多少天了?他每个晚上都来吃面,有时也带着一本书,一边吃面一边看书,那就可以多待一会。这个晚上,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继续听歌,时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来很倦的样子。他发现她的眼神跟那张画里头的狮子很相似。到底是那头狮子拥有她的眼神,还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给了狮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时候,仿佛是要赶走栖在眼皮上的一只蝴蝶。那只蝴蝶偏偏像是戏弄她似的,飞走了又拍着翅膀回来,害她眨了几次眼,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她及时用手遮住了嘴巴。一股幸福感像一只白色小鸟轻盈地滑过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无防备的小动作,在这个雨夜里,只归他一人,也将永为他所有。她没有再看那本书了。每当他在店里,她都会把正在看的书藏起来。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刮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横扫,根本不可能就这样回去。他只好缩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却还是扑湿了他。过了一会儿,接班的男生打着伞,狼狈地从雨中跑来。该是苏明慧下班的时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来,又害怕她出来。半晌,苏明慧果然出来了,手上拿着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发现了他,他腼腆地朝她微笑。她犹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绷着脸,她投给他一个困倦的浅笑。那个难得的浅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说:“雨这么大,带了雨伞,也还是会淋湿的。”她低了低头,没有走出去,继续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点距离,自个儿看着雨。“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邻房的女朋友。”他说。“那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问。他微笑朝她点头。“那你已经调查过我啦?”语气中带着责备。“呃,我没有。”他连忙说。看到他那个窘困的样子,她觉得好气又好笑。“我今天去过艺术系那个画展。”他说。她望着前方的雨,有一点惊讶,却没回答。“我在场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没展出来。我喜欢画里头的狮子。它有灵魂。你画得很好。”她抬头朝他看,脸上掠过一抹犹疑的微笑。然后,她说了一声谢谢,撑起雨伞,冒着大雨走出去。他跑上去,走在她身边。她把头顶的雨伞挪过他那一边一点点。他的肩膀还是湿了。“你为什么要放弃?”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门跟她说话。“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并未朝向他。“我知道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觉得有点可惜。”她把雨伞挪回去自己的头顶,一边走一边说:“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惜。”“你很有天分。”他说。“有多少人能够靠画画谋生?”她讪讪地说,雨伞挪过他那边一点点,再一点点。“你不像是会为了谋生而放弃梦想的那种人。”“你怎知道什么是我的梦想?”她有点生他的气,又把雨伞挪回去自己头顶。“呃,我承认我不知道。”他脸上挂满雨水,猛地打了一个寒颤。她看着有点不忍,把手里的雨伞挪过去他那边。最后,两个人都淋湿了。她没有再说一句话,两个人无言地走着。雨停了,她把雨伞合起来,径自往前走。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里的雨伞尖随着她的脚步在路上一停一顿。她看上去满怀沮丧。他后悔自己说得太多了,也许开罪了她。然而,这场雨毕竟让他们靠近了一点。一路走来,他感觉到她手里那把伞曾经好几次挪到他头顶去。他以为自己的身体很强壮,没想到竟然给那场雨打败了。半夜里他发起烧来,是感冒。他吃了药,陷入一场昏睡里,待到傍晚才回复知觉。他想起他一位中学同学C。那时候,C为了陪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游冬泳,结果得了肺炎。他们都笑C害的是甜蜜病。三个礼拜之后,C康复过来,那个强壮的女孩子却已经跟另一个男生走在一起。C悲愤交集,把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X光片用一个画框镶了起来,挂在床前,时刻提醒自己,爱情的虚妄和女人的无情。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还是单思病。他头痛鼻塞,身子虚弱,却发现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议地想念她。爱情是一场重感冒,再强壮的人,也不免要高举双手投降,乞求一种灵药。他想到要写一封信给她,鼓励她,也表达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纸和笔,开始写下他平生第一封情书。起初并不顺利,他给自己太大压力了,既害怕自己写得不好,又很虚荣地想露一手,赢取她的青睐。最后,他想起他读过的那本书。他把写好的信放在一个信封里,穿上衣服匆匆出去。他是自己的信鸽,忘了身体正在发烧,衔着那封信,几乎是连跑带跳的,朝便利商店飞去,那里有治他的药。他走进去,苏明慧正在忙着,没看到他。他随便拿了一块纸包蛋糕,来到柜台付钱。他大口吸着气。她朝他看了一眼,发觉他有点不寻常。他的脸陡地红了,拿过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没等她有机会看他便溜走。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着她读完那封信之后会怎么想。他发现自己的烧好像退了,身体变轻了。但他还是很想投向梦乡,在那里梦着她的回音。接下来的两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间和楼下大堂之间来来回回,看看信箱里有没有她的回信,但她没有。他决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说不定她一直在那边等他,他却已经两天没过去了。他进去的时候,看到那台收款机前面围了几个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着同一个方向看,似乎是有什么吸引着他们。苏明慧背朝着他,在另一边,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里。他静静地站在一排货架后面,带着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人们在笑,在窃窃低语。等到他们散去,他终于明白他们看的是什么:那是他的信。那两张信纸可怜地给贴在收款机后面。已经有太多人看过了,上面印着几个骯脏的手指模,纸缘卷了起来。她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他。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身体因为太震惊而微微颤抖。“你是说那封信?”她漫不经心地说,似乎已经承认这件事是她做的。挫折感当头淋下,他愣在那儿,说不出话来。“你还是用心读书吧。”她冷冷地说。他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你不会想再留级的吧?”她接着说。他的心揪了起来,没想到她已经知道。“并不是我有心去打听。在这里,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说。他没料到这种坦率的爱竟会遭到嘲笑和嫌弃。“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这样对我吗?”悲愤滚烫的泪水在他喉头涨满,他忍着咽了回去。“你喜欢我,难道我就应该感激流涕吗?”带着嘲讽的口吻,她说。他突然意识到她对他无可理喻的恨。“你为什么要折磨我?”他咬着牙问。“我就是喜欢折磨你。”她那双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你为什么喜欢折磨我?”她眼里含着嘲弄,说:“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折磨你。”“你这个女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他吃惊地朝她看。“是个你不应该喜欢的人。”她转身用背冲着他,拿了一条毛巾使劲地擦拭背后那台冰淇淋机。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痴傻在这里只会沦为笑柄。她并不是他一厢情愿地以为的那个人,也不配让他喜欢。他转过身朝外面走去。她再也没有机会折磨他了。他不知道这样睡了多少天,直到门外响起一个声音:“徐宏志,有人来找你。”他懒懒散散地爬出被褥去开门。那个来通传的同学已经走开了。他看到自己的父亲站在那里。为什么父亲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时刻来到?他睡眼惺忪,蓬头垢面,胡子已经几天没刮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徐文浩看到儿子那个模样,沉下了脸,却又努力装出一个宽容的神情。他儿子拥有像他一样的眼睛,性格却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坚强一点,别那么脆弱。“爸。”徐宏志怯怯地唤了一声,然后拉了一把椅子给他。徐文浩身上散发着一种他儿子没有的威严和气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绒西装,衬上深蓝色暗花丝质领带和一双玫瑰金袖扣,低调但很讲究。他五十七岁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个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后,虽然添了一头灰发,脸上也留下了光阴的痕迹,风度却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锐利,好像什么都不关心,也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是那样令人难以亲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男人。他一边坐到椅子里一边跟儿子说:“没去上课吗?”语气像是责备而不是关心。徐宏志站在父亲跟前,低着头说:“今天有点不舒服。”“有去见医生吗?”不像问候,反而像是审问。“我自己吃了药,已经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说。一阵沉默在父子之间缓缓流动。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画展的场刊躺在乱糟糟的书桌上,翻开了的那一页吸引着他。那一页登了苏明慧的画。他拿起来看了看,说:“这张画还可以。是学生的作品吧?”徐宏志很诧异他父亲对这张画的评价。父亲是个十分挑剔的人,他说还可以,已经是给了很高的分数。虽然他心里仍然恨苏明慧,为了跟父亲抗争,他偏要说:“我觉得很不错。”徐文浩知道儿子是故意跟他作对的。有时候,他不了解他儿子。他所有的男子气概似乎只会用来反叛自己的父亲。“这一年,我知道你很难受。”他相信他能够明白儿子的心情。“也并不是。”徐宏志回答说。他不相信父亲会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宁可否定父亲。他感到儿子在拒绝他的帮助,也许他仍然因为他母亲的事而恨他。“剑桥医学院的院长是我朋友,我刚刚捐了一笔钱给医学院,你想不想去剑桥念医科?用你前年的成绩,应该没问题。”“爸,我喜欢这里,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绝了父亲。父亲最后的一句话,使他突然意识到,他去年的成绩,在一向骄傲的父亲眼里,是多么的不长进,所以父亲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国,不让他留在这里丢人现眼。父亲不会明白,分别并不在于此处或天涯。父亲也永不会明了失败的滋味。徐文浩再一次给儿子拒绝之后,有些难过。他努力装出不受打击的样子,站了起来,说:“你吃了饭没有?”他很想跟儿子吃顿饭,却没法直接说出来。“我吃了。”他撒了个谎。“那我走了。”他尽量不使自己显得失望。他偷偷松了一口气,说:“我送你出去。”“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见。”那一声“再见”,不像是跟自己儿子说的,太客气了。徐文浩走出房间,下了楼梯。徐宏志探头出窗外,看到父亲从宿舍走出来。家里的车子在外面等他,司机为他打开车门,他上了车。车子穿过渐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退回来,把窗关上。那个唯一可以把他们拉近的人已经不在了。父亲和他之间的距离,将来也只会更遥远一些。他溜到床上,把脸埋入枕头,沉溺在他残破的青春里。剧社的人在大学里派发新剧的宣传单,每一张宣传单都很有心思地夹着一朵野姜花。一个女生塞了一份给苏明慧。她把它揣在怀里,朝课室走去。她选了课室里靠窗的一个座位,把带来的那本厚厚的书摊开在面前。那封信夹在书里。她用一块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纸上的几个手指印,又向信纸吹了一口气,把上面的橡皮屑吹走,然后,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纸熨平。已经没有转回的余地了,徐宏志心里一定非常恨她。她何尝不恨他?为什么他要在这个时候出现?为什么他的信要写得那么好?他在信里写道:你也许会责怪我竟敢跟你谈你的梦想。我承认我对你认识很少。(我多么渴望有天能认识你更多!)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书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书里说:“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当我们真心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才有机会接近那个梦想,纵使失败,起码也曾经付出一片赤诚去追逐。我希望你的梦想有天会实现,如同你眼眸绽放的笑容一样绚烂,虽然我可能没那么幸运,可以分享你的梦想。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神往,也许会令她觉得烦人和讨厌。那么,我愿意只做你的朋友。第一次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几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间,一种难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来。他以为她没读过那本书吗?她曾经真心相信梦想,眼下,她不会再相信所谓梦想的谎言了。他喜欢的,不过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她只想要他死心,而他现在应该已经死心了。有多少个晚上,她期盼着他来到店里。他出现的时候,她偏偏装作漫不在乎。他怀里经常揣着一本书,他和她是同类,都是书虫。将来,他会看得更多,而她会渐渐看不见了。那朵野姜花的清香扑面而来,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书里。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们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听的声音。那把震动她心弦的声音仿佛是她宿命的预告。造物主夺去她的视力,却让她遇到这把声音,是嘲讽,还是用这把声音给她补偿?终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她的听力。三个月前的一天,她画画的时候,发现调色板里的颜色一片朦胧。她以为自己只是累了。过了几天,她发现情况并没有好过来。她看书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个鱼缸似的。她以为自己患了近视,没想到这么大个人了,才有近视眼,谁叫她常常在床头那盏灯下面看书?她去见了校医,校医要她去见一位眼科医生。那位眼科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检查。复诊的那天,他向她宣告:她将会渐渐失去视力。“有人可以照顾你吗?”那位好心的医生问。她摇了摇头。“你的家人呢?”“他们在别处。”她回答说。几个小时之后,她发现自己躲在宿舍房间的衣柜里。她抱着膝头,蜷缩成一团,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这里面,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都没有分别。她伸手不见五指,看不到一点光,只听到自己的呼吸。过了许久之后,她听到房间外面响起一个声音,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她没回答。那人推门进来,踱到衣柜前面,自言自语地说:“呃,她不在这里。”那是莉莉的声音。然后,她听到莉莉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的声音。留下来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静。她再也�不住了,双手覆住脸,呜呜地啜泣,身体因害怕而颤抖哆嗦。即使刚才那个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声音,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召唤,都会使她的眼泪终于缺堤。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够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学生爱戴。“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除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去�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那个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也是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它东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画过画一样。把所有东西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里用松节油和一把擦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她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不免会想念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她想向他道歉。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内疚难道不是感情?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徐宏志。”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你来干吗?”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我弃权。”“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你干吗跟着我?”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嗯,是的。”她点了点头。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我读过那本书。”她说。“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她点了点头。“是什么时候读的?”“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他狐疑地看着她,说:“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什么时候去的?”“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怪不得。”“什么怪不得?”“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你喜欢非洲吗?”他问。“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嗯。”他点了点头。“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我记得这一段。”“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猪。“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的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的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他很想告诉她,那张阔嘴把她的脸衬得很漂亮。但他实在没法若无其事地挤出一个笑容来认同她的黑色幽默。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他失神地点点头。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然后,她说:“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药的星球上。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的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息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奸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跟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在肯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我们是不一样的。”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段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象自己今天会在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遥远。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她点了点头。“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每个人都会生病的。”“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她难过地笑笑:“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别傻了。”她伤感地道。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